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一、文件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創業就業工作的通知》(銀發〔2016〕202號)、《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財金〔2018〕22號)、《財政部關于修訂發布<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9〕9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財金〔2020〕21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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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對象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
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
三、貸款額度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申請額度為50萬元,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申請額度為300萬元。
四、貸款期限、貼息標準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
五、申請條件
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2.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申請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
六、個人創業貸款申請材料
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推薦書
2.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征信報告
3.《就業創業證》等身份證明材料
4.營業執照副本
5.其他材料(按照銀行、擔保公司相關要求提供)
七、辦理流程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個人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通過區人社部門資格審核和擔保機構調查后,按季撥付貼息資金。
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向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區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后,撥付貼息資金。
八、辦理時限
七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