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認真落實《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的通知》(蚌發〔2022〕20號)文件精神,現將《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實施細則(市發展改革委部分)》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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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實施細則
(市發展改革委部分)
為推動我市制造業和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規范財政資金管理,本著透明、高效、規范、公正的原則,根據市委市政府《市級產業扶持政策清單》,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部分?制造業扶持政策
一、申報主體
除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企業、單位、個人等不享受條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規定條件在本市區域內注冊且主體稅種在本市繳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為企業),申請的項目須在本市范圍內組織實施(有特定要求的在具體條款中注明)。
二、申報、審核及兌現程序
本實施細則兌現按照“企業申報、縣區初審、市級審核、媒體公示、政府審批”等流程辦理,并接受紀檢監察、審計依法監督。具體如下:
(一)申報時間。
本實施細則政策條款申報時間以市發展改革委官網和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發布的通知為準。申報截止期限遇節假日順延,逾期沒有申報,視為自動放棄,市發展改革委將不再受理。
(二)申報方法。
一是企業申報主體首先登錄蚌埠市市級產業政策信息管理系統,并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二是詳細閱讀實施細則和相關資金管理辦法,提前做好申報準備工作;三是關注市發展改革委發布的申報通知要求,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關注市發展改革委審核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各縣區(開發區)發改部門、財政部門對申報材料開展初審并推薦。
(三)兌現流程。
市發展改革委根據縣區初審轉報情況,聯合市財政等相關部門(或委托第三方機構)按照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形成一致意見經會議研究后在市發展改革委網站和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報單位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核定金額等,公示期5天。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由市發展改革委報市政府審定。市財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準文件后,根據資金預算安排,將政策資金下達至相關縣區(開發區),由其撥付相關項目單位。
三、具體條款、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政策內容1:符合年度重點支持方向,且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不含土地、二手設備,下同)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補助比例為項目核定關鍵設備投資的5%,單個項目補助最高可達3000萬元。
申報條件:(1)國家和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確定領域的制造類項目;
(2)項目總投資原則上達到1億元及以上(不含土地價款);
(3)已形成實物工作量的在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且須申報年度起3年內完成總投資;
(4)已購置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要求的相關研發、生產及檢驗檢測等關鍵設備;
(5)項目單位應具備實施項目的資金、技術等相關能力。
申報材料:(1)資金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包括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財務狀況;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建設背景、建設地點、建設內容、技術工藝、總投資及資金來源,以及各項建設條件落實情況等;技術工藝情況。包括技術工藝創新點、主要指標與國內外同類技術產品比較、知識產權情況等;產品市場調查和需求測算;新增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經濟社會效益分析。申請專項資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據;
(2)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批準文件;
(3)環保、規劃、土地、節能審查部門出具的相關批復文件;
(4)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5)項目開工建設的證明材料;
(6)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提交的文件;
(7)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發票明細匯總表》(按土地、設備購置及廠房建設等分類明細);
(8)上一年度1月1日至當年申報截止時間內購置關鍵設備的發票及銀行劃款憑證;
(9)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政策內容2:支持現代醫療產業創新發展基礎能力建設。支持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超算中心、干細胞庫、中藥材大數據中心、轉化醫學研究中心、活細胞成像平臺等重大醫療醫藥創新發展基礎能力建設,對經評審認定的項目,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按照關鍵設備投資的10%予以補助,最高2000萬元。
申報條件:在我市境內建設的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超算中心、干細胞、中藥材大數據中心、轉化醫學研究中心、活細胞成像平臺等重大醫療醫藥創新發展基礎能力項目(不在此范圍內的重大醫療醫藥創新發展基礎能力項目也可以申報,但需對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深入論證)。
申報材料:(1)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2)用地、規劃、環評、能評、備案等前期工作文件;
(3)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報截止日,設備購置發票。
政策內容3:支持產業集群發展,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支持相關企業圍繞產業鏈招引上下游企業,對引入上下游企業實施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新建項目按“三重一創”政策給予補助。
申報條件:支持新建項目。
申報材料:(1)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包括以下內容: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財務狀況;項目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建設背景、建設地點、建設內容、技術工藝、總投資及資金來源,以及各項建設條件落實情況等;技術工藝情況,包括技術工藝創新點、主要指標與國內外同類技術產品比較、知識產權情況等;產品市場調查和需求測算,新增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經濟社會效益分析;申請專項資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據。
(2)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批準文件;
(3)環保、規劃、土地、節能審查部門出具的相關批復文件;
(4)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5)項目開工建設的證明材料;
(6)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提交的文件;
(7)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發票明細匯總表》(按土地、設備購置及廠房建設等分類明細);
(8)上一年度1月1日至當年申報截止時間內購置關鍵設備的發票及銀行劃款憑證;
(9)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10)申報“一事一議”方式支持的項目,須同時報送省市“一事一議”支持建議方案。
政策內容4:支持相關企業圍繞生物基新材料產業鏈招引上下游企業,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每成功招引1個注冊資本金(實際到位,下同)1—10億元且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000萬元生物基新材料企業,給予招引企業一次性100萬元獎勵;每成功招引1個注冊資本金10億元及以上且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的,給予招引企業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單個招引企業最高獎勵1000萬元。
申報條件:注冊在蚌埠境內的生物基材料相關企業或基金管理機構,引入生物基新材料上下游企業落戶蚌埠。以基金管理機構名義申報的,要求已對引入企業實施股權投資。單個引入企業只允許一個申報單位申請獎勵。
申報材料:(1)申報企業或基金管理機構基本情況,涉及基金管理機構須提供資金交割單;
(2)引入企業情況,包括注冊時間、實際到位資本金、主營業務、生物基材料產品生產銷售情況、上年度審計報告等;
(3)市級對招引情況的確認函。
政策內容5:對實際總投資20億元及以上、引領發展方向、具有先發優勢、填補省內空白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以及關鍵技術研發產業化和產業公共服務項目,各地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鼓勵省級相關新興產業基金依規優先進行股權投資。
申報條件:對實際總投資20億元及以上、引領發展方向、具
有先發優勢、填補省內空白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以及關鍵技術研發產業化和產業公共服務項目。
申報材料:依據省級有關申報通知實施。
政策內容6:對六大新興主導產業領域企業在我市設立總部、區域總部、研發中心、軟件中心、結算中心、營運中心等,且實繳注冊資本10億元以上的,可最高給予實繳注冊資本3%的獎勵,獎勵金額最高5000萬元。
申報材料:依據省級有關申報通知實施。
問答:蚌埠市固定資產投資獎補政策?
一、鼓勵新引進工業項目
政策內容:支持聚焦主導產業加大項目引進力度,對新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首次投資建設總投資在5000萬元及以上且已入固定資產統計庫的工業項目,縣區政府根據項目對區域的帶動作用、技術先進性、管理水平、經濟社會效益等情況,可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15%給予最高3000萬元補助。
具體方案由各縣區自行制定。
二、鼓勵外商直接投資
(1)政策內容:經省商務廳認定,當年實際到資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房地產、金融業及類金融業企業除外,下同),或當年新設(含增資)合同外資500萬美元及以上且一年內實際到資達到30%以上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按實際到資額給予每美元0.01元人民幣一次性獎勵。對新引進境外世界500強,且當年實際到資達到30%以上的外商投資項目,在以上獎勵基礎上再給予3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獎勵。
(2)申報條件:
①依法在有關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外商直接投資企業、外商投資項目是指經工商主管部門備案登記,并推送至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管理的外商直接投資企業,不包含投資性公司再投資企業;
③上述所指期限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新設外商直接投資企業或外商投資企業增資的,自登記之日起1年內。
(3)申報材料:
①蚌埠市產業政策資金申請表;
②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申報明細表;
③外商投資企業備案回執(掃描件)、企業到資證明(企業簽發的出資證明書、銀行進賬單);
④申請世界500強一次性獎勵的外資項目,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⑤產業政策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⑥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二)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1、加大企業培育力度。
政策內容1:對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獎勵10萬元。
申報條件:在本市注冊、上一年度1月1日至當年申報截止時間內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材料:(1)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政策內容2:對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近3年主要貢獻指標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的,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申報條件:在本市注冊、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的規模以上、近3年(不含申報當年)入庫稅收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稅收平均增速的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材料:(1)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3)經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近3年財務報告;
(4)企業近3年納稅情況及相關票據;
(5)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2、支持制造業企業做大做強做優。
政策內容1:對本省企業實施境外企業并購,其獲取的新技術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且在省內轉化投資新建項目的,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按并購標的額的5%進行補助,單項并購補助最高可達3000萬元,同時境內建設項目不再享受其他條款政策。
申報條件:(1)本市企業和并購的目標企業須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領域;
(2)至申報截止日前3年內完成資產交割,獲得目標企業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控制權;
(3)并購獲得的新技術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4)在市內轉化投資的新建項目已形成實物工作量。
申報材料:(1)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2)企業跨國并購(境外投資)的批復文件;
(3)境外企業注冊證明(股東變更證明);
(4)最終控制方證明、保密協議、資產評估報告及聘請的律師方出具的并購證明材料;
(5)并購合同副本(簽約雙方、并購方式及內容、并購金額、簽約時間、簽字頁等,其中,商務條款需翻譯成中文);
(6)外匯匯出核準文件,資金匯出證明或相關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
(7)省內新建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
(8)環保、規劃、土地、節能審查部門出具的相關批復文件;
(9)項目建設的證明材料;
(10)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11)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政策內容2:對生物基新材料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3億元、5億元的企業,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每上一個臺階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申報日上一完整年度生物基新材料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的企業。
申報材料:(1)申報企業基本概況;
(2)上一個完整年度生物基新材料銷售清單和發票明細或專項審計報告;
(3)銷售收入首次達標的證明材料;
(4)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政策內容3:對本省醫藥生產企業單個品種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8億元、10億元的,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每上一個臺階給予企業1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申報日上一完整年度單個品種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8億元、10億元的醫藥生產企業。
申報材料:(1)上一個完整年度單品種銷售清單和發票明細或專項審計報告;
(2)規模首次達標的證明材料;
(3)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3、支持創新創業。
政策內容1:每年開展“創響中國”安徽創新創業大賽,選拔100個“雙創之星”項目,省級分檔獎勵項目團隊。其中:一等獎10個,各獎勵50萬元;二等獎20個,各獎勵25萬元;三等獎30個,各獎勵10萬元;優秀獎40個,各獎勵5萬元。
申報材料:依據省級有關申報通知實施。
政策內容2:對新認定的國家雙創示范基地,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一次性獎勵500萬元用于示范基地建設。
申報材料:依據省級有關申報通知實施。
(三)支持設備改造及技術升級
政策內容1:圍繞產業鏈關鍵環節,制定人工智能創新技術和產品導向目錄。對智能傳感器、高端智能芯片、智能制造裝備等項目,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按照不超過關鍵設備和系統軟件投入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2000萬元。
申報條件:(1)項目符合年度發布的人工智能創新技術和產品導向目錄支持方向;
(2)申報單位為安徽省內注冊納稅的企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申報材料:(1)省人工智能創新技術和產品申請表;
(2)項目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項目及單位基本情況,技術、產品和市場分析,研發創新情況,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項目關鍵設備和系統軟件投入明細等;
(3)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研發、生產設備購置費用審計報告以及相關關鍵設備和系統軟件投入發票、銀行劃款憑證等。
政策內容2:實施“人工智能+”應用示范工程。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支持企業研發產品和人工智能場景應用方案推廣,每年擇優評選10個人工智能場景應用示范予以授牌,并按照不超過關鍵設備和系統軟件投入的20%給予應用方補助,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
申報條件:(1)應用場景應在安徽省境內;(2)系統方案提供單位應具有專業基礎技術開發團隊;(3)應用示范項目及場景示范效果明顯,且具有推廣價值。申報材料:(1)場景應用示范建設情況報告。主要包括系
統方案提供單位和應用示范單位基本情況,示范項目情況,應用效果,省內外同類場景應用推廣情況,未來推廣計劃等;
(2)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研發、生產設備購置費用審計報告以及相關關鍵設備和系統軟件投入發票、銀行劃款憑證等。
(四)支持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應用
1、支持加大研發投入和開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政策內容1:推動數據開放,建立省級人工智能計算資源共享名錄。支持省內超算中心等計算資源向社會開放,對使用名錄的中小微企業,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根據實際支付使用費價款的30%予以補助,同一單位累計最高補助30萬元。
A.納入省級人工智能計算資源共享名錄。
1)申報條件:(1)申報單位為安徽省內注冊納稅的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或專業公共服務機構;
(2)符合年度發布的省人工智能計算資源參考標準;
(3)申報單位具有較好的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
2)申報材料:(1)申請報告。主要包括機房建設情況,具備計算能力、服務能力、安全性等情況介紹,人工智能計算資源能力及計算資源向社會開放的相關材料等;
(2)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包含計算資源開放獲得收入審計情況。
3)支持方式:對經審核通過的單位,納入省級人工智能計算資源共享名錄。
B.補助使用省人工智能計算資源共享名錄的中小微企業。
1)申報條件:(1)企業須為在安徽省境內登記注冊并實際運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機構;
(2)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范,無違法及不誠信行為;
(3)企業符合安徽省中小微企業認定標準;
2)申報材料:(1)企業的資金補助申請表;
(2)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企業發展情況介紹、營業執照及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3)企業使用省級人工智能計算資源名錄繳納費用憑證;
(4)企業通過省級人工智能計算資源名錄帶來的經濟效益相關證明材料;
(5)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政策內容2:實施人工智能產業創新工程。對技術含量高、市場潛力大的研發項目,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按照不超過項目研發費用的5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500萬元。
1)申報條件:(1)屬于年度發布的人工智能產業創新工程支持方向;
(2)技術水平居于國內外或區域領先水平;
(3)具備產業化能力且有一定的市場潛力;
(4)申報單位為安徽省內注冊納稅的企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申報材料:(1)項目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項目及單位基本情況,技術、產品和市場分析,研發創新情況,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項目研發費用明細(研發費用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財企﹝2007﹞194號)相關要求測算);
(2)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研發費用審計報告以及相關研發費用發票、銀行劃款憑證等。
政策內容3:對重大新興產業工程研發、生產設備購置進行補助,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補助比例為設備購置金額的10%,補助最高可達3000萬元。
1)申報條件:(1)已經省政府審定的重大新興產業(試驗)工程;
(2)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當年申報截止時間內,購置與重大新興產業工程建設內容相關的研發、生產設備。
2)申報材料:(1)重大新興產業(試驗)工程建設工作總結(含工程總投入、既定任務目標完成、技術產業化、核心項目建設進展、市級政府支持等內容);
(2)研發、生產設備清單(清單須含購置研發和生產設備的型號、數量、單價、時間、地點、用途及使用情況。附采購合同、稅務發票、海關報關單(可選)、進廠驗收單(可選)、使用現場照片;
(3)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重大新興產業(試驗)工程研發、生產設備購置費用的審計報告;
(4)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政策內容4:對重大新興產業試驗工程,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補助最高可達2000萬元。對重大新興產業專項研制費用進行補助,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補助比例為年度產品研發、樣機試制和檢驗檢測費用的50%,連續補助不超過3年,累計最高可達3000萬元。
1)申報條件:(1)已經省政府審定的重大新興產業專項;
(2)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當年申報截止時間內,開展了與重大新興產業專項建設內容相關的產品研發、樣機試制和檢驗檢測活動。
2)申報材料:(1)重大新興產業專項建設工作總結(含專項總投入、既定任務目標完成、技術攻關和突破情況、核心研發項目進展情況、市級政府支持等內容);
(2)產品研發、樣機(樣品)試制及檢驗檢測費用清單(說明產品研發、樣機(樣品)試制及檢驗檢測開展情況,取得的階段成果,并附研發、檢驗檢測設備購置合同、原材料采購合同、海關報關單(可選)、進廠驗收單(可選)、稅務發票、樣機(樣品)檢驗檢測報告、樣機(樣品)現場照片等;
(3)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關于重大新興產業專項產品研發、樣機試制和檢驗檢測費用審計報告;
(4)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政策內容5:支持研發產業化創新項目,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在生物基高分子材料、生物基材料助劑、生物基復合材料、天然生物材料創新型增效利用等領域,支持相關企業與科研院所、下游用戶聯合實施研發產業化創新項目。經評審認定的項目,對研發及關鍵設備投入按照10%比例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3000萬元,特別重大項目納入“三重一創”建設“一事一議”支持范疇。
1)申報條件:上述領域在建項目。涉及復合材料的,其產品生物基含量應不低于30%。
2)申報材料: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按通用文本格式編制),附以下文件:
(1)研發人員及研發費用清單;
(2)設備購置清單;
(3)土地、規劃、環評、能評等前期工作文件;
(4)申報企業與科研院所、下游用戶合作協議;
(5)產品檢測報告;
(6)項目實施周期內已發生研發費用及設備購置費用專項
審計報告。研發費用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快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財企〔2007〕194號)執行。
政策內容6:鼓勵創新藥械產品研發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對在本省生產的中藥新藥(1—4類)及中藥經典名方二次開發、化學藥新藥(1—2類),具有新藥證書的生物制品(1—5類)及第三類醫療器械等重大藥械項目,對臨床前研究按研制費用的20%予以補助,對臨床試驗按研制費用的1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補助總額最高1000萬元。對醫藥企業每取得1個全國第一家仿制(首仿)藥品生產批件并落戶本省生產的,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1)申報條件: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報截止日,本省藥械企業進入臨床階段的中藥新藥(1-2類)及中藥經典名方二次開發(包含中藥經典名方復方制劑、已上市中藥經典名方的再次開發)、化學藥新藥(1-2類),生物制品新藥(1—2類)及第三類醫療器械項目。
2)申報材料:(1)項目概述:簡要概述項目基本情況,適應癥范圍,市場分析,研發費用估算、計劃安排及目前進展情況;
(2)《藥品注冊申請表》或《醫療器械注冊申請表》;
(3)《藥品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醫療器械注冊受理通知書》或《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批件》或醫療器械臨床試驗備案憑證;
(4)臨床試驗研究相關證明材料(含申請單位與臨床研究機構簽訂的臨床研究合同、藥物臨床試驗倫理委員會出具的藥物臨床試驗審批件等);
(5)項目研制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或研制費用發票(申請臨床前研究補助,按臨床試驗批件獲得時間向前追溯5年或自項目備案至臨床試驗批件獲得時間;申請臨床試驗補助,可一次性申報(需補充提供藥品生產批件或醫療器械注冊證)。已獲得過本事項支持的藥械項目本年度須完成延續申報,后續將不再予以支持。已獲得省級其他事項支持的項目不得申報;
(6)涉及中藥經典名方的,請提供相應來源說明;
(7)在省內轉化生產的承諾書(如后續不在省內轉化生產,則退回省財政資金)。
注6 1.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調整藥物臨床試驗審評審批程序的公告》精神,申報藥物臨床試驗的,自申請受理并繳費之日起60日內,申請人未收到藥品審評中心(以下簡稱藥審中心)否定或質疑意見的,申請人可以按照提交方案開展臨床試驗。臨床試驗開始時,申請人應登陸藥審中心門戶網站,在"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進行相關信息登記。上述情形視同已獲得藥物臨床實驗批件。2.已獲得支持的創新藥械項目延續申報按原實施細則執行。
2、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政策內容1:支持創新藥械產品推廣應用,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對納入《安徽省創新型醫療器械產品目錄》、經評審認定符合條件醫療器械的首次應用,對省內研制單位按售價10%予以補助,最高500萬元。
申報條件: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報截止日,符合目錄要求醫療器械的首次應用。
申報材料:(1)項目概述:簡要概述項目基本情況,適應癥范圍,市場分析及目前應用情況;
(2)醫療器械注冊證;
(3)設計主要性能指標的權威檢測報告;
(4)首次應用的證明材料;
(5)首次應用的銷售合同及發票。
政策內容2:對醫藥企業產品取得國際注冊批件并落戶本省生產的,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每獲取1個產品的國際注冊批件給予5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報截止日,取得國際(境外)注冊批件的本省醫藥企業(含境外子公司)。
申報材料:(1)國際注冊批件或證明材料;
(2)產品落戶本省生產的承諾書(承諾內容:如轉移至省外生產,則退回財政資金)。
政策內容3:對獲得歐洲藥品質量管理局EDQM認證、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認證、世界衛生組織PQ認證的本省醫藥企業,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報截止日,獲得歐盟(含其成員國)、美國和世界衛生組織認證(或復核通過)的本省醫藥企業。
申報材料:國際認證證書或證明材料(無證書需市級以上藥監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政策內容4:支持醫療技術創新與轉化應用,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加快推進腫瘤免疫治療、細胞治療、再生醫療等現代醫療技術創新及臨床應用,對經評審認定具備承擔條件的項目,按照科研攻關和應用推廣發生費用的30%予以資助,最高500萬元。
申報條件:在我省研發轉化的腫瘤免疫治療、細胞治療、再生醫療等現代醫療技術(不在上述范圍內的創新型醫療技術也可申報,但須對該項技術必要性、可行性和應用前景做深入分析論證)。
申報材料:(1)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2)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報截止日,科研攻關和應用推廣發生費用發票或專項審計報告。
3、支持研發平臺建設。
政策內容1:以下條款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且運行1年后達到要求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省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在省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建立的產業協同創新中心,研發活動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情況評估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申報條件:(1)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當年申報截止時間內,獲得國家認定的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
(2)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當年申報截止時間內,在國家組織評估中獲得優秀等次的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
申報材料:(1)新認定的國家創新平臺
`依托單位申請補助報告;
a申報國家創新平臺的申請報告或組建方案;
b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國家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的批復;
c科技部關于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聯合研究中心的批復;
d教育部關于國際聯合實驗室的批復。
(2)國家組織的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國家創新平臺
`依托單位申請補助報告;
a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國家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的評估結果文件或報告;
b科技部關于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聯合研究中心的評估結果文件或報告;
c教育部關于國際聯合試驗室的評估結果文件或報告。
政策內容2:建設支撐平臺。鼓勵企業、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建設高水平人工智能公共服務平臺、開源和共性技術平臺,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建立合格平臺服務商目錄和評價制度,以3年為一周期,按照服務范圍、服務內容等,對運營情況好、服務能力強、評定優秀的平臺,分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三檔給予獎勵。
1)納入省人工智能平臺服務商目錄。
申報條件:(1)申報單位為安徽省內注冊納稅的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或專業公共服務機構;
(2)符合年度發布的省人工智能合格平臺服務商參考標準。
申報材料:(1)申報單位在“三重一創”項目管理系統填寫安徽省人工智能平臺服務商申請表;
(2)申報單位向第三方提供服務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2)對運營情況好、服務能力強、評定優秀的平臺給予分檔獎勵。
申報條件:(1)申報單位在省人工智能平臺服務商目錄內;
(2)平臺運營情況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申報材料:(1)平臺運營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企業、機構、協會基本情況,平臺資質與服務能力,平臺服務范圍和服務內容,應用效果,近三年運營和財務情況等。
(五)融資支持。
政策內容1:對于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入固定資產統計庫、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項目的制造業企業貸款、債券融資給予貼息支持,補貼比例為利息支出的40%。同步給予一次性擔保費用補助,補助比例為擔保費用的50%。單個項目貼息年限不超過3年。同一項目與其他貼息政策不重復享受。
申報條件:2022年1月1日以后在固定資產項目統計庫、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項目的制造業企業貸款、債券融資。
申報資料:(1)制造業融資財政貼息專項項目資金兌付匯總表;
(2)制造業融資財政貼息專項項目銀行確認表;
(3)制造業融資財政貼息專項項目申請報告(延續申報項目無需提供);
(4)佐證材料,包括:銀行借款合同、銀行放款回單、支付利息憑據、還款憑據、項目核準(備案)、開工證明、承諾函等。
政策內容2:制造業貼息。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貼息補助實行“先付后貼”方式。項目單位憑項目借款合同、貸款銀行出具的利息支付清單申請貼息。此項政策與省級其他財政貼息政策,省“三重一創”支持新建項目條款、制造強省政策中工業強基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補助;技術改造項目貸款貼息;獎補工業機器人購置;獎補節能環?!拔鍌€一百”優秀企業;補貼制造業中小企業開展設備融資租賃業務五類條款不重復享受。對于前期已享受人民銀行專項應急貸款的項目,不再享受本次貼息優惠政策。以國家開發銀行的制造業優惠貸款利率為基準,貼息40%,單個項目貼息年限不超過3年。單個項目省級貼息金額最高5000萬元。
申報條件:(1)登記注冊、稅收戶管地在安徽省內的企業,在國家有關商業銀行或其他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開立賬戶,資信情況良好,具有與項目建設相適應的出資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及重大民事、經濟糾紛等;
(2)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省內制造業(不含采礦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新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優先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項目。項目前期工作等相關手續完備,在建或具備開工條件;
(3)2020年1月1日起簽訂并發生利息的投資項目貸款。項目借款不包括經審批貸款合同范圍外的延長項目建設期發生的借款利息,未按合同規定產生的逾期貸款利息、加息、罰息。
申報材料:(1)項目批準文件,項目符合產業政策和發展方向說明,貸款用途情況說明,企業關于資料真實性和不重復申報承諾,信用報告,以及相關金融機構要求提供的資料等;
(2)項目貸款貼息申請表、借款合同、銀行貸款到位憑證、銀行簽證利息單等材料,以及貸款經辦行相關意見。
第二部分?現代服務業扶持政策
一、申報主體
除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企業、單位、個人等不享受條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規定條件在本市區域內注冊且主體稅種在本市繳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為企業),申請的項目須在本市范圍內組織實施(有特定要求的在具體條款中注明)。
二、申報、審核及兌現程序
本實施細則兌現按照“企業申報、縣區初審、市級審核、媒體公示、政府審批”等流程辦理,并接受紀檢監察、審計依法監督。具體如下:
(一)申報時間。
本實施細則政策條款申報時間以市發展改革委官網和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發布的通知為準。申報截止期限遇節假日順延,逾期沒有申報,視為自動放棄,市發展改革委將不再受理。
(二)申報方法。
一是企業申報主體首先登錄蚌埠市市級產業政策信息管理系統(https://cyzc.qoa.cn/),并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二是詳細閱讀實施細則和相關資金管理辦法,提前做好申報準備工作;三是關注市發展改革委發布的申報通知要求,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關注市發展改革委審核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各縣區(開發區)發改部門、財政部門對申報材料開展初審并推薦。
(三)兌現流程
市發展改革委根據縣區初審轉報情況,聯合市財政等相關部門(或委托第三方機構)按照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形成一致意見經會議研究后在市發展改革委網站和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報單位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核定金額等,公示期5天。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由市發展改革委報市政府審定。市財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準文件后,根據資金預算安排,將政策資金下達至相關縣區(開發區),由其撥付相關項目單位。
三、
具體條款、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一)撫育中小企業成長。
政策內容1:對首次新增入庫的規模以上重點領域服務業企業,分3年給予15萬元獎勵(每年兌現5萬)。3年內退庫,停止撥付獎勵資金。
申報條件:新增入庫的重點領域服務業企業(不包括退庫再入庫的企業)。
申報材料: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政策內容2:對未達到規模以上,但納入省調查平臺的重點領域服務業企業,分3年給予10萬元獎勵(第1年4萬元,第2、第3年各3萬元)。3年內退庫,停止撥付獎勵資金。
申報條件:首次納入聯網統計直報平臺重點領域的規下服務業企業(不包括退出省調查平臺庫后再進入的企業)。
申報材料: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二)壯大市場主體。
1、鼓勵服務業集聚發展。
政策內容1:對首次被認定的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給予集聚區運營管理機構50萬元一次性補助;補助資金主要用于集聚區規劃編制、招商運營、公共服務平臺設施、重點項目建設。
申報條件:被首次認定為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
政策內容2:對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園區,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最高300萬元獎補,并優先支持申報國家級示范園區。
申報條件:被首次認定為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區。
申報材料:依據省級有關申報通知實施。
政策內容3:深入推進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文創開發試點等各類改革試點。持續推進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試點地區最高400萬元獎補。
申報條件:被首次認定為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單位。
申報材料:依據省級有關申報通知實施。
2、支持服務業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政策內容1:對首次進入全省服務業100強的市內注冊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首次進入全省服務業100強的市內注冊企業。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
政策內容2:對當年服務業企業(不含房地產開發、金融、商貿企業)營業收入規模首次突破3億元,且增速超過15%的規上服務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服務業企業營業收入首次突破3億元,且增速超過15%的規上服務業企業(房地產開發、金融、商貿企業除外)。
申報材料:(1)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2)企業當年財務狀況年度表。
政策內容3:對首次進入全國服務業500強的市內注冊企業,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2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首次進入全國服務業500強的省內注冊企業。
申報材料:依據省級有關申報通知實施。
政策內容4:對首次晉升5A級的市內物流企業,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1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首次晉升5A級的省內物流企業。
申報材料:依據省級有關申報通知實施。
3、支持物流企業發展。
政策內容1:推動蚌埠市國家物流樞紐建設方案通過國家批
準,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按要求安排配套資金,用于國家物流樞紐新建項目補助。
申報條件:蚌埠市國家物流樞紐建設項目。
申報材料:依據省級有關申報通知實施。
政策內容2:支持現代物流企業品牌培育,對首次晉升國家4A級的物流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首次晉升4A級的省內物流企業。
申報材料:(1)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2)4A級物流企業證明材料。
政策內容3:鼓勵冷鏈物流企業做大做強,對冷鏈物流企業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00萬元且當年實際納稅額達到50萬元的,按當年企業對地方貢獻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達到2000萬元且當年實際納稅額達100萬元,按當年企業對地方貢獻的60%給予一次性獎勵;首次達到5000萬元且當年實際納稅額達150萬元的物流企業,按當年企業對地方貢獻的70%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個企業同一臺階限申報一次。
申報條件: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且當年實際納稅額對應達到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冷鏈物流企業。
申報材料:(1)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2)企業當年財務狀況年度表、企業當年實際納稅額達到相應規模的證明材料。
4、支持品質品牌建設。
政策內容:推動旅游、養老、中醫藥、現代供應鏈、商務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單位,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5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新認定的國家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單位。申報材料:依據省級有關申報通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