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動態
2023-2024年蕪湖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政策、申報條件各區縣分析, 鏡湖區、弋江區、鳩江區、灣沚區、繁昌區、南陵縣、無為市對于申報條件材料流程等有問題的可以隨時聯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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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弋江區企業技術中心獎勵
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給予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灣沚區企業技術中心獎勵
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助。
繁昌區企業技術中心獎勵
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
南陵縣企業技術中心獎勵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0萬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無為縣企業技術中心獎勵
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獎勵30萬元
鳩江區企業技術中心獎勵
對新認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給予 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 30 萬元一次性獎勵
蕪湖市申請省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且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其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以及專業技術服務業等新業態、新模式企業年銷售收入8000萬元以上。
(二)企業市場定位和發展目標明確,在行業中具有明顯的發展和競爭比較優勢,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業具有比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已建立技術中心并正常運行兩年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四)企業重視技術創新,具有技術創新基礎條件,以及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1. 具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300萬元;
2. 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30人;
3. 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和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
(五)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內,不得存在下列情況:
1. 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2. 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3. 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蕪湖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流程
(一)企業按照省企業技術中心條件和要求,向所在市或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提出書面申請和編報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主要包括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評價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二)各市或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同級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稅務和海關等部門,根據本辦法及當年工作通知要求,對企業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聯合行文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并將推薦企業技術中心名單及其申請材料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材料一式1份),同時抄報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和合肥海關。
(三)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委托第三方機構,依據評價指標體系對各市和省直管縣推薦的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材料進行初評,并提出評價意見。
(四)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依據初評結果,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和合肥海關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初評合格且評價得分70分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進行評審或現場核實,并對申報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內有關誠信、涉稅、通關等方面情況進行核查。
(五)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和合肥海關,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專家評審意見及核實核查情況等進行綜合評估后,擇優確定省企業技術中心名單。
蕪湖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材料
1.?企業對報送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諾。
2.?相關統計和財務報表。相關統計報表主要包括,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研發項目情況(107-1?表)、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未列入國家統計局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研發活動情況統計范圍的企業,應參照上述表格格式填報后提交。相關財務報表主要包括,企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大型企業集團應將與企業主營業務相關下屬企業(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107-1?表、107-2?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進行合并填報。
3.?評價指標的必要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技術中心高級專家博士和外部專家、專利信息、主持和參加制定的標準、國家級和省級研發平臺、實驗室和檢測機構、研發項目、科技獎勵等方面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