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根據《安徽省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皖財企〔2020〕170號),為做好2021年省級商貿流通業發展政策項目組織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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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政策項目內容
(一)標準化菜市場(含城鄉農貿市場)建設改造項目1.支持內容∶支持各地開展菜市場及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與升級改造,優先支持脫貧縣與革命老區以及部分示范性與服務能力強的項目。對符合相關要求的項目,每個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且不超過30萬元的補助。
2.申報條件∶(1)申報企業應符合《安徽省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所列條件;(2)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完工投入使用且未享受過有關財政專項政策支持的項目;(3)項目建設改造符合商務部印發的《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農貿市場建設標準和驗收規范》要求,市場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脫貧縣與革命老區以及人口較少的邊遠山區,應不少于1200平方米);(4)建設項目符合當地有關規劃;(5)符合支持范圍的單個市場建設改造投資總額應超過60萬元。
3.申報材料∶(1)省級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2)申報單位申請報告(包括市場簡要情況、主要建設內容、項目經濟和社會效益等)及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法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3)項目主要投資明細(包括與項目建設有關的合同、支付憑證、發票或收據復印件等);(4)有關部門批準建設以及項目工程驗收報告;(5)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6)出現農產品“賣難”問題和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時,積極配合各級政府做好應急保障工作承諾函;(7)市場內外實景和內部有關建設部位的照片(注明地址、市場名稱)。
(二)特色商業街區培育項目
1.支持內容∶支持各地圍繞優化街區環境、提高商業質量、打造智慧街區等升級改造特色商業街區,對已認定的“安徽特色商業街區”開展的進一步升級改造(包括提升夜市品質)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且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對街區圍繞提升消費集聚效應和影響力而統一組織策劃的營銷活動,給予不超過活動總費用30%且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
2.申報條件。(1)申報單位應為已由省商務廳組織認定的“安徽特色商業街區”且由街區建設運營方申報;(2)2020年5月1 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完工投入使用且未享受過有關財政專項政策支持的項目。(3)符合支持范圍的投資(費用)總額應超過50萬元。
3.申報材料∶(1)省級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2)申報單位申請報告(包括街區簡要情況、主要建設<活動>內容、項目社會及經濟效益等)及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法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3)項目主要投資(費用)明細(包括與項目建設、活動有關的合同、支付憑證、發票或收據等復印件);(4)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章);(5)項目建設、活動有關的實景照片。
(三)城鄉商貿物流設施建設改造和物流標準化推廣項目1.支持內容∶支持我省大型物流企業及商貿流通企業圍繞發展集約化配送、促進標準托盤循環共用以及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等,建設改造城鄉配送中心、公共服務平臺以及推廣使用標準化托盤(含購置1.2m×1.0m托盤和相匹配的托盤籠、周轉箱或筐、叉車等設備),優先支持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建設具有集中采購和跨區域配送能力的農產品冷鏈物流集散中心,配備預冷、低溫分揀加工、冷藏運輸等冷鏈設施設備。對符合以上要求的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且不超過70萬元的補助。
2.申報條件∶(1)申報企業應符合《安徽省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所列條件;(2)2020年5月1 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完工投入使用且未享受過有關財政專項政策支持的項目;(3)項目建設改造符合國家有關要求,能更好地滿足現代流通與消費需要,配送中心面積應在2000平方米以上;(4)建設項目符合當地有關規劃;(5)符合支持范圍的項目投資總額應超過50萬元。
3.申報材料∶(1)省級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2)申報單位申請報告(包括企業簡要情況、主要建設內容、項目社會及經濟效益等)及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法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3)項目主要投資明細(包括項目建設、購買設備有關的合同、支付憑證、發票或收據復印件等);(4)物流設施建設改造項目應提供有關部門批準建設文件以及項目工程驗收報告;物流標準化項目應提供購置托盤及相關設備清單,并注明設備型號、尺寸及采購時間等;(5)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6)建設項目內外實景和主要設施設備的照片、集中采購和跨區域配送能力佐證材料。
(四)市場主體及商業品牌培育項目
1.支持內容∶支持各地進一步壯大市場主體及加強商業品牌建設,對2021年銷售額(營業額)全省分類排名前50(按批零住餐的社消零計算口徑分類排名)且增速超過15%的大型限上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以統計部門確認的2021年底數據為準并在確認的年度兌現);對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在申報期內新設直營連鎖店達30家及以上和已認定的“中華老字號”、“安徽老字號”企業在申報期內新設直營連鎖店達5家及以上的,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且不超過30萬元的補助;對已認定的“中華老字號”、“安徽老字號”企業參加由省商務廳或省老字號協會統一組織的以傳承傳統文化為主題的“老字號”展銷會且原則上有8家以上企業參展的,給予參展企業每個標準展位不超過1萬元且單個企業累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補助(含展位和布展、宣傳資料費);對申報期內新認定的國家五鉆級以上酒家(含五鉆)、五葉級綠色飯店(餐飲)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對家政企業升級完善信息管理系統、增添專業服務設備、新開設和升級改造服務門店(點)、為家政服務人員繳納保險費(包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以及商業保險費)等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費用)30%且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由我廳歸口且在申報期內已批準發布的商貿服務業國家行業標準和省級地方標準,對其牽頭編寫單位(第一起草單位)按每個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
2.申報條件∶(1)申報單位應符合《安徽省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所列條件;(2)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完工投入使用且未享受過有關財政專項政策支持的項目;(3)品牌連鎖便利店是實行統一形象標識、統一進貨采購、統一物流配送、統一設施配置、統一門店管控、統一價格管理,以經營鮮食商品和日用品為主的小型綜合零售業態,不包括水果店、生鮮店、烘焙店、藥店等經營專門商品的小型零售店和加油站型便利店;(4)家政企業為本文件下發前在商務部家政服務信用信息平臺審核通過企業且通過人臉識別授權家政員500人以上。
3.申報材料∶(1)省級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2)申報單位申請報告(包括企業簡要情況、主要建設內容、項目社會及經濟效益等)及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法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3)項目主要投資(費用)明細(包括與項目建設及費用有關的合同、支付憑證、發票或收據復印件等);(4)新設直營連鎖門店項目提供門店營業執照、房屋租賃合同或自有產權證明復印件,老字號展銷會項目提供展會主辦方有關活動文件和展位合同復印件、省老字號企業協會出具的參展證明材料;(5)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6)項目建設、活動有關的實景照片。
(五)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平臺建設項目
1.支持內容∶支持設區市重要產品追溯平臺建設。對在2021 年6月30日前按《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臺建設指南(試行)》標準完成市級重要產品追溯平臺建設的設區市,給予一次性工作支持獎勵30萬元,主要用于平臺日常運維、業務培訓等相關業務支出。
2.申報條件∶(1)設區市政府出臺開展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文件;(2)依據國辦發〔2015〕95號、皖政辦〔2016〕16號等文件,對照《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臺建設指南(試行)》(商辦秩函〔2018〕205號),制定出臺當地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方案;(3)完成當地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并組織費活動方案及參與企業名單;(5)促消費活動啟動儀式現場照片。
二、有關要求
(一)各市及省直管縣商務部門應強化專項資金管理責任,嚴格把好項目初審關,會同財政部門對照文件要求,認真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并對申報項目進行材料審核和實地核查,擇優篩選推薦,出具初審意見(省屬企業直接申報,由上一級管理單位初審)。
(二)專項資金申報實行信用承諾制和信用審查制。項目申報單位應實事求并對信用狀況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地商務部門依據《安徽省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皖財企〔2020〕170號)、《安徽省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暫行辦法》和《安徽省嚴重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暫行辦法》(皖市監發〔2018〕15號)有關規定,對申報單位開展信用審查。近5年內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不得推薦。此外,未完成各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環保檢查反饋問題整改的項目,不得推薦。
(三)各地須于8月31日前將初審轉報文件、涉企項目匯總表報省商務廳流通處,申報材料報省商務廳歸口管理處室。所有項目申報材料需 A4紙打印,建立目錄,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一式一份(申報單位、初審單位需自行存檔備查)。
(四)對推薦項目省級審核通過率偏低、省級審核中發現項目弄虛作假的地區,在下一年度適當降低該地區申報項目政策補助標準;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的單位,將按《安徽省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皖財企〔2020〕170號)規定進行處理。
(五)專項資金兌現文件下發后,各地商務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加強對支持項目的后續跟蹤指導,確保項目實施效果,于12月31日前向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報送專項資金項目實施及績效情況總結(主要包括政策資金兌現以及支持項目實施、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情況)。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單位收到資金后,應按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如實向屬地商務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報送項目執行、資金使用和效益評價材料,并自覺接受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