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蕪湖市物流企業、電子商務、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文化旅游企業、研學游、產品檢驗檢測和知識產權扶持、會展、商貿企業、老字號、直播電商、家政、夜間經濟等服務業獎勵政策整理如下,蕪湖企業申報有不明白的歡迎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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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促進現代物流業加快發展
鼓勵現代物流企業做大做強,對物流企業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的,按當年企業營業收入的0.8%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60萬元;首次達到10億元的,按當年企業營業收入的0.6%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首次達到15億元的,按當年企業營業收入的0.6%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20萬元;首次達到25億元的,按當年企業營業收入的0.6%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80萬元;首次達到130億元的,按當年企業營業收入的0.2%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新獲評國家級冷鏈基地(示范物流園)、省級冷鏈基地和集配中心(示范物流園),分檔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50萬元、30萬元。對新晉升或完成國家復審5A級物流企業(網絡貨運平臺)、四星級冷鏈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新獲評省級供應鏈服務示范平臺,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部門:市發改委)
二、支持指定口岸擴大進口規模
對在蕪湖指定口岸進境上岸且進口業績體現在我市的,進口指定貨物總量超過2000噸的進口指定監管場地平臺運營企業,一次性扶持50萬元。(責任部門:市商務局)
三、電子商務
著力引進電商龍頭企業。鼓勵國內外電商企業在蕪注冊設立總部、區域總部和配送中心,對新引進的電商企業在注冊一年內,網上銷售額達到10億元及以上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獎補。鼓勵電商企業銷售農產品。對電商企業農產品銷售額達200萬元以上的,給予年農產品銷售額2%且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部門:市商務局)
四、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支持
對成功創建國家級、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園區,給予300萬元、50萬元的建園補貼。(責任部門:市人社局)
五、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房租、水電補貼
在我市依法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經認定的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給予80%租金補貼(單個入駐實體最高不超過1萬元)、40%水電補貼(單個入駐實體最高不超過5000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責任部門:市人社局)
六、扶持文化旅游企業創強創牌
對當年新評定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國家5A級旅游景區分別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當年新評定為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國家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國家工業旅游示范基地、國家級文化產業(版權)示范基地的企業、五星級旅游飯店、甲級鄉村旅游民宿分別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部門:市文旅局)
七、扶持文旅新業態發展
對利用全息投影、人工智能、AR/VR等新技術,新研發打造沉浸式體驗演藝項目,研發投入100萬元以上,研發經費支出占總收入比例3%以上的,按照其當年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獎補;在我市承辦大型商業性演出,單場觀眾達1萬人以上的,按照演出票房收入的5%給予補助,單場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于在旅游景區和旅游街區組織開展大型駐場演出的企業,演出團隊不少于20人,每年演出不少于60場,年接待游客量達50萬人次或綜合收入達到20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部門:市文旅局)
八、鼓勵研學游發展
在我市開發研學游線路產品,組織在蕪研學游年接待人次達10萬人以上的研學機構(含旅行社),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通過市文旅和教育部門評審,年接待人次達10萬人以上的研學基地(營地),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責任部門:市文旅局)
九、支持原創微短劇發展
影視制作企業在安徽省立項(備案)、審批,包含宣傳蕪湖地方文化元素內容的原創微短劇作品,在蕪湖市結算,并在國內主要視頻網站播出分成收入在200萬元以上的,每部作品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單個企業年度內該項獎補累計不超過100萬元。(責任部門:市文旅局)
十、扶持文創企業發展壯大
從事蕪湖地方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生產經營和服務的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部門:市文旅局)
十一、產品檢驗檢測和知識產權扶持
當年對新建的國家級產品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實際到位固定資產投資額的8%給予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800萬元。當年對新建省級產品檢驗檢測企業(機構)(含產業計量中心)投資總額(不含土地款)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150萬元一次性獎補。產品檢驗檢測機構(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不到5000萬元,給予營業收入2%的一次性獎勵;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00萬元(含5000萬元)不到1億元,給予營業收入3%的一次性獎勵;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含1億元),給予營業收入3%的一次性獎勵。以上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在蕪湖市依法登記注冊且年度代理發明專利質量考核優秀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家給予30萬元補助,每年不超過5家。(責任部門:市市監局)
十二、會展經濟扶持(一)
支持蕪湖市域內舉辦會展。對在蕪湖市舉辦的展覽給予補助。其中消費類展覽,規模達200個、300個、500個標準展位的,按每次3萬元、8萬元、14萬元標準給予補助,超過500個標準展位的,每增加500個標準展位增加補助6萬元,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專業類展覽,規模達200個、300個、500個的,按每次5萬元、10萬元、20萬元標準給予補助,超過500個標準展位的,每增加500個標準展位增加補助10萬元,最高不超過40萬元。國際性、全國性展覽,規模達200個、300個、500個標準展位的,按每次10萬元、20萬元、30萬元標準給予補助,超過500個標準展位的,每增加500個標準展位增加補助20萬元,最高不超過70萬元。對在蕪湖市舉辦的國際性、全國性會議給予補助。規模達100人(市外代表超三分之一)的,按每次5萬元給予補助,超過100人(市外代表超三分之一)的,每增加100人(市外代表超三分之一),增加補助8萬元,最高不超過25萬元。同級別、同類會議全年補助不超過2次。對我市主導產業發展具有積極推動作用的大型展覽和會議活動,以及市委、市政府決定的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辦法給予支持。(責任部門:市貿促會)
十三、會展經濟扶持(二)
支持蕪湖市域外重大會展活動。對參加國內(境內)會展的企業給予補助。企業自行參加的,按照交通費、住宿費、展位費、物流費總計不超過1.2萬元給予補助;政府部門組織企業參加的,按照交通費、住宿費、展位費、物流費總計不超過1.5萬元給予補助。每個企業全年補助不超過2次。對參加國外(境外)會展的企業給予補助。企業自行參加的,按照交通費、住宿費、展位費、物流費總計不超過2.5萬元給予補助;政府部門組織企業參加的,按照交通費、住宿費、展位費、物流費總計不超過4萬元給予補助。每個企業全年補助不超過2次。(責任部門:市貿促會)
十四、綠色城配資金獎補
(一)城市綠色貨運配送車輛運營補貼標準:新能源配送車輛根據不同車型和行駛里程進行獎補。
1.城市綠色貨運配送車輛運營補貼標準:新能源配送車輛根據不同車型和行駛里程進行獎補。按照輕型封閉貨車(微面型,核定載質量0.5—1噸),輕型封閉貨車(中面大面型,核定載質量1—2噸),輕型廂式貨車(微卡型,貨箱長度3000—3800mm),輕型欄板貨車(微卡型,貨箱長度3000—3800mm),輕型倉柵式貨車(微卡型,貨箱長度3000—3800mm),輕型廂式貨車(輕卡型,貨箱長度3800mm以上),輕型欄板貨車(輕卡型,貨箱長度3800mm以上),輕型倉柵式貨車(輕卡型,貨箱長度3800mm以上)八種新能源配送車車型根據行駛里程進行獎補。
2.根據輕型封閉貨車(微面型),輕型廂式貨車(微卡型),輕型欄板貨車(微卡型),輕型倉柵式貨車(微卡型)最高獎補額為1萬元,輕型封閉貨車(中面大面型),輕型廂式貨車(輕卡型),輕型欄板貨車(輕卡型),輕型倉柵式貨車(輕卡型)最高獎補額1.6萬元。獎補周期為3年,第一個核算周期輕型封閉貨車(微面型),輕型廂式貨車(微卡型),輕型欄板貨車(微卡型),輕型倉柵式貨車(微卡型)獎補0.4萬元。輕型封閉貨車(中面大面型),輕型廂式貨車(輕卡型)獎補0.6萬元,第二、第三個核算周期輕型封閉貨車(微面型),輕型廂式貨車(微卡型),輕型欄板貨車(微卡型),輕型倉柵式貨車(微卡型)獎補0.3萬元。輕型封閉貨車(中面大面型),輕型廂式貨車(輕卡型),輕型欄板貨車(輕卡型),輕型倉柵式貨車(輕卡型)獎補0.5萬元。
3.每個核算周期為1年,每個核算周期單車在蕪運營里程需達1.5萬公里,首個核算周期自2024年1月1日開始。
(二)城市貨運配送物流節點建設獎補標準: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公共配送中心等參與綠配工程創建,且通過驗收合格后,給予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一次性獎勵5萬元,給予公共配送中心一次性獎勵3萬元。
(三)城市綠色貨運配送先進組織模式獎補標準:通過認定后,給予城市綠色貨運配送先進組織模式一次性獎勵1萬元。(責任部門:市交通運輸局)
十五、支持商貿流通企業上臺階
對企業納統零售額達到1億元及以上且年零售額增速超過全市限額以上商貿單位零售額增速10個百分點及以上的商貿企業,給予不高于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制造企業實施工貿分離或引進上下游企業來蕪開展商貿經營活動,當年納統零售額達到5億元及以上或當年納統銷售額達到20億元及以上的,給予不高于50萬元一次性獎補;當年納統零售額達到10億元以上或納統銷售額達到50億元以上的,給予不高于100萬元一次性獎補。(責任部門:市商務局)
十六、支持標準化菜市場建設
鼓勵各縣市區、開發區對新建(不含開發商代建)、改造菜市場給予補助。市級按照《蕪湖市菜市場建設與管理導則》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運營良好的菜市場,按照各載體單位實際補助資金的30%給予獎勵,單個載體單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單個菜市場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部門:市商務局)
十七、擦亮老字號品牌
對新獲得中華老字號、安徽老字號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部門:市商務局)
十八、支持培育流通市場主體
支持一刻鐘便民生活圈發展,對納入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社區內,當年投資額達100萬元以上的商貿流通設施新建或提升改造項目,按其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推動分揀中心建設,對企業新建且通過商務部行業標準《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建設管理規范》(SB/T10720-2021)第三方認證的綠色分揀中心,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20%且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責任部門:市商務局)
十九、直播電商
對企業采用自播方式銷售自有品牌產品的,直播納稅銷售額達3000萬元以上的,給予自播納稅銷售額0.5%且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銷售獎勵。(責任部門:市商務局)
二十、放心家政
推動放心家政發展,對經商務部門備案后開展的家政服務人員職業技能崗前培訓,給予培訓單位200元/人的培訓補貼;對新認定的員工制家政(庭)服務企業,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補資金;對員工制家政品牌企業打造AI智慧家政平臺且投資額不低于100萬元的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費用)20%且單個企業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責任部門:市商務局)
二十一、夜間經濟
開展夜間經濟評優,對符合市級和區級夜市街區評議標準,并且年終分類評議評比達到優秀等次的夜市街區,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鼓勵開展夜間餐飲消費活動,對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部門牽頭組織開展的美食節、餐飲嘉年華、小龍蝦節等夜間餐飲主題消費活動,給予年度活動本級財政實際支出費用20%且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責任部門:市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