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22〕63號)及《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倍增行動方案的通知》(皖政辦〔2022〕2號)文件要求,經研究,現就開展2022年度黃山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咨詢熱線:19855107810(微信同號),0551-65300113
一、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各項指標原則上應達到《黃山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和程序》(見附件1)要求,并認真填寫《黃山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請表》(見附件2)、《推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及《項目申請承諾書》(見附件6),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加蓋企業印章。
二、申報名額
各地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3。
三、動態管理
經認定的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認定部門組織復核(含實地抽查),復核通過的,有效期延長三年(原認定的市專精特新企業認定期視同本年度開始)。有效期內的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如發生更名、合并、重組、跨省遷移、設立境外分支機構等與評價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應在發生變化后的3個月內經屬地主管部門審核報市級主管部門審定。不再符合評價或認定標準的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由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核實后取消公告或認定;對于未在3個月內報告重大變化情況的,取消復核資格,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認定。有效期內的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如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或認定,且至少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四、工作要求
1.企業申報要嚴格按照認定標準和要求,向所在區縣、黃山高新區經信、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各區縣、黃山高新區經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推薦,匯總后聯合行文報市經信局和市財政局。市直有關企業可直接行文報市經信局和市財政局。
2.對企業申報相關材料的先進性、真實性、可比性(如產品填補空白等情況)需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
3.各區縣、黃山高新區要加強申報管理,對企業現場實地核查,對申報材料原件審核比對,確保上報材料真實、準確;確保申報企業至項目申報截止日前,信用中國系統內無處罰記錄且未列入失信名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存在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項目單位3年內不得申報任何市級財政扶持資金及榮譽認定;同時嚴肅追究區縣或黃山高新區經信、財政等推薦部門的責任,對違規違紀責任人員,將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4.市級擇優認定的“黃山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黃山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附件1)規定執行,擇優推薦申報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凡已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及市級專精特新企業不再申報。
5.請各區縣、黃山高新區于10月 14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推薦文件(含推薦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情況匯總表,附件4)及企業申報材料(黃山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請表、項目申請承諾書、佐證材料)報送我局,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各地推薦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情況匯總表(excel格式)、企業認定申請表(word格式)、項目申請承諾書(pdf格式)、佐證材料(pdf格式)匯總存入U盤,同步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