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第一批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工作實施方案>(備案版)的批復》《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財政部經濟建設司關于反饋第二批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合規性審核意見的通知》,我省91家重點“小巨人”企業、28家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獲得國家支持,相關企業和平臺的預期目標已經工信部、財政部備案。為做好項目實施和資金管理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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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支持重點“小巨人”發展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舉措,也是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激發涌現一大批專精特新企業”的具體行動。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重點“小巨人”和公共服務平臺要切實發揮好標桿示范引領作用,各地經信、財政部門要匯聚資源要素加大支持力度,把專精特新“小巨人”打造成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領頭雁。
二、明確實施重點。國家級重點“小巨人”企業要圍繞“補短板”“填空白”,加大創新投入,加快成果轉化,對接資本市場加快上市步伐,進一步增強發展潛力和競爭能力。公共服務平臺要為國家級重點“小巨人”、國家級“小巨人”及省級專精特新企業提供技術創新、上市輔導、創新成果轉化與應用、上云用數賦智、知識產權應用等服務,示范帶動全省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三、規范資金用途。獲得支持的重點“小巨人”企業要嚴格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圍繞實現年度績效目標,把資金用于設備購置更新、重點技術攻關、新產品研發、智能化數字化改造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公共服務平臺獲得的資金必須用于服務國家級重點“小巨人”、國家級“小巨人”及省級專精特新企業,不得用于平臺自身建設、工作經費等。專項資金實行專賬核算,按照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進行財務處理,嚴格執行財政資金使用票據銷賬制度,嚴禁用“白頭單”入賬或套取資金,不得違規用于業務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規明文規定不得支出的項目。以后,中央財政支持的各批次重點“小巨人”企業和公共服務平臺獎補資金均按此執行。
四、加強項目調度。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建立省專精特新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庫,定期開展調度。重點“小巨人”企業要定期報送生產經營情況及目標績效完成進度,公共服務平臺每半年匯總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各市經信局要定期走訪重點“小巨人”企業,及時解決制約“小巨人”企業發展的資金、土地、人才等難題。
五、強化考核評價。國家級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企業和公共服務平臺要切實增強專項資金績效意識,對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批復同意的年度目標,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將按照《分年度實施成效自評估》方案,對重點“小巨人”和公共服務平臺開展成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實施期滿1年、滿2年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對存在挪用、虛列支出等不合規使用資金情況,以及拒不接受調度督導、考核評估等工作的企業及平臺,依規處理。
附件:1. 安徽省第一批重點“小巨人”企業名單和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單
2. 安徽省第二批重點“小巨人”企業名單和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單
3. 安徽省服務“小巨人”及省級專精特新企業服務機構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