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加快構建“眾創空間-孵化器-產業園區”科技成果全鏈條孵化體系,按照達標即準原則,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省級大學科技園、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申報工作均實行常態化受理,各單位符合條件即可隨時申報,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安徽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申報
(一)各申報單位應按要求注冊登錄安徽省創業孵化載體信息管理平臺。申請認定(備案)的孵化載體進入“認定備案”模塊,在線填報相關信息(在孵企業、創業團隊注冊為新企業等相關信息統計截止時間為申報上月底,例如3月提交申報則信息統計截止時間為2月底),并上傳相應附件材料。
(二)各申報單位在填報完成后下載打印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常態化報送至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
(三)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常態化將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推薦表(附件6)和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
(四)我省各高新區管委會被賦予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市級管理權限,合肥高新區科技局以及新站高新區科技局可將材料經各自高新區管委會審核后直接報送至省科技廳。
二、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申報
(一)請各申報單位將《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書》(附件4)、《合肥市眾創空間備案申報書》(附件5)和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常態化報送至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
(二)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常態化將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推薦表(附件6)和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報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
三、安徽省大學科技園申報
(一)請各申報單位將《安徽省級大學科技園申報書》、《安徽省級大學科技園建設方案》和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常態化報送至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
(二)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常態化將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
四、孵化器眾創空間管理服務品牌輸出備案
(一)根據《合肥市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建設發展行動方案》(合政辦秘〔2022〕43號),優質孵化器眾創空間對本市范圍內的其他主體進行管理服務和品牌輸出時需事先向市科技局進行備案,對接受管理服務和品牌輸出后被認定為省級、國家級孵化器的,分別給予輸出方10萬元、20萬元補助;對接受管理服務和品牌輸出后被備案為省級、國家級眾創空間的,分別給予輸出方5萬元、10萬元補助。單個輸出方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二)管理服務品牌輸出方須在被輸出方申請省級、國家級孵化器(眾創空間)認定(備案)前6個月,填寫合肥市優質孵化器眾創空間管理服務輸出備案表(附件7)和合作協議、雙方營業執照、雙方詳細介紹等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一份),經擬建設孵化器眾創空間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審核蓋章后報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