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引導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創新,進一步提升行業創新能力,根據《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建科〔2021〕58號),決定開展 2022 年度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征集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本年度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申報分為∶軟科學研究、科研開發、科技示范工程、國際科技合作 4類。申報內容應聚焦支撐引領住房和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和人居環境建設的科技需求,突出理論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和機制創新。入選項目將作為省建設科技項目儲備庫,結合業務需要分為"重點聚焦"類及"支持創新"類,納入"重點聚焦"類項目將在研究期間給予重點督促指導。
政策專人免費指導電話: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二、申報程序
1.申報方式。申報單位應結合項目實際,自主選擇申報類別,并對照各類別申報選題(附件1-3)確定申報方向,不受理申報選題以外的項目申報。申報單位將申報書(附件4,可另附相關證明材料)、承諾函(附件5)提交至推薦單位審核。
2.組織推薦。各地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本行業有關項目的申報推薦工作。廳機關有關處室(局)可推薦對業務工作有直接支撐作用的軟科學和科研開發類項目;科技示范工程類項目由工程所在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推薦。各推薦單位應對項目單位申報資格、申報項目選題是否符合要求等內容進行審核。
廳直有關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行業協(學)會、高新技術企業、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中國科技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及省屬普通本科院校可直接申報。
3.各推薦單位通過擇優遴選和審核把關后,于2022年5月31日前將蓋章推薦的項目材料及推薦項目匯總表(附件6)紙質版一式兩份及電子版報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
三、申報要求
1.項目第一承擔單位應對該項目申報書填報內容和證明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非涉密性進行把關負責,并對項目完成時限做出承諾,項目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2 年。
2.申報項目第一負責人應是項目的實際主持人,一般應具有專業副高級(或者博士學位)以上技術專業職稱,或在單位內擔任一定領導職務,如第一負責人是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必須有兩名具備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以確保項目的順利推進和實施成效。
3.項目第一負責人與第一承擔單位應具有勞動關系,或有簽訂具體服務期限的技術服務合同,且服務期限與項目實施期限一致,并對成果及知識產權歸屬有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