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2022年合肥市推進標準化發展若干政策獎勵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認真落實《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標準化發展的實施意見》(合政〔2022〕8號)精神,根據《關于印發合肥市推進標準化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市監函〔2022〕118號)要求,現就2022年合肥市推進標準化發展若干政策獎勵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代理免費咨詢熱線:198 5510 8672(專注企業服務10年: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可行性研究報告、3A認證)
一、申報范圍
依據《合肥市推進標準化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中獎勵范圍條款執行。
(一)申報主導制定標準獎勵,標準的實施時間應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之間;標準的實施時間在2021年7月1日之前,標準文本印刷出版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之間未獲得獎勵的,可補申報。
(二)申報開展試點示范和建設技術組織,批準文件時間應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之間的項目。
二、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為2022年7月28日—8月10日。
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管局于8月31前完成初審,并行文將初審結論匯總報送至市市場監管局。
三、申報程序
申報的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申報主體”)登錄“合肥市財政支持產業政策管理系統”(http://www.hfcyzc.cn/hfczxm/public/cyzcw/login),并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網上申報后,應關注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初審意見,及時完善申報資料,并向初審部門提交紙質材料(一式兩份)。
四、申報材料
申報主體須提供如下通用材料:
1.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國平臺信用情況截圖;
3.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樣本見附件1);
4.標準化項目獎補資金申請表(樣本見附件2);
5.標準化項目企業績效書(樣本見附件3)。
同一申報主體申報多個標準化項目獎補的,通用材料不需要重復提交。各類別項目具體申報條件和其他材料要求如下:
(一)主導制定標準。
1.國際標準:
①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由我國牽頭制定國際標準清單或出具的國際標準制定情況相關證明材料;
②標準文本原件及中文翻譯文本。
2.國家、行業標準:
①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發布該標準的公告或文件;
②標準文本原件。
3.省、市地方標準;長三角區域統一標準:
①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發布該標準的文件;
②標準文本原件。
4.團體標準:
①政府部門采信相關證明材料;
②2家以上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采用并自我聲明公開,且在產品、服務上對外明示的相關證明材料;
③標準文本原件;
(二)開展試點示范。
申報材料:相關項目通過驗收批準文件、證書等材料。
(三)建設技術組織。
申報材料:
1.市級以上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相關專業技術委員會或ISO、IEC、ITU等下達的正式批準文件復印件。
2.截至本獎補時間之前一年內有效開展工作的相關證明資料、工作總結等。
五、其他要求
(一)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并納入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黑名單庫,3年內不得申報產業政策;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二)申報主體須提供申報材料原件供查驗,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對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三)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通過系統報送的項目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稱必須規范,嚴格按照要求的申報材料和附件名稱命名后上傳。標準化項目獎補資金申請表與標準化項目企業績效書應同時上傳掃描件與原Word文檔。
(四)各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報送初審結果時,應將申報情況匯總形成2022年推進標準化發展若干政策兌現明細臺賬表(樣本見附件4)作為附件一并報送。
(五)各部門政策咨詢電話見附件5?! ?/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