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關于促進文旅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促進全區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項目咨詢熱線:19855107810(微信同號),0551-65300113
一、資金來源
區財政安排文化旅游專項發展資金 60 萬元。
二、獎勵對象
證照齊全、規范經營的文旅企業、企事業單位、活動舉辦方等。
三、獎勵標準
1.鄉村旅游創新獎。根據鄉村旅游“421”行動計劃,對當年被評定為省、市級特色美食村、“后備箱”工程基地(家)的分別給予2萬元一次獎勵;對當年進行“雙微”提升點改造的,結合投資額、提升效果、參與積極性等綜合評定取15個提升點分別給予1萬元獎勵(企業進行“雙微”提升的優先獎勵)。
2.品牌創建獎。對當年新評定為 3A、2A、1A 級景區村莊的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和1萬元獎勵;對當年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的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
3.新業態研發獎。鼓勵各景區(點)、文旅體企業、企事業單位等研發文旅體新業態(讓游客和消費者能參與體驗或多次消費的),推動傳統觀光游向休閑度假游轉型升級。對當年新投入的新業態項目,投入50萬元以上的,按當年投資額取前三名分別給予4萬元、3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
4.市場營銷 (假日旅游) 激勵獎。
(1)主題節慶活動獎。
以區內各鄉鎮人民政府、企事業單位及文旅企業為主體舉辦的規模大(參與人數在1000人以上) 影響力強、有旅行社組織游客參與,帶動旅游經濟作用顯著的主題節慶活動,事后經文旅體局評議評審后給予總額不超過2萬元獎勵。
(2)游客(團隊、自駕車)組織獎。
游覽行程須在黃山區住宿2晚以上(含2晚) ,按年累計接待人次(車次)總量給予獎勵團隊。獎勵標準如下:
團隊組織獎:
全年累計團隊組織人次 (人次) 獎勵標準 備注
2000(含)以上 一般團隊游客5元/人;參與“樂游黃山?悅享太平”四季旅游主題活動的游客10元/人,兩者不重復獎勵,封頂2萬。 根據年終申報企業的全年稅收貢獻率、參與活動積極性、規范經營、有效投訴等統籌考慮、取綜合排名前五給予獎勵。
自駕游客組織獎(政府組織的活動不參與獎勵):
全年累計自駕車數量 (輛) 獎勵標準 備注
單次不少于20輛,全年累計80輛(含)以上 200 元/臺車,封頂3萬。 根據組織規模取前三名獎勵
四、其他
1.本意見所有獎項如與省、市、區有關獎勵辦法重復的,享受最高獎勵,不重復獎勵;單一獎項中如重復獲獎的只享受該單項獎的最高獎勵。若上級獎勵資金低于本意見獎勵資金額度的,不足部分由區級獎勵資金補足。
2.對當年出現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投訴、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文旅企業,一票否決,取消該申報主體獎勵資格。凡經核查認定申報主體申報材料存在弄虛作假、偽造憑證者,一經查實,取消后三年獎勵資格,追回本年度全部獎勵資金,并通報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
3.每年1月底之前,由申報方對上年度符合獎勵項目向區文化旅游體育局提出申請,經區文旅體局及相關部門研究同意并公示,無異議后兌現獎勵。
4.本意見由區文化旅游體育局負責解釋,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關于促進文化旅游體育產業深度融合暨提振民營經濟轉型發展的若干意見》(黃文旅體〔2021〕49 號)自行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