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央"六穩" "六保"決策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開年復工復產工作,倡導和保障外來務工人員在肥過春節,支持企業發展,讓外來務工人員在肥度過歡樂安全祥和的春節,更好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制定穩崗留工有關行動計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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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動計劃內容
1、開展"留肥紅包"派送行動
鼓勵企業外來務工人員留肥過春節。對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9日期間留肥,在我市重點用工企業、重大建設項目企業、規上工業企業和規上服務業企業工作,且在肥繳納社會保險的非我省戶籍員工發放"留肥紅包",發放標準為每人 1000 元。重點用工企業、重大建設項目企業、規上工業企業和規上服務業企業由各縣(市)、區(開發區)認定,2022年1月14日前報市人社局備案。對于留肥過春節的其它企業員工、未在肥繳納社保的外省務工人員、勞務派遣人員或省內其它地市在肥務工人員,鼓勵用工單位春節期間給予一定關愛補助。
2、開展"共享用工"余缺調劑行動
鼓勵企業開展共享用工余缺調劑。積極引導外地員工留肥,并為留肥外地員工提供合適工作崗位,鼓勵自身缺乏工作崗位的企業通過"共享用工"模式,積極主動聯系其他有崗位余缺的企業,進行員工輸送。對春節期間開展共享用工7天及以上的輸送企業,按每人700元標準,給予輸送企業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補助上限為40萬元。
二、申報時間及流程
1. "留肥紅包"補助申請
第一階段∶節前備案
申報企業于2022年1月15日一1月30日期間,將以下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企業所在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備案∶
(1)《合肥市2022年企業穩崗留工實施方案》
(2)《合肥市2022年春節期間企業留肥外省籍員工留肥紅包發放花名冊》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逾期沒有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第二階段材料。申報企業在春節前按人均1000元標準先行發放留肥紅包給員工個人,1月31日前發放到位。
第二階段∶節后核撥
申報企業于2022年2月10日—3月10日期間,將以下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企業所在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
(1)《合肥市 2022年春節期間留肥紅包補貼申報表》
(2)《申請春節期間穩崗留工資金承諾書》
(3)企業留肥外省籍員工2月9日"行程碼"截圖或其他行程佐證材料
(4)企業留肥外省籍員工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等戶籍證明材料
(5)企業留肥外省籍員工留肥紅包資金發放流水證明材料逾期沒有報送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無誤后,將資金撥付至企業賬戶。
2."共享用工"余缺調劑補助申請
第一階段∶節前備案
員工輸出企業于2022年1月15日一1月30日期間,將以下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員工輸入企業所在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備案∶
(1)《合肥市 2022年春節期間共享用工人員備案表》
(2)企業共享用工協議、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等相關佐證材料逾期沒有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第二階段材料。
第二階段∶節后核撥
員工輸出企業于2022年2月10日一3月10日期間,將以下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員工輸入企業所在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
(1)《合肥市 2022年春節期間共享用工補貼申報表》
(2)《申請春節期間穩崗留工資金承諾書》
(3)共享用工薪酬發放證明等相關材料逾期沒有報送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無誤后,按人均 700元、單個企業補助上限為 40萬元標準,將資金撥付至企業賬戶。
三、其他說明事項
1、行動方案中所涉及的春節期間是指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9日。
2、重點用工企業名單依據市人社局、市經信局《關于公布2021 年重點企業名單((第一批次)的通知》(NO.2021044)確定,重大建設項目企業需滿足投資規模不少于30億元,規上工業企業和規上服務業企業依據相關標準確定,名單匯總后加蓋各縣(市)、區(開發區)政府(管委會)公章報市人社局備案。
3、"留肥紅包"和"共享用工"余缺調劑補助所需資金從穩就業相關資金中列支。各區(開發區)先行支付后,市財政按50%給予補貼。四縣一市可參考本方案執行,所需資金自籌解決。
4、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報資格∶(1)因企業疫情防控不到位或違法違規,產生重大事故,造成群體性上訪或其他惡劣影響的;(2)申報材料不實,弄虛作假套取、騙取財政資金的,取消申報資格的同時,年度內不得申報財政扶持資金,納入社會征信系統并對外公開相關違規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3)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5、各縣(市)、區(開發區)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嚴控我市疫情傳播風險,鞏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確保企業疫情防控與穩崗留工全面推進。
6、本計劃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