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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規認定!西安市各地支持工業企業“小升規”若干措施申報獎補資助要求指南如下,未央區、碑林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鄠邑區、灞橋區、新城區、蓮湖區、藍田縣、周至縣、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閻良國家航空產業基地、國家民用航天產業基地、國際港務區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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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確培育路徑,分類推動入規
(一)加快工業項目“新建入規”。加大制造業招商,抓實 工業項目建設,加強項目管理,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問題,確保簽 約項目早開工、開工項目早竣工、竣工項目早投產、投產項目早 “入規”,建立 “新建入規”培育庫。
(二)推動規下企業“躍升入規”。全面開展規模以下工業 企業摸底篩選工作,將上年度營業收入 1000 萬元以上中小工業 企業作為重點培育對象,建立“小升規”培育庫,并按季度進行 動態更新。
(三 )確保達規企業“盡快入規”。全面摸清上年度主營業 務收入 2000 萬元以上企業未入規原因,對符合入規標準,但尚 未納入規上統計的企業,建立準規上企業“ 白名單”,及時推動 企業入規納統。
(四 )引導企業“改制入規”。對駐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下屬工業企業和符合規上企業條件的“事轉企”單位,協調統計
部門盡快納入應統范圍。
(五 )鼓勵分公司“轉子入規”。支持總部在西安的企業新 設子公司“入規”;支持具有生產制造活動的西安分公司或辦事 處轉設為子公司 “入規”。
(六 )抓好退庫企業“返庫入規”。全面研究分析近三年退 庫企業原因,幫助企業制定解決措施,促進企業盡快重返規上。
(七 )穩住在庫企業“防止退規”。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 不足 2500 萬元的在庫規上企業,逐季度跟蹤營收情況,加大服 務力度,幫助解決困難,穩定在庫發展。
二、加大幫扶力度,助力企業發展
(八)精準服務企業。聚焦“小升規”培育庫企業,實行“橫 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包抓服務。制定包抓方案,實行“小升規” 專員服務,明確每戶企業包抓責任人、成長目標、升規路線圖及 支持措施。每季度至少到企業現場開展一次包抓服務,及時了解 企業困難需求,建立企業問題臺賬,實行清單式管理。
(九)助企開拓市場。圍繞產業鏈,幫助企業開拓市場。組 織市場開拓專項對接活動,為中小微工業企業提供政策、市場、 產業合作等信息。每條產業鏈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供需對接會, 協助企業拓寬本地市場。支持中小微工業企業發展電子商務,提 高品牌知名度,拓展銷售空間。
(十 )協助企業融資。推動政銀企合作,每季度至少召開一 次銀企對接會;鼓勵商業銀行開發針對“小升規”重點培育企業
的專項金融產品;將“小升規”培育庫企業優先納入工信貸“ 白 名單”,完善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充分發揮工業倍增 基金、創新投資基金等政府引導基金的帶動作用,引導金融機構 和社會資本投向 “小升規”培育庫企業。
(十一)推動企業創新。推動“小升規”企業技術創新、產 品創新、管理創新、模式創新,引導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 路。鼓勵 “小升規”企業深度融入 “秦創原”平臺,與高校、科 研院所加大“產學研”合作,參與建立創新平臺。引導“小升規” 企業與本地頭部企業加強協作配套,促進其產品、技術融入大企 業,實現大中小企業協同創新。鼓勵“小升規”企業上云、上平 臺,加速工業數字化轉型。
(十二)強化要素支持。加強企業用地、廠房、水、電、氣、 運等要素供給保障,重點保障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需求。對暫未直 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由電網企業向發電企 業代理購電,保障企業用電需求。
(十三)減少執法檢查。堅持“無事不擾、有求必應”原則, 依法保護新升規企業自主經營權,維護企業、企業家合法權益。 除有明確規定、查處投訴舉報、上級轉辦交辦等情形外,各級執 法部門對新升規企業的執法檢查事項原則上采取“雙隨機、一公 開”方式進行,同一單位對同一新升規企業開展的檢查原則上每 年不超過 1 次。積極推廣在線監管、多部門綜合檢查等執法檢查 方式。
(十四)強化稅務服務。落實落細國家各項惠企政策,幫助 企業充分享受稅費減免權益。稅務部門對入規企業提供“點對點” 稅務管家服務。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入庫企業,依法依規享受減 半征收 “六稅兩費”,減按 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 20%的 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新購進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 500萬元的一次性稅前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
(十五)實施審慎監管。應急管理、生態環境、稅務、人社 等部門對入規企業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 實行首違不罰;初次違法、違法經營時間較短、貨值金額較小、 主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危害后果的,減輕處罰;違法行為 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處罰。
(十六)減輕企業負擔。優化減少企業升規和升規后監測監 管報表,全面推廣行政審批事項“代辦代跑”制度。對新入規企 業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提供稅務、社保、會計、入庫納統等集成 服務的,給予 1 年期委托服務費全額補貼。
(十七)強化監測服務。切實做好“小升規”培育庫企業的 數據報送、運行監測和情況分析,建立“小升規”培育庫企業監 測臺賬,堅持月度監測調度,逐月分析數據,加強入庫培育、動 態調整和跟蹤服務工作。區縣、開發區每季度對符合“入規”條 件的企業進行資料審核。
三、加強政策引導,支持做大做強
(十八)入規獎勵。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的企業獎勵 30 萬元。對新建工業企業入規納統當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 5000 萬元的,在升規獎勵的基礎上再獎勵 20 萬元。對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軍工企業下屬制造業的單位通過“事轉企”改革入規 納統及分公司轉子公司入規納統的,獎勵 50 萬元。
(十九)技改獎勵。對“小升規”培育庫企業上年度投入的 核心生產設備按照不超過設備金額 10%的比例進行獎補,最高獎 勵 200 萬元。
(二十)創新獎勵。鼓勵“培育庫”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 開展產學研合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快形成首臺套、首版次、 首批次、首輪次產品。對全市創新產出的首臺套、首版次、首批 次、首輪次產品,推行政府首購首用,鼓勵各類國有資金建設項 目,將 “ 四首”產品納入招標采購范圍。
(二十一)融資獎勵。對年營收增速達到 20%以上的“小升 規”培育庫企業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貸款 市場報價利率(LPR)的 50%給予貼息,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 開展技術研發信用貸、技術產權資產證券化( 票據化),對支持 的企業給予最高 100 萬元貼息補助;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培 育庫”企業,單戶 1000 萬元以下(含)創業創新擔保業務實行 “見貸即保”。
(二十二)市場獎勵。鼓勵“小升規”培育庫企業與本市規 模以上制造業企業之間加強合作、協同發展。向本市規模以上制 造業企業供給產品、技術、服務等年度總額在 200 萬元以上的,
按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 5%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
(二十三)房租獎勵。對“小升規”培育庫企業中首次入規 企業租用國有資產類標準工業廠房的,各區縣、開發區優先予以 安排并對租金給予優惠;租用其他工業廠房的,可采取適當方式 給予補貼。
(二十四)用工獎勵。對新入規企業給予 3 年社保政策指導 期,自納統之日起 3 年內,保持入庫前一年度企業社保繳納基數 不變,允許企業逐步完善各類社保申報繳納。落實招用高校畢業 生及就業困難人員等社保補貼發放,按規定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 和工傷保險費率、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一次性擴崗補助等政策。
(二十五)考核獎勵。對小升規年度任務考核排名前三的區 縣、排名前兩位的開發區工業主管部門予以通報表彰。對按時保 質保量上報有關經營數據情況的規上工業企業數據直報人員,給 予每人每年 2000 元補助(每家企業限報 1 人)。
四、強化工作合力,切實落實責任
(二十六)加強部門協同。市級層面成立由市工信局、市統 計局、市稅務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組成的“小升規”工 作專班,建立“行業部門牽頭負責,統計部門業務指導,市場監 管、稅務等部門配合,屬地政府全面推進,企業依法納統”的“五 位一體”工作機制,加強溝通聯絡和信息共享,及時解決工作中 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每季度首月 15 日前,市工信局向市統計局 推送全市“達規”企業“ 白名單”,市稅務局向市工信局提供年
度累計收入 1000 萬元以上企業名單。市統計局每月 15 日前向市 工信局推送上一月度新增入庫企業信息。
(二十七)加強宣傳培訓。成立工業企業“小升規”入規納 統政策宣講團,對“入規”程序、標準、激勵措施等內容,巡回 開展政策培訓,編制入規納統手冊,依托媒體平臺,加大政策宣 傳,促進企業應知盡知、應統盡統。對已達規模企業標準但主觀 上不愿入庫報數的企業,通過宣傳發動、政策激勵,引導企業主 動入庫。適時組織開展“小升規”工作現場推進會,及時總結全 市“入規”工作中的經驗和問題,形成良好的推進機制和環境氛 圍,確保企業培育和申報 “入規”工作取得實效。
(二十八)落實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 區管委會要把培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各級對 企業需要解決的困難和問題,建立工作臺賬,及時協調解決。市 政府每季度對相關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堅決杜絕形式主 義和弄虛作假,對政策執行不力、工作推進較慢的單位進行通報。
對同一企業,上述獎勵政策按照“從高不重復、優先免申即 享”的原則給予支持。本方案涉及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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