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宣城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市場主體提質擴量增效的若干舉措》的通知
現將《關于促進市場主體提質擴量增效的若干舉措》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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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促進市場主體提質擴量增效的若干舉措
為進一步推動市場主體提質擴量增效,根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市場主體提質擴量增效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具體舉措。
一、精準對接需求,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
1.進一步降低企業稅負。(1)落實好國家和省組合式減稅降費政策,延續執行科技、就業創業、醫療、教育等11項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六稅兩附加”、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小微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等政策。(2)落實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增值稅留抵退稅、乘用車車船稅年稅額法定最低標準等政策。(3)進一步優化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劃分,在規定的稅額幅度范圍內,依規進一步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標準。(4)2022年度內中小微企業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5)2022年免征輪客渡、公交客運、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6)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將2021年四季度實施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延續實施6個月。
2.進一步降低涉企收費。(1)2022年向中小微企業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按現有費率的90%征收。(2)繼續執行船閘收費下調10%政策。(3)對承擔市場保供的農業企業,免費提供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4)對個體工商戶的送檢樣品,國有檢驗檢測技術機構在2022年內給予檢驗檢測費用10%-50%優惠,其中市市場監管部門所屬檢驗檢測技術機構在2022年內給予檢驗檢測費用50%優惠。(5)2022年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商保險費率政策。
3.切實幫扶困難企業。(1)鼓勵縣市區、宣城經開區、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對生產經營暫時面臨困難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中小企業給予扶持。(2)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不得要求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不得拖欠中小企業的貨物、工程、服務款項。加快采購資金支付進度,對于滿足政府采購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采購單位自收到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供應商賬戶。(3)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免收2022年3個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減半收取5月、6月房租,轉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須落實到最終承租人。(4)對中央、省下達的用于市場主體的財政資金,以及市縣安排用于助企紓困的財政資金,及時下達撥付到位。
4.強化用電服務保障。(1)對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供銷合作社、郵政快遞企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農村建設的保鮮倉儲設施用電,實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2)2022年底前,低壓小微企業接入容量提高至160千瓦,實現用電報裝“三零”服務。
5.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1)進一步加大再貸款、再貼現投放,2022年全市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不低于40億元。(2)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降價,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3)推動銀行機構運用省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完善金企對接機制,緩解企業融資難題。(4)優化企業上市掛牌財政獎補政策,市縣兩級財政對企業在滬深交易所上市分階段給予獎勵共1200萬元(其中市級獎補200萬元),在北交所上市分階段給予獎勵共350萬元(其中市級獎補50萬元)。
6.積極為中小微企業融資增信。(1)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降低擔保費率,對單戶融資擔保金額1000萬元以下、平均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小微企業、“三農”擔保業務,鼓勵受益財政按1%擔保費率水平對承保機構減收的擔保費予以補足。(2)完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金補充和擔保風險代償機制,落實中央財政擔保降費獎補政策,積極爭取省再擔保機構資本金和擔保風險代償補助,持續提升融資擔保能力。
7.支持企業穩崗擴崗。(1)根據國家、省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繼續通過“免報直發”等模式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2)對中小微企業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穩定用工6個月以上、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3)各類社會機構、個人為企業引進勞動力的,各地可依規給予相關機構和個人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
二、聚力有效培育,擴大市場主體規模
8.擴大產業鏈關鍵環節投資。(1)落實全省高質量投資“賽馬”激勵機制,對投資增長前三位的,在中央預算內投資、土地指標等方面予以激勵支持。(2)實施新一輪“千企升級”技術改造行動,滾動實施技改項目230項。
9.加大招商引資力度。(1)支持各縣市區、宣城經開區和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按照有關規定,對招商引資工作發揮重要作用、作出重大貢獻的行業協會給予獎勵,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城市招商引資引薦人獎勵暫行辦法》兌現引薦人獎勵。(2)對十大新興產業領域企業在宣城市設立總部、區域總部、研發中心、軟件中心、結算中心、營運中心等,且實繳注冊資本5億元人民幣或50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實繳注冊資本1%的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實繳注冊資本1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獎勵可“一事一議”。(3)基金管理機構所管理的基金投資于宣城市境內非上市企業滿2年,且投資金額2000萬元(含)以上的,按投資金額的1%給予獎勵,累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鸺肮芾頇C構招引市外企業落戶宣城市,參照《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城市招商引資引薦人獎勵暫行辦法》,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獎勵。
10.積極培育中小企業成長。(1)對新建投產納規工業企業,受益財政可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首次納規且在庫存續期滿1年的“小升規”工業企業,受益財政可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2)鼓勵各縣市區、宣城經開區和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對當年新增達標入庫民營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對中小企業適應資本市場要求,實施規范化股改并開展信息公開的,落實有關稅收支持政策。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依規在規定期限內延期繳納相應稅款。
11.持續壯大優質企業。(1)積極爭取國家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專項資金和省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2)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的規模工業企業,由受益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企業主要負責人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3)鼓勵企業研發應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軟件(簡稱“三首”),積極組織企業申報認定和省級資金支持。對經省認定的“三首”產品在省獎補的基礎上,受益財政再給予10萬元獎補。
12.助力企業開拓國內市場。(1)組織企業參與線上或線下相結合的產品推介、展覽展銷、協作配套、產品供需對接活動,幫助企業拓展市場。(2)支持“老字號”企業參加各類展會,對參展企業展位費予以適當補助。(3)支持二手車交易市場建設,推進跨區域流通,規范交易行為。(4)加強商業網點布局,推進縣域商業體系建設,促進縣鄉村商業網絡連鎖化。(5)積極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13.助力企業開拓國際市場。(1)支持外貿龍頭企業招引培育、建設重大平臺、進口設備及大宗產品、發展新業態新模式。(2)鼓勵企業參加境外展會,對參展企業展位費給予補貼。(3)對新獲批的省、市級跨境電商產業園和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可給予一次性獎勵。(4)對于納入海關跨境電商監管企業,可根據跨境電商交易額給予補貼。(5)企業在境外建設或租用海外倉,根據海外倉規模及年銷售額給予補貼。(6)推進中國(安徽)自貿試驗區宣城聯動創新區、宣城綜合保稅區、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及寧波舟山港宣城國際陸港建設。
三、強化創新驅動,增強市場主體內生動力
14.支持科研人員創新創業。(1)推行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市財政設立產學研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合肥工業大學宣城校區與宣城市開展產學研合作,向宣城市重點企業派遣科技特派員,開展科技幫扶服務。(2)賦予科技人員更大自主權,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項目,勞務費預算不設比例限制,設備費等預算調劑權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或項目負責人。(3)支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創新創業,對擁有核心知識產權、技術成果成熟,并能在24個月內轉化為產品、形成銷售收入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宣創新創業,落戶縣市區、宣城經開區和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以債權投入或股權投資等方式,給予300萬元至2000萬元支持。
15.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1)鼓勵各縣市區、宣城經開區、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對不同規模企業研發費用超過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規定比例的,給予一定獎勵。(2)圍繞市“2+8”特色產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推行揭榜掛帥、定向委托等制度,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項目,按照項目研發總投入額最高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支持額度100萬元。(3)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根據銷售、成本、利潤等因素,對符合條件的入庫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培育獎勵;對首次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重新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16.促進現代農業發展。(1)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支持實施一產“兩強一增”行動計劃,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2)推進糧食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落實保費補貼政策。(3)繼續對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發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縣域內執行統一的補貼標準。(4)繼續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全面開展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補貼。
17.加速發展新興產業。(1)整合設立10億元的市產業投資基金,積極引進社會資本參與設立基金,重點支持新興產業發展。(2)對實際總投資20億元以上、引領發展方向、具有先發優勢、填補省內空白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以及關鍵技術研發產業化和產業公共服務項目,可以“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積極爭取省級相關新興產業基金依規進行股權投資。
18.支持建筑業發展。(1)對投資6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投資超過400萬元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2)裝配式建筑項目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標,裝配率超過50%的裝配式建筑,在推廣試點階段可依法依規采用邀請招標方式。(3)在工程建設領域加大企業推行工程總承包力度(國有資金控股項目可在方案階段推行工程總承包)。引入工程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單位,加強過程管控。
19.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1)積極爭取國家、省級服務業資金支持,實施三產“鍛長補短”行動計劃。(2)鼓勵物流企業與制造業企業協同共建供應鏈,培育打造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物流供應鏈創新示范企業。(3)支持工業互聯網創新創智中心等重點企業(平臺)發展,著力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成長潛力大的平臺型企業。(4)建成運營巷口橋鐵路物流基地,謀劃推動宣州港、定埠港碼頭鐵路專用線項目。(5)對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倉儲用地,按規定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6)加快長三角農產品供應鏈中心等項目建設,規劃建設一批物流冷藏設施和生鮮農產品低溫配送處理中心,鼓勵連鎖經營企業、大型批發企業和冷鏈物流企業利用自有設施提供社會化冷鏈物流服務,支持發展新型流通業態。對企業新建(購置)、改造的冷凍冷藏庫、冷鏈物流車輛、終端冷藏設備等,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可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予以適當補助。(7)2022年對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
20.加強產業數字賦能改造。(1)加快推動5G網絡建設,全年新建5G基站1300個;推動企業轉型升級,每年推動200戶以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2)每年評選工業互聯網標桿企業10家、示范企業20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和10萬元。(3)支持企業進行“5G+工業互聯網”改造,對獲批國家級、省級“5G+工業互聯網”、工業互聯網平臺試點示范項目,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
四、加強要素保障,優化市場主體發展環境
21.深化重點領域改革。(1)積極推進零基預算改革,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2)在市屬企業重組整合的基礎上,推動市屬企業集團內部相同或相近業務的專業化整合。(3)全面推廣畝均效益評價,推動規模工業企業、占地5畝以上規下工業企業、省級以上開發區畝均效益評價全覆蓋,并依法依規實施差別化政策。
22.全方位培養引進使用人才。(1)落實《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動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八條措施》《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城市“宛陵聚才行動”若干政策》等人才政策,對企業新引進且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粕蚋呒壖紟?、技師、高級工,三年內按規定給予一定的薪酬補貼。工作滿3年后,在宣首次購房的可以申請享受一次性安家補貼。(2)對來宣工作的產業高端人員及其團隊,支持解決職務職稱、科研立項、經費保障、薪酬待遇等事項。(3)支持各地各部門對在宣繳納個稅的重點產業企業高層次人才,由受益財政按實繳個稅地方留成部分發放崗位補貼。
23.發揮基金引導作用。(1)落實《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城市支持投資(基金)類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支持我市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發展。(2)市縣國有資本參與設立的基金在宣投資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市縣國有資本出資總額。
24.努力緩解能耗需求。(1)按照“要素跟著項目走”的原則,重點保障國家和省級重大平臺、重大產業投資計劃、高端先進制造業和社會民生等高質量項目用能。積極爭取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國家能耗單列。(2)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考核。全面落實原料用能扣減政策,新增原料用能不納入能耗雙控考核。在確保完成省定宣城市能耗降低目標任務前提下,結合各地能源消費實際情況,制定年度單位GDP能耗降低目標任務。(3)統籌保障用能需求,對單耗優于全省單位GDP能耗控制水平的非“兩高”項目,不受用能空間限制。(4)加快重點領域能效提升,推動重點領域能效低于本行業基準水平的存量項目實施節能技改。
25.加強用地供應保障。(1)按照“一事一議”方式,優先保障省級重大招引項目用地。(2)對各地引進符合條件的先進制造業項目使用增量土地的,支持納入重大項目清單,爭取使用省級以上配置用地計劃指標;未能納入清單的,從當地處置存量土地核定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中優先保障。(3)依法批準的以工業為主的開發區在保障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發展的前提下,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25%。(4)穩妥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鼓勵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使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5)對符合條件的工業項目,通過擴大生產線用房、廠房加層、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及地下空間利用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6)全面推進省級以上開發區“標準地”制度,新增工業用地容積率不得低于1.2,并逐步達到1.5。開展閑置建設用地、工業低效土地“全域治理”,建立存量建設用地數據庫并實施年度更新。探索產業混合用地供給模式。
文件中各項扶持獎補資金,除明確由省、市財政承擔外,按有關規定由受益財政承擔。上述政策未明確年限的,執行期限暫定為兩年。文件發布后,如國家和省出臺新的規定,按國家和省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