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關于印發無為市2022年中央財政漁業發展支持政策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央財政漁業發展支持政策實施工作的通知》(皖財農〔2022〕337號)和《蕪湖市農業農村局 蕪湖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22年中央財政漁業發展支持政策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農漁〔2022〕 61號)等文件精神,為深入實施“兩強一增”行動,持續抓好水產品穩產保供,推進漁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現就做好無為市2022年中央財政漁業發展支持政策落實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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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按照《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實施漁業發展支持政策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皖財農〔2021〕929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央財政漁業發展支持政策實施工作的通知》(皖財農〔2022〕337號)和《蕪湖市農業農村局 蕪湖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22年中央財政漁業發展支持政策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農漁〔2022〕61號)等文件要求,以穩定實施政策、管好用好補助資金、充分發揮政策效益為主線,扎實推進無為漁業綠色發展,優化漁業產業結構,加強漁業基礎設施和裝備建設,提升漁業科技水平,強化漁業資源環境養護,鞏固提升漁業綜合生產能力,不斷增強更有質量效益的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通過項目示范帶動,全面完成無為市新增綠色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稻漁綜合種養、提升漁業全程機械化率等“兩強一增”行動涉漁領域目標任務。
二、實施內容
2022年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資金共計618萬元,各鎮和市直有關單位要按照“兩強一增”行動要求,重點推進綠色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稻漁綜合種養、養殖設施和裝備應用提升等工作任務,并根據各鎮產業發展狀況和工作基礎,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原則,因地制宜支持水產種業振興、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智慧漁業、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等。
1.支持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養殖尾水治理
(1)支持對象。選擇一批在已發布《養殖水域灘涂規劃》養殖區內,原則上相對集中連片池塘100畝或單口池塘50畝以上,合法注冊、具有相關能力條件的水產養殖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養殖戶進行適當補助。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發展“捕轉養”的規模養殖主體,已獲得2021年中央直達漁業發展補助資金(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試點)的項目實施主體不重復支持。
(2)建設內容。按照《安徽省綠色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指導性建設規范(試行)》和《無為市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支持開展整形清淤、護坡道路、溝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養殖設備、電力設施等養殖池塘改造,底排吸污、曝氣增氧、生態沉淀過濾、魚菜共生、池塘+稻漁綜合種養等養殖尾水治理,以及尾水監測、水質監控和環境調控系統建設等,打造一批標準化、生態化、設施化的規模養殖基地,實現改造養殖池塘綜合生產能力有效提高,養殖尾水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
(3)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120萬元。由各鎮根據不同地域特點、池塘及養殖品種差異、集中連片養殖規模等自主確定畝均補助標準,堅持中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原則上中央財政資金對每畝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的獎補標準不超過3000元,各級財政獎補總額不超過建設總投入。用于凈化的沉水、挺水、浮水植物不列入補助內容。鼓勵實施主體增加自籌資金投入,積極引導撬動社會資本投入,提高畝均池塘改造補助標準。
2.支持生態健康養殖
(1)支持對象。選擇一批符合水域灘涂養殖制度,合法注冊、具有相關能力條件的水產養殖類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養殖戶,優先支持水產綠色健康養殖“五大行動”骨干基地,重點支持參與創建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的水產養殖生產經營單位。
(2)建設內容。集約利用水域資源,加快傳統落后養殖模式轉型升級,因地制宜推廣池塘工程化、工廠化、流水槽“跑道魚”、圈養桶、集裝箱式等陸基設施化循環水養殖,以及大水面生態增養殖、山泉流水養魚等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模式,加強水處理裝備、養殖裝備、監測監控設施設備等基礎建設,提升漁業生產機械化水平。要求工廠化設施養殖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依法依規實施大水面(湖泊、水庫)增養殖面積1000畝以上。
(3)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100萬元。采取先建后補方式,每個項目中央財政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獎補比例不超過建設內容總體造價的30%。項目主要用于基礎性設施投入補助,不得用于苗種、飼料等生產性投入。
3.支持水產種業能力建設
(1)支持對象。堅持扶優扶強、大宗和地方特色水產品種育繁并重的原則,支持一批具有較強產業帶動力、競爭力,取得水域灘涂養殖證和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的省級以上水產原良種場或具有一定規模的優勢種業企業(含正在創建蕪湖市級原良種場)。
(2)建設內容。推進水產原良種場升級改造和水產新品種選育,加強保種、育種、擴繁等條件能力建設,提升基礎群體保種能力、育種創新能力、優質親本供應能力或種苗供應能力。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核心群體保存池、備份基地、隔離檢疫池等種質搜集保存設施,催產和孵化車間、親本池、苗種培育池等生產設施,進排水、水處理系統、電力、道路、無害化處理等配套工程,育種實驗室、遺傳性能對比測試設施,以及在線監測設備等。
(3)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100萬元。采取先建后補方式,每個項目中央財政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獎補比例不超過項目建設內容總體造價的30%。對2021年以來,通過國家水產新品種審定的育種單位、取得國家級水產原良種場的單位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定額獎補,獎補項不重復計算。
4.支持漁業數字化建設
(1)支持對象。對符合條件的養殖企業、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智慧綠色水產養殖、數字化水產品流通等進行適當補助。
(2)建設內容。因地制宜選擇小龍蝦、河蟹、鱖魚、龜鱉等優勢特色水產品,加強養殖模式的數字化改造,推進水質在線監測、精準飼喂等智能應用,加快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在漁業管理、生產、經營、加工各領域的轉化應用,構建覆蓋漁業生產和管理的智慧漁業技術體系,實現水產經營主體決策信息化、生產智能化、物流銷售數據化、管理科學化。
(3)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140萬元。采取先建后補方式,每個立項的數字漁業平臺及相關智能化設施設備,中央財政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獎補比例不超過建設內容總體造價的30%。
5.支持漁業資源養護
(1)支持對象。漁業漁政管理執法、水產技術科研教學推廣單位、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機構。
(2)建設內容。一是加強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設置和維護保護區界碑、標志物及保護設施,救護傷病、擱淺、誤捕的保護物種,加強保護區巡護宣傳管理。二是依法依規開展漁業環境、水生生物資源監測,加強科研監測設施設備建設,科學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實施水生生物完整性評價、增殖放流和禁捕效果評估。長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和水生生物保護區等重點水域監測工作由省級統籌。三是水生生物棲息地修復。因地制宜對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生態修復。加強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四是開展主要養殖品種生產性能及遺傳多樣性等指標鑒定,支持水產養殖種質資源系統調查,推進水生動物疫病監測防控、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水產養殖尾水監測。
(3)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68萬元。采取直接補助的方式,具體資金分配見附表。
同時,支持各鎮因地制宜開展水產品產地初加工、冷藏保鮮等設施設備建設,加強水產品品牌建設和推介,抓好平安漁業和漁業自然災害應急能力建設。
6.支持“一縣一業(特)”水產全產業鏈發展綠色高效養殖試驗示范和學習交流等
(1)支持對象。圍繞無為“一縣一業(特)”水產全產業鏈發展規劃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遴選具有一定養殖經驗、具有一定示范帶動作用的河蟹、稻蝦、鱸魚等特色水產品養殖新型經營主體;具有水產學術交流、科技繼續教育和培訓業務的行業性社團組織。
(2)建設內容。支持在種業質量提升、替代幼雜魚、用藥減量行動等“五大行動”示范方面或水產生態高效養殖方面,創新開展水產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試驗示范,組織水產養殖大戶、水產技術人員開展學習、交流。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生態高效養殖新模式,促進水產養殖業綠色高質量發展、落實水產“兩強一增”行動。
(3)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90萬元。每個試驗基地獎補5-10萬元,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優質苗種引進、餌料投喂、水質監測、投餌增氧設備等費用支出;采用一次性直接補助的方式支持行業性社團組織開展水產養殖大戶、水產技術人員省內外學習觀摩、水產技術繼續教育培訓等費用10萬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市直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政策執行和項目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細化實化工作任務,認真研究、統籌推進項目實施,提升政策落實的精準性、指向性和實效性。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鎮、市直有關部門要認真把握政策要求、整體規劃設計、制定實施方案,在重點實施好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養殖尾水治理項目基礎上,因地制宜確定具體項目,明確實施內容、實施條件、補助標準、實施要求和監管措施,完成相關既定工作任務,著力解決制約漁業發展的瓶頸問題。要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捕轉養”及吸納一定數量退捕漁民的漁業生產經營主體。要規范操作程序,按照“廣泛宣傳發動、組織項目申報、實地考察論證、擇優確定主體、簽訂責任合同、規范項目建設、組織考核驗收、實行以獎代補”等程序,推動漁業補助政策落實到位。各鎮、市直有關部門要對申報材料和相關數據嚴格審核保管,對項目申報實施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根據項目任務清單和資金分配清單,明確績效考核目標。
(三)強化績效管理。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財政部門按照有關制度規定和管理要求,做好資金分配、下達和兌付,嚴格資金監管,規范使用項目資金,切實防止騙取、套取、挪用補助資金以及閑置浪費情況發生。其中先建后補、以獎代補和直接補助方式按照財政有關規定執行。漁業補助資金不得用于漁業發展和管理以外的支出,并避免與其他財政項目資金交叉重復支持(蕪湖市及無為市本級配套資金除外)。要進一步完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加強績效監控,開展績效評價,強化績效結果運用,做好績效信息公開,全面評估、考核政策落實情況。項目完成后,由項目所在鎮進行自查、無為市本級組織初驗和績效自評、蕪湖市級負責驗收和績效評價,并報省備案。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會根據需要適時組織抽查。
(四)推進政策公開。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及時將中央財政政策措施和本地項目實施方案向社會發布,按規定程序做好補助對象、資金安排等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通過多種渠道方式宣傳解讀政策,使廣大漁民群眾、新型養殖經營主體和基層干部準確理解掌握政策內容,充分調動廣大養殖主體參與實施項目的積極性,積極營造有
利于項目執行的良好氛圍。
(五)強化工作調度。無為市農業農村局將會同無為市財政局建立政策實施定期調度機制,加強對各鎮項目的分類指導和日常監督檢查,掌握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妥善處理和及時糾正項目執行中存在的問題,重大事項及時向蕪湖市農業農村局、蕪湖市財政局報告,確保項目在規定時限內高質量完成。
附件:
1. 無為市2022年中央財政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資金分配表
2. 2022年中央財政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政策調整項目實施清單
3. 2022年度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縣級資金績效目標表
4. 無為市中央財政漁業發展支持政策(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資金)項目(2021-2022年)實施細則
附件1
無為市2022年中央財政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資金分配表
序號縣市區分項目資金安排(萬元)資金總額 (萬元)完成時限備注
一、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二、水產種業 能力建設三、水產生態 健康養殖四、漁業 信息化建設五、漁業 資源養護其中: 六、支持“一縣一業(特)”水產全產業鏈發展
增殖放流水產養殖種質資源普查和長江漁文化保護銅陵淡水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增殖放流及禁捕效果評估 禁捕效果評估水生動物疫病監測防控
1無為市1201001001406830430490618
2
3
4
5
6
7
8
合計4606830430490618
附件2
無為市2022年中央財政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政策調整項目實施清單
鎮(蓋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填報時間:
序號項目 類型具體項目 名稱主管部門 (責任 單位)承擔單位建設內容 (簡要)資金安排(萬元)完成 時限備注
總投資申請中央財政資金自籌 資金
一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
1
2
…
小計
二水產生態健康養殖
1
2
…
小計
三水產種業能力建設
1
2
3
4
小計
四漁業信息化建設
1
2
3
小計
五漁業資源養護
1
2
…
小計
六“一縣一業(特)”水產全產業鏈發展綠色高效養殖試驗示范和學習交流等
小計
合計
附件3
2022年度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
縣級資金績效目標表
專項名稱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資金
中央主管部門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實施期2022年12月底
省級財政部門安徽省財政廳省級主管部門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資金情況 (萬元)年度金額618
其中:中央補助618
地方資金
年度目標支持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水產種業能力建設、現代漁業設施設備建設、漁業資源養護,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實現漁業綠色循環發展水平、漁業基礎設施裝備水平、水產良種生產供應能力、漁業資源養護能力、水產品安全有效供給能力穩步提升。
績效指標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指標值
經濟指標數量指標綠色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0.04萬畝
質量指標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能力提升
漁業基礎設施和裝備水平提升
水產良種生產供應能力提升
漁業資源養護能力提升
水產品安全有效供給能力提升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 指標推動漁業產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是
資金使用重大違規違紀問題無
生態效益 指標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升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行業抽樣滿意度80%
附件4
無為市中央財政漁業發展支持政策
(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資金)項目
(2021-2022年)實施細則
為充分發揮中央財政漁業發展支持政策(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項目資金效用,如期完成省、市文件中規定的項目內容、績效目標,推動無為市漁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項目實施細則如下:
一、申報單位及申報材料
(一)支持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養殖尾水治理
1、支持對象
在發布的《養殖水域灘涂規劃》養殖區內,池塘養殖面積連片達到100畝或單口池塘50畝以上,合法注冊、具有相關能力條件的水產養殖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養殖戶。優先支持符合以上條件的退捕漁民“捕轉養”基地的養殖主體,已獲得中央直達漁業發展補助資金(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達標治理)的不重復支持。
2、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報書;
(二)項目建設施工方案;
(三)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四)土地流轉協議或土地證;
(五)有效《水域灘涂養殖證》;
(六)項目建設地點現狀彩照(要求4張以上,其中1張為全景航拍或衛星圖);
(七)項目建設地點現狀平面布局圖;
(八)項目建設地改造設計平面布局圖;
(九)工程造價清單;
(十)申報主體行為承諾書(主要包括提供資料真實性、企業誠信、資金使用保證方面作出明確承諾,并自愿承擔行政和法律等責任)。
3、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向所在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鎮政府負責對本鎮建設主體所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并于7月31日前,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報至市農業農村局水產局,市水產局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現場考察,擇優推薦農業農村局黨組會審批,立項公示。
4、項目驗收
(1)鎮級初驗。項目建設完成后,實施主體須向所在鎮人民政府提交驗收材料,經所在鎮驗收后,出具鎮級初驗報告,對審查符合驗收條件的,行文報送至無為市農業農村局申請驗收;所在鎮經自審對不符合驗收要求的,及時通知建設主體進行整改。
(2)市級驗收。無為市農業農村局收到相關鎮驗收申請報告后,會同市財政局組織技術專家對項目建設情況開展無為市本級驗收,形成績效自評報告,報蕪湖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對建設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審核,形成驗收報告并備案。
(3)結果公示。項目驗收合格后,經無為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會審批并公示5個工作日。
5、兌現獎補
根據項目審計報告、鎮級自審報告、驗收報告等資料,由無為市農業農村局、無為市財政局向無為市人民政府提出資金撥付申請,市財政局按照中央直達資金管理規定程序和國庫集中支付要求,按照獎補標準及拔付程序將獎補資金發放到項目實施主體。其中,因項目實施需要而產生的測繪、設計、清單編制、監理、審計等相關費用在本項目資金中列支,由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實施。
(二)支持生態健康養殖
1、支持對象
符合水域灘涂養殖制度,合法注冊、具有相關能力條件的水產養殖類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養殖戶,優先支持水產綠色健康養殖“五大行動”骨干基地,重點支持參與創建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的水產養殖生產經營單位。
2、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標準文本,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土地流轉協議、土地證或其他可證明其養殖權屬的文件,養殖工廠、養殖水面或其他養殖設施照片,項目施工方案等
(三)支持水產種業能力建設
1、支持對象
取得水域灘涂養殖證和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的省級以上水產原良種場或具有一定規模的良種場。
2、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標準文本,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土地流轉協議或土地證,良種場資質證明,建設地現狀圖和建設方案等。
(四)支持漁業數字化建設
1、支持對象
發展智慧水產養殖、數字化水產品加工或流通的養殖企業、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等新型經營主體。
2、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標準文本,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土地流轉協議、土地證或其他可證明其養殖權屬的文件,養殖塘口、加工車間等水產品生產或流通場所照片,數字化建設方案等。
(五)支持漁業資源養護
1、支持對象
主要支持無為市水產局,鎮農業服務中心等漁業漁政管理執法,水產技術科研教學推廣單位,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機構等開展水產養殖種質資源和長江漁文化資源普查、保護、管理等工作,水生動物疫病檢測防控,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水產養殖水質監測等工作。
2、申報方式:直接補助
(六)支持圍繞“一縣一業(特)”水產全產業鏈發展綠色高效養殖試驗示范和學習交流等
1、支持對象
無為范圍內具有一定養殖經驗,在本地具有一定帶動示范作用的河蟹、稻蝦或其他特色水產品養殖新型經營主體;具有水產學術交流、科技繼續教育和培訓業務的行業性社團組織等。
2、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標準文本,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土地流轉協議,養殖場所照片,技術方案等;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3、驗收材料
試驗項目結束后提供有完善生產數據的生產記錄、與補助內容相關的照片及試驗總結報告;開展學習交流和技術培訓的學會需提供學術交流方案、后期培訓會簽到表和現場培訓照片等相關材料。
二、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根據文件精神向所在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申請材料注明2021或2022年資金項目,鎮政府負責對各主體所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并于7月31日前,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報至市農業農村局水產局,市水產局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現場考察,擇優推薦農業農村局黨組會審批,公示。
三、項目驗收
(1)項目建設完成后,項目實施主體及時申請鎮初驗,各鎮于11月30日前完成初驗收工作。
(2)12月20日前,市農業農村局根據項目建設內容,組織專家對各鎮初驗收情況進行審核、驗收。
(3)項目實施主體必須向市農業農村局提交項目建設基地項目建設圖片、相關票據(其中財政補貼資金需附稅務發票)、審計報告等。并對提供材料內容和數據真實性負責。
(4)市農業農村局將項目驗收結果進行為期7天公示,無異議后,對驗收達標的兌現獎補資金,未達標的不予獎補。
附件:
1、無為市實施中央財政漁業發展支持政策(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資金)項目技術指導專家組人員名單
2、農業財政資金項目申報標準文本
3、無為市實施中央財政漁業發展支持政策(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資金)項目鎮級初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