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1.力保全年經濟增長目標。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切實做到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以最快速度承接落實國務院、省政府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加快政策兌現,精簡執行環節,加強紓困解難,加力為企服務,擴大有效投資,穩定糧食生產,促進消費持續恢復,兜牢民生保障底線。確保全市二季度經濟持續回升向好,上半年主要指標增幅不低于全省,為實現全年增長目標打牢基礎。
2.加強經濟運行服務保障。密切跟蹤經濟運行走勢,加強分析預警,及早統籌謀劃,做好政策儲備。用好市十大新興產業專班推進機制,統籌協調解決相關產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大對各載體重點指標完成、重大項目推進、中小微企業運行、重點群體就業等情況的督查力度,加強資金、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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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政政策
3.進一步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大力宣傳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提前退還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6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6月30日前,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落實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政策。持續加快留抵退稅進度,進一步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確保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加強退稅風險防范,依法嚴懲偷稅、騙稅等行為。強化協作,保障退稅資金,完善退稅流程,確保退稅資金及時到賬。加強支持增值稅留抵退稅專項補助資金管理監控,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加快財政支出進度。督促指導縣區盡快分解下達和撥付資金,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繼續嚴格清理存量資金,對各類結余資金、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全部收回統籌;對不足兩年的結轉資金,加快使用進度,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規定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資金支持的領域。當年預算資金預計難以支出或進度明顯滯后的,可調整用于急需事項。對結轉資金規模較大的部門和項目,核減或取消下年預算安排;在月度支出進度中排名后10位、且低于序時進度的市直部門,要制定工作改進方案,連續兩個月排名后10位單位在年度部門整體績效評價中不予評價“優秀”等次,并對支出進度較慢的項目,按照序時進度壓減收回。切實加強庫款管理,強化庫款資金保障和運行監測,對留抵退稅專項資金實行單獨測算,逐月預撥,滾動清算,保障重點支出、留抵退稅政策落實等需要。
5.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并擴大支持范圍。根據年度債券額度、項目成熟度,科學制定債券發行計劃,確保6月底前完成債券發行工作。加強債券資金管理,推動專項債券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力爭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按照“儲備入庫一批,發行使用一批,開工建設一批”的要求,提前謀劃,開展專項債券項目申報市級評審,做好專項債券項目的常態化滾動儲備工作。在重點支持交通、能源、水利等9大領域項目基礎上,密切跟蹤擴大專項債券支持領域政策動向,提前做好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等領域專項債券項目準備。壓實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管理責任,開展專項債券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定期對專項債券使用情況進行自查。嚴格執行專項債券資金投向領域禁止性項目清單,嚴禁違規新建樓堂館所形象工程,堅決防止專項債券置換存量債務、用于經常性支出等違規行為,切實做好債券資金規范管理及債務風險防范工作。引導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專項債券項目主體提供配套融資支持,做好信貸資金和專項債資金的有效銜接。
6.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政策。各級加大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資本金補充、擔保費補貼、風險補償等支持力度。積極爭取省級擔保風險補償基金支持,足額安排市級擔保風險補償資金,力爭2022年“4321”政銀擔業務規模達到50億元。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增信時,在準入門檻、審批實效、擔保費率、風險容忍等方面予以傾斜。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義務,推動金融機構盡快放貸。積極爭取省財政補助和省擔保集團注資參股我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單戶擔保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平均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小微企業、“三農”擔保業務,由市、縣區財政按規定給予擔保費補貼。足額安排“4321”政銀擔市級擔保風險補償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7.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對中小企業合同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40%、不高于70%,政府采購預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備實施條件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采購合同簽訂時間和資金支付時間壓縮至7個工作日。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8.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的前提下,將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階段性緩繳政策實施范圍擴大至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將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費實施范圍擴大至產業鏈供應鏈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通用設備制造業、汽車制造業等行業,緩繳實施期限為企業申請之月至2022年年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9.加大穩崗拓崗保就業支持力度。進一步優化失業保險穩崗比例,提高返還比例,將大型企業的返還比例由30%提高到50%。企業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擴崗補助,并按照3000元/人標準給予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對與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可申請貼息貸款500萬元,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創業農民工等重點就業群體最高可申請貼息貸款50萬元。加快實施“53353”拓崗舉措,在每年募集青年就業見習崗位2030個、開發公益性崗位2700個的基礎上,2022年,創新在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開發疫情防控員、社區管理員、安全信息員等臨時性專項崗位1200個,安置有就業意愿的失業人員,開發1200個短期就業見習崗位,安排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3-6個月就業見習、參與疫情防控等服務,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等政策性崗位招錄(招聘)計劃不低于1000個。落實好省級臨時性專項崗位獎補資金。
三、貨幣金融政策
10.鼓勵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推動金融機構對授信客戶進行摸排,提前預判受疫情影響企業風險狀況。鼓勵銀行設立專項貸款,封閉式運作,重點滿足疫情防控特殊時期訂單需求、資金暫時周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督促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不抽貸、壓貸、斷貸,落實延長還款期限、緩收部分利息、無還本續貸政策,合理壓降企業融資成本。強化對貨車司機群體的關懷和幫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提供便捷有效的綜合金融服務。對于因疫情影響償還汽車貸款暫時存在困難的貨車司機,商業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均應視情況合理給予延期、展期或續貸安排。靈活調整貨車司機個人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幫助其渡過難關。各金融機構要合理調整逾期信用記錄報送,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接入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可依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鼓勵各載體單位統籌資金,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企業2022年新增貸款給予貼息。創業者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支持受疫情影響的市場主體復工復產和創業就業。緊盯省服務業專項貸款,建立我市企業庫,力爭我市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貸款納入省新型政銀擔體系給予風險分擔,免除抵質押要求。
11.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指導地方銀行業法人金融機構用好用足國家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積極落實人民銀行總行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有關政策,將支持比例增加1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增速5個百分點、有貸款余額的戶數不低于年初水平的目標。全面推廣“兩內嵌一循環”服務模式,擴大中小微企業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服務覆蓋面,2022年全市中期流動貸款同比增長50%。開展“貸動小微 普惠江淮”金融服務系列專題活動和“貸動小生意 服務大民生”金融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專項活動。推動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拒貸客戶階段性實施提級管理,加強審慎審批,落實責任到具體審批人。將交通運輸、批零住餐、旅游業等受疫情影響的企業作為中小企業融資對接專項行動重點領域。壓實園區責任,建立健全企業融資需求摸排、對接和清單化管理機制,配套送金融政策上門,并做好監測反饋,有效滿足企業續貸、增貸需求。依托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信易貸”、“裕農通”等,提高受疫情影響的行業企業線上融資對接效率。用足用好貨幣政策工具,組織開展項目動態摸排管理,暢通銀企對接渠道,力爭在綠色金融、科創金融等貨幣政策工具支持領域做到應貸盡貸,全年累計新發放各類貨幣政策工具超過全省平均,力爭80億元。指導銀行建立盡職免責清單,對于符合清單要求信貸行為不予問責。對小微企業承兌、貼現的商業匯票、貼現日距離票據到期日在6個月以下的商業匯票,優先予以再貼現支持。
12.繼續推動貸款利率進一步下降。鞏固向小微企業讓利成果,力爭新發放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較上一年度穩中有降。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對照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指標和上年度評價結果,進一步深化完善普惠金融專業機制,不折不扣地落實機構建設、績效考核、內部轉移定價、不良容忍度、授信盡職免責等要求。持續提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服務能力,加快完善風險分擔補償等機制,推動中小微企業降低融資成本。持續深入推進LPR改革,推動轄內法人金融機構將LPR內嵌到內部資金轉移定價(FTP),提升精細化定價水平,降低實際貸款利率。
13.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聯合滬深北港交易所,加快對我市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專業輔導,幫助企業盡快具備申報條件。建立與上交所、深交所和其他重要資本市場機構的戰略合作關系。指導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信用風險緩釋憑證等,緩解短期資金壓力。做好與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對接,為我市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提供中長期、低息“疫情防控可轉債”備案發行服務,并減免備案、登記、結算等費用,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免收2022年掛牌費用,減免2022年度股權質押融資、股權轉讓手續費。
14.加大金融機構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深化與政策性銀行的戰略合作,謀劃一批重點事項融資專項。引導商業銀行進一步增加貸款投放,保險公司通過保險資金運用,跟進對接服務我市長三角綜合交通體系、能源體系、5G網絡建設,擴容提升高鐵城軌圈、現代港口群等大通道,重點支持寧馬城際鐵路、巢馬城際鐵路、寧馬高速“四改八”、寧和高速、湖北路過江通道、皖江綜合碼頭等建設,為推進區域“同城化”提供金融保障。保險機構要為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項目提供全方位風險保障。充分利用省重點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建立雙月會商對接機制和政銀企信息交流平臺,指導項目單位做好項目融資需求摸排和對接工作。督促銀行機構加快重大項目貸款審批、放款流程、用信進度,主動協調解決項目投放問題,推動項目“應投盡投”“應投早投”。支持房地產企業合理貸款需求,加大房地產開發貸款投放,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穩妥開展房地產項目并購貸款業務,提高對優質建筑企業的授信額度。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運用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對轄內符合政策要求的綠色低碳、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領域項目提供優惠資金貸。
四、穩投資促消費等措施
15.加快推進一批論證成熟的水利工程項目。加快推進長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巢湖流域防洪綜合治理工程、水陽江中下游水系綜合整治及防洪治理工程、滁河治理工程等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持續推進我市姑溪河當涂閘樞紐工程前期工作;202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16段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前期工作,全力推進21座易澇區泵站和17座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前期工作。積極申報國家2023-2025年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組織指導相關縣區選擇條件合適、基礎設施完善的中型灌區編報項目立項建議報告參與競爭性立項。謀劃更多水利項目,積極推進全市水網規劃和中小河流系統治理規劃編制。
16.加快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加快推動“十四五”規劃交通基礎設施重大項目落地,加強項目建設調度推進和協調服務,強化要素保障。加快推進寧馬高速“四改八”、寧和高速、S205圍烏路、長江馬鞍山段航道整改二期、皖江綜合碼頭等續建項目建設,推動滬武高速博望互通、S446、中心港區9號碼頭等開工建設,積極推進和縣A2級通用機場、湖北路過江通道、合肥至和縣高速公路、天天高速和縣至無為、沿江大道、G346和縣段改建、G312古河大橋改建等項目前期工作。實施新一輪農村公路擴量提標建設和改造,2022年完成投資約3億元的縣鄉公路升級改造、建制村通雙車道公路等農村公路提質改造工程141.54公里。全力配合國鐵集團、省鐵投公司等,加快推動揚馬城際鐵路、寧蕪鐵路擴能改造前期工作,力爭年內盡早開工。加快巢馬高鐵、寧馬城際續建項目建設,推進寧和市域(郊)鐵路可研等前期工作。
17.因地制宜繼續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結合城市更新,統籌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逐步推動地下各類管線入廊。建立健全地下綜合管廊有償使用收費制度,優先開展電力入廊,推進既有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范圍內的地下管線“應入盡入”。拓寬地下管廊建設融資渠道,支持博望區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建設。
18.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加快推進有效投資攻堅行動,建立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長效機制,分行業建成吸引民間資本投資重點領域項目儲備庫,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市政、交通等領域項目建設。加快出臺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對列入省“揭榜掛帥”項目,按省支持力度1:1配套支持。鼓勵縣區、開發園區加大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引育工作力度,對落戶的科技人才團隊項目,按1000萬元、600萬元、300萬元給予扶持資金。積極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人才團隊申報安徽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倍增行動,對當年新認定國家級重點“小巨人”企業獎勵3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2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獎勵1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省“專精特新”企業獎勵5萬元。全力保障寶武馬鋼“1+8”產業基地建設,加快新特鋼項目建設進度,推動寶武特冶馬鞍山基地開工建設,積極創建國家級先進結構性材料產業集群。聚焦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擴容升級機遇,力爭高端數控機床產業試驗基地擴容更名為省智能裝備制造產業基地。全力推進節能環保、綠色食品獲批省新一批重大新興產業基地,力爭早日成功獲批。
19.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加大平臺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組織平臺內經營主體開展放心消費示范創建。配合省局平臺企業“二選一”、算法共謀等壟斷行為查處工作,開展電子商務、直播帶貨等領域反不正當竟爭專項執法行動。支持平臺企業聚焦人工智能、區塊鏈技術和應用、信息安全技術、云計算和大數據等領域,積極申報省科技重大專項和省重點研究與開發計劃,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本地企業從事工業網絡與聯接、標識解析、邊緣計算、工業互聯網平臺、行業大數據、工業智能、工業APP、工業互聯網安全、典型應用和垂直行業應用等領域技術研發的,每年按照實際研發投入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鼓勵本地企業在馬建設互聯網(云)公共平臺,對服務本地企業30家以上、年在線交易額500萬元以上的互聯網(云)公共平臺服務商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加快推進“羚羊”工業互聯網綜合服務平臺賦能廣大中小企業,助力企業數字化轉型。引導平臺企業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資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線上線下聯動。積極參與國家智能社會治理實驗基地建設,根據全省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拓展應用場景工作。
20.穩定增加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6月份啟動惠民消費券發放活動,投入200萬元用于補貼家電、成品油、餐飲、百貨等消費,投入400萬元用于補貼購置新能源和傳統燃油汽車消費。落實對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車減征車輛購置稅。落實國家階段性減征部分車輛購置稅政策。適時以發放惠民消費券的形式對車輛報廢更新,并在市內購買和上牌的國六標準以上新能源汽車新車,分檔給予補貼。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繼續實行轉入時尾氣排放檢測合格的小型非營運二手車遷入“零門檻”。對皮卡車進城實施精細化管理,研究制定取消或放寬對皮卡車進城限制的相關措施。加快推進全市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新建公用、專用、私人等各類充電樁以及換電站。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相關政策,支持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項目建設,鼓勵家電生產企業參與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推動家電消費更新換代。積極組織申報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堅持“房住不炒”定位,堅持因城施策,支持從實際出發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動智能家電與住宅產業融合發展,引導房地產企業建設不同層級智能家居成套系統的示范住宅,推動智能家電(家居)產品銷售向房地產市場延伸。
五、保糧食能源安全政策
21.健全完善糧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在前期已下達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3059萬元基礎上,及時發放第二批1397萬元補貼資金,彌補成本上漲帶來的種糧收益下降。確保2022年全年糧食面積不低于265萬畝。發展優質專用糧食面積150萬畝,實行單品種規?;N植區域“上圖入庫”,推進“按圖索糧”,加大“含山大米”等區域公共品牌培育力度。對連片規模在1000畝以上的優質糧油生產基地,采取競爭立項方式擇優扶持15個生產基地,每個給予補助10萬元—20萬元。對當年認定的部級、省級種植業“三品一標”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20萬元。對當年完成省級標準糧食烘干中心、水稻育插秧中心建設,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當年建成蔬菜農機農藝融合示范基地的,擇優扶持,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全面落實含山縣、和縣、當涂縣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確保三大糧食作物保險覆蓋率穩定在90%左右。大力推進特色農產品保險工作開展,力爭到2022年特色農產品保險占比不低于30%。加強市場糧價監測,嚴格按照國家公布的2022年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托市收購,根據省有關部門的部署,及時啟動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統籌采取鼓勵加工企業收購、支持品牌化生產經營等措施,組織好油菜籽市場化收購。
22.進一步加強能源儲備和生產能力。加快推動皖能馬鞍山發電廠儲煤場改擴建等項目前期工作,積極爭取省級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專項債資金支持。積極推進國能馬鞍山電廠容量替代等已納入“十四五”規劃電源項目前期工作??焱七M信義和縣烏江鎮漁光互補光伏發電等已獲得建設指標的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力爭2023年6月底前全部并網。推動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項目按序時進度建設。對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資金未覆蓋的部分,金融機構根據LPR+l0個基點確定貸款上限。
六、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政策
23.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網等成本。對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免收滯納金”,設立不低于于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并可根據當地實際進一步延長,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各縣區(開發園區)可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用水、用氣、用電等費用由各地予以補貼。對電力公司直接抄表的100千伏安以下工商業及其他用戶,可自愿按季度選擇是否執行峰谷分時電價。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對保留的收費項目實行清單制管理。將供水供電供氣企業投資界面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紅線外接入工程嚴禁向用戶收費,切實降低用戶水電氣獲得成本。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交通運輸、水利等工程招投標活動中全面推行銀行保函、擔保保函、保證保險等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免除投標擔保。加強涉企違規收費整治力度,開展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及中介機構、航運交通、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金融領域收費等五個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確保降費減負政策落到實處。
24.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對承租全市范圍內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2、3、4月份租金予以減免。對2022年因疫情影響的中高風險地區承租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5、6、7月份租金予以減免。對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按減免租金占應收租金比例,減免當期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引導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鼓勵非國有房屋出租人減免租金,對其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優惠。
25.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的紓困支持力度。落實服務業領域重點企業“白名單”制度,加大對企業幫扶力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推動金融機構開發適合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各家銀行對重點領域貸款支持情況進行分類評價排名,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組織開展“馬鞍山人游馬鞍山”活動,支持各縣區加快推出微旅游、自駕游、鄉村游、美食游等產品。鼓勵各縣區聯合平臺企業錯峰發放各類消費券,帶動零售、餐飲、文旅、住宿等消費。
26.優化企業復工達產政策。用好國家重點產業鏈供應鏈企業“白名單”制度,推薦13家企業及其204戶江浙滬配套企業申報“白名單池”。打造“5G+工業互聯網”典型應用場景5個。組織參加裝備制造、汽車零部件、集成電路等領域產需對接活動。通過“羚羊”等工業互聯網平臺打通生產、消費、科技、金融等各環節、更好幫助企業供需對接、降本增效。結合我市實際,落實省經信廳《支持工業強基補短板實施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綠色化改造工作方案》相關要求,全年滾動實施億元以上技改項目130個以上。積極組織企業申報省級綠色工廠,力爭全年創建3家以上省級綠色工廠。緊盯重點企業、停產半停產企業等,常態化開展“訪企解難”“企業接待日”“企業家沙龍”等活動,對企業反映的合理訴求,要全程跟蹤問效、限時解決到位。引導客貨運經營者盡快恢復經營,定期收集、掌握“白名單”企業物流運輸需求,及時協調處理物流運輸環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市區至含山縣、和縣等客運班線公交化運營企業支付各季度運營補貼資金。
27.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全面取消來自低風險地區客貨車輛的防疫通行限制,不再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著力打通制造業物流瓶頸,加快產成品庫存周轉進度;不得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閘,嚴禁硬隔離縣鄉村公路,不得擅自關停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鐵路車站。嚴禁限制疫情低風險地區人員正常流動。對來自或進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的貨運車輛,嚴格落實“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對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貨運司乘人員,實行提前報備、點對點運輸等封閉管理措施,或派人引導、裝卸貨后立即返回。對核酸檢測超過48小時的貨運司乘人員,進行核酸采樣后,在確保可追蹤的前提下予以快速放行。有條件的縣區(開發園區)要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行程卡綠色帶星號駕駛員提前報備效率。對外市、外省客貨運司機、快遞員、船員到我市免費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各縣區(開發園區)視同本地居民納入檢測范圍,享受同等政策政策,所需費用由縣區(開發園區)財政予以保障。
28.統籌加大對物流樞紐和物流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快推進馬鞍山江海聯運樞紐建設。以鐵礦石、鋼材、糧食、綠色建材、冷鏈、LNG等為重點,推動建設大宗件雜、散貨交易平臺。共同打造長江中下游具有較大規模、顯著影響力的馬鞍山蕪湖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立健全廢鋼鐵資源循環利用體系,依托歐冶鏈金“基地+平臺”戰略模式,加快建設廢鋼交易大市場。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推進鄭蒲港鐵路運營達效。積極參與長三角港口聯盟,深化與上海港、寧波舟山港等沿海沿江港口合作。推進馬鞍山綜合保稅區擴能升級,高質量推進國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與鄭蒲港聯動發展,打造安徽保稅港區。積極爭創省級示范物流園區,培育建設冷鏈物流基地、冷鏈集配中心。加大市場主體引育力度,瞄準全球物流龍頭和全國合同物流30強、冷鏈物流30強、供應鏈物流10強企業等,深入推進招商引資,培育引進一批業內知名、高能級的大型龍頭企業。支持物流企業與制造企業協同共建供應鏈。對當年晉升為國家3A、4A、5A級的物流企業,創建國家級、省級多式聯運示范項目并通過驗收的,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港口重點升級改造、固定資產投資超3000萬元(不含土地費用)的重點第三方物流等項目,給予政策支持。加快推進港口經濟發展,鼓勵開設內外貿航線、提升港口吞吐量,支持涉外碼頭、涉外鐵路物流港發展。深入實施馬鋼物流、快捷物流、江一國冠等國家級、省級多式聯運示范工程,繼續加大國家級、省級多式聯運創建工作,推介企業提供全程“一次委托”、運單“一單到底”、結算“一次收取”服務。積極推進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建立完善縣域統籌、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重點、村為基礎的農村商業體系。
29.加快推進重大外資項目積極吸引外商投資。暢通重大外資項目市領導領銜推進渠道,對投資數額大、帶動作用強、產業鏈上下游覆蓋面廣的重大外資項目,建立專班秘書通道,一站式辦理審批、用地、能耗等手續,積極配合省商務廳爭取重大外資項目列入國家重大外資項目專班。發揮我市自貿區聯動創新區、綜合保稅區、跨境電商綜合實驗區優勢,加大臺資、港資等外資項目招引力度。對外資項目完成情況較好的縣區、開發園區,在市外資年終考核時視情加分。給予企業一定獎補政策,大力引進外商投資項目。辦好“鏈商會”等活動。鼓勵世界500強企業、全球行業龍頭企業在馬鞍山設立總部、銷售中心、各類研發機構等,可給予企業初設獎勵、財政貢獻獎勵、自建或租用辦公場地補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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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納入征信記錄。提高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能力,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調10萬元,一并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月繳存額掛鉤標準。根據實際情況,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更好滿足實際需要。
31.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支持政策。積極爭取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配套建立市對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規模大、新增落戶多、基本公共服務成本高的地區加大支持,用于農業轉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增強社區保障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礎設施運行維護等方面。跟進國家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人地掛”政策,依據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爭取國家、省在城鎮建設用地方面的支持。拓寬農村勞動力務工就業渠道,提供便捷高效求職服務,常態化開展“2+N”招聘活動,為有需要的農民工免費提供1次職業指導、3個適合的崗位信息、1個培訓項目。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全市計劃培育高素質農民1050人,其中經營管理型人員590人、專業生產型150人、技能服務型人員310人。推動退役軍人返鄉入鄉就業創業,發揮“兵支書”作用,助力鄉村振興發展。
32.完善社會民生兜底保障措施。高標準推進“暖民心”行動。根據我市居民消費價格總指數(CPI)變動情況,當月CPI超過3.5%和食品類價格上漲達到6%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及時向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等七類人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用好中央財政救助補助資金,擴大低保、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精準開展救助幫扶工作。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加大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力度,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其他社會救助家庭成員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體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加強價格監測預警,落實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儲備制度,抓好“米袋子”“菜籃子”產品生產和流通,及時啟動惠民“菜籃子”運行,保障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資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突出住房保障的兜底性作用,對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行依申請應保盡保。做好受災人員生活救助,快速調撥救災款物,有序推進因災倒損房屋恢復重建,扎實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認真落實市委關于重大風險防范化解工作部署,深化安全生產“鑄安”行動,深入推進“l+l0+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城鄉自建房、燃氣、交通、礦山、消防安全等集中排查整治,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八、加強組織領導
33.壓實工作責任。進一步拉緊責任鏈條,完善工作機制,充分調動各級各方面積極性。各縣區、開發園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結合實際狠抓工作落實,抓緊研究實施符合地方實際的穩經濟政策,以擔當作為、求真務實的作風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務求取得實效。各行業主管部門要齊心協力、頑強拼搏,共同擔負起穩定宏觀經濟的責任,對已出臺的各項政策,按照“誰出臺、誰負責、誰落實”原則抓好具體實施,做到能快則快、能趕則趕、能超則超。要靠前發力、適當加力,突出工作重點,堅持問題導向,積極推動國務院及省政府、市政府出臺的穩經濟政策措施盡快落地見效,確保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本文有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