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省示范家庭農場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皖農合函〔2023〕191號)文件精神,現就我縣組織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嚴格認定條件:依據省2023年省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薦條件,結合我縣制定的農業新型示范主體推薦方案,本著公開、公平和公正原則組織推薦,如有違規現象,淘汰出局,責任自負。
二、符合下列要求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1.從事糧食大豆油料生產和承擔擴種任務的家庭農場和合作社;
2.帶動脫貧戶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效果好的家庭農場和合作社;
3.參與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建設的家庭農場和合作社;
4.設立黨支部的農民合作社;
5.列入省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育對象的家庭農場;
6.鄉村產業帶頭人培育對象、農民工、大中專學生、退役軍人返鄉創辦領辦的家庭農場和合作社;
7.婦女創辦領辦以及民族地區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
三、申報、核查及評定程序
1、各鎮對照省示范標準,組織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自主申報。
2、我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將組織專家組對申報主體進行真實性核查并評分,涉及其他相關行業的,需會同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共同核查,并征求發改、財政、稅務、市場監管、銀保監、地方金融監管等部門意見,通過審核的主體,在縣級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推薦上報市農業農村部門。
3、省農業農村廳將組織有關專家和各市農業農村部門具體負責的工作人員進行交叉隨機抽查(原則上抽查比例在20%左右)。在此基礎上,征求省直相關部門意見,組織專家評審,提出建議名單,經廳長辦公會議研定、公示無異議后,報省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批準發布。
三、名額分配:采用因素法分配名額,主要依據各鎮2022年底市級示范家庭農場和合作社存量、平時監管服務能力等因素分配,具體名額見附件。
四、主體申報材料:對照省示范主體推薦的條件,在申報材料中都必須有材料支撐。主體申報紙質材料3份,報市級一份,縣級農經科留存一份,主體留存一份備查。要求4月4號前報縣農經科,各鎮申報推薦文件、加蓋公章的申報主體推薦匯總表合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