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根據《安徽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實施辦法》(皖應急〔2022〕18號)、《合肥市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實施細則(試行)》(合應急〔2022〕88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3年度工貿、化工、危險化學品等行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定級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
二、申請條件:申請定級的企業應當在申請材料中,由其主要負責人承諾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應當具備的證照齊全有效;
(二)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依法持證上崗;
(四)申請定級之日前1年內,未發生死亡、總計3人及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總計100萬元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五)未發生造成重大社會不良影響的事件;
(六)未被列入安全生產失信懲戒名單;
(七)前次申請定級被告知未通過之日起滿1年;
(八)被撤銷標準化等級之日起滿1年;
(九)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發現的重大隱患已完成整改。
發現企業存在承諾不實的,定級相關工作即行終止,3年內不予受理;申請定級被告知未通過的,1年內不予受理。
三、時間安排:自即日起至年度任務完成。
四、定級程序:自評、申請、評審、公示、公告、發證。
五、定級申請:具體申請材料及有關內容,詳見《定級申請材料參考目錄》(附件1)。
六、評審程序及評審形式:評審程序按照首次會議、現場評審、內部溝通、交流確認、末次會議程序依次進行;評審形式包含評審組組長介紹評審工作的主要目的及相關依據、企業主要負責人介紹標準化建設情況、評審組對標檢查(圍繞安全管理、安全投入、設備設施安全等核心要素)、雙方交流并提煉標準化建設和運行成果等。
七、有關要求
(一)企業。申請定級的企業,依申請其等級,應當對提供資料及現場的真實性負責;積極配合組織單位及評審單位按時完成自評和現場評審等有關具體工作。
(二)相關第三方。輔導企業定級的培訓咨詢機構或個人,應當充分發揮社會技術服務優勢,協助企業對照所屬行業開展定級,嚴禁參與或干擾評審組織單位或評審單位現場評審工作。
(三)評審單位。評審單位要嚴格執行“七不準”紀律要求,不斷改進工作作風;認真對照評審標準和評審流程開展評審工作,不斷提升評審工作質量。評審組織單位有關紀律要求,參照評審單位管理。
(四)縣區部門。各縣區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監督企業以自評的形式開展標準化建設,持續改進安全生產績效;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自愿申請標準化定級。
(五)定級部門。市應急局將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發現企業或相關第三方在申請定級過程中弄虛作假、評審組織單位和評審單位及其人員審核把關不嚴或現場評審結論失實及違反有關工作紀律等行為的,將嚴肅進行處理;對已達標企業但未按照標準化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情節嚴重的企業依法撤銷其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