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貫徹落實省經信廳《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安徽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就我市開展2022年安徽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軟件著作權代理(不過包退)、科技成果評價、各類標準化(參編)代理、軟件
????一、組織實施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1. 企業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以下簡稱“培育平臺”),如實填報并提交企業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見附件6)。
2. 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經信局根據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初審通過的向市經信局推薦。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1. 根據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
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和省經信廳《安徽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皖經信中小企函〔2022〕140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規定,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須是創新型中小企業。鑒于今年《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首次實施,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企業按工商注冊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培育平臺,同時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見附件5、附件6)。
2. 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經信局根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按照分配名額(見附件2)將初審通過的企業推薦上報市經信局。
3. 申報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原則上應為經我市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二、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實施的第一年,各縣市區經信局要加大宣貫力度,確保企業了解掌握申報要求,廣泛動員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二)為進一步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省經信廳對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中國聲谷的申報名額進行單列,請各縣市區經信局嚴格按照名額分配及單列指標組織申報,重點推薦專注工業“六基”領域和“補短板”“填空白”的企業。
(三)創新型中小企業常年申報,每年二季度、四季度分兩批集中公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每年開展一次,2022年申
報系統開放時間為11月24日至12月2日。
(四)附件5、6要求上傳的佐證材料,請逐項將證明材料命名,并按順序匯總整理后,以1個不超過300M的壓縮包形式上傳;若佐證材料缺失,將影響得分。
(五)請各縣市區經信局分別于12月3日前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推薦文件和匯總表(見附件3)、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推薦文件和匯總表(見附件4)報送至市經信局,電子版同步發送至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