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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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縣為加快推進農村電商發展,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型升級和農產品上行,特制定促進農村電商發展的獎勵補貼政策,總共16條獎補,下面是政策全文,有想要申報其中獎補資金的,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如何申請。
肥西縣農村電商政策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
一、支持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1.支持電子商務線上平臺建設。對在國內知名電商平臺建立肥西特色館,銷售推廣本地農產品,且年網絡銷售額超100萬元的,按運營投入的5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支持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肥西特色館等運營,自正式運營起,按實際線上交易額每增加300萬元給予10萬元運營補助,每個平臺每年不超過100萬元。
2.支持物流快遞打通“最后一公里”。對物流快遞建設延伸到鄉鎮且服務場所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具備攬收、分揀、運輸、派送等功能,覆蓋該鄉鎮所有村級電商服務網點的物流快遞企業,給予每個建設點一次性建設補貼10萬元。對在縣域內建設前述網點的物流快遞企業,按當年度從各村、社區(鄉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駐地區域除外)快遞發包的總件數,給予一定補貼,其中在高店鄉、銘傳鄉、山南鎮、官亭鎮、柿樹崗鄉五個鄉鎮的給予每件2元的補貼,對在其他鄉鎮(園區)的給予每件1元的補貼,單個快遞企業每年不超過20萬元。
3.鼓勵村級電商服務網點開展公共服務。網點年服務1000次筆(含)以上,且每次服務額不低于50元的,按每次5元標準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年參與農村產品上行服務10萬元以上的村級電商服務網點,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補。
4.支持電商人才培訓。對具有培訓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協會或企業,組織50人及以上、培訓周期不少于兩天的免費電子商務應用專業培訓,經向縣商務局申請備案并核實認定的,給予200元/人的補貼,單場培訓補貼金額不超過5萬元,同一單位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我縣電商經營主體吸納大專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從事電子商務相關工作,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輸送員工參加非免費類電子商務培訓,且每年培訓時間累計達3天以上的,根據企業實際繳納培訓費用給予等額補助,每人培訓補助總額不超過3000元,每家企業每年培訓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
5.支持招引電商人才。對新落戶在我縣電商企業工作暫無自有住房的博士、35歲以下碩士、畢業3年內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和大專、高等職業院校電子商務專業畢業生,三年內按每人每年2萬元、1.5萬元、1萬元和0.6萬元的標準發放租房補貼。對來我縣電商企業工作的電子商務高級管理人才、高端運營人才、核心技術人才,按其在我縣的個人貢獻給予等額生活補貼。
二、支持電商經營主體發展
6.支持農村電商招大引強。對在我縣新注冊的銷售農村產品年網絡零售額達到5000萬元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年網絡零售額達到1億元的,給予15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其中年網絡零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的,每增加1億元,一次性落戶獎勵按50%遞增。自注冊之日起三年內,當年度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達到100萬元的,給予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50%獎勵。
7.支持農村電商企業發展。對經省商務部門認定的年度網絡銷售額超1000萬元的農村電商經營主體,按年網絡零售額1000萬元—3000萬元(不含)、3000萬元—7000萬元(不含)、7000萬元—1億元(不含)、1億元—2億元(不含)、2億元及以上,在省級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70萬元和100萬元一次性分檔獎勵的基礎上,縣按1∶0.5配套獎勵。
8.支持農村電商品牌建設。對經省商務部門認定的年度網絡銷售額超100萬元農村電商品牌注冊企業,按品牌年網絡零售額100萬元—500萬元(不含)、500萬元—1000萬元(不含)、1000萬元—5000萬元(不含),在省級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分檔獎勵基礎上,縣按1∶0.5配套獎勵。對新獲得安徽名牌產品、合肥名牌產品的農村電商經營主體,且年網絡零售額達100萬元的,分別給予25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國家地理標志商標的農村電商經營主體或組織,且年網絡零售額達300萬元的,分別給予60萬元一次性獎勵。
9.支持“安徽好網貨”品牌建設。鼓勵本縣農特產品參加安徽省“好網貨大賽”評比,對獲得安徽百佳“好網貨”產品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安徽十佳“好網貨”產品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10.支持品牌推廣。對打造推介具有肥西特色和代表性的網絡農村產品,并利用電商平臺開展縣域特色網絡促銷活動,活動期間產品網絡銷售額超過200萬元的,給予推廣營銷費用30%的獎勵,每家企業每年獎勵總額不超過50萬元。對為本地農村電商經營主體產品互聯網化提供設計、包裝、信用認證、網絡營銷等技術服務的企業,所提供服務的農村電商經營主體產品年網絡銷售額超過2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11.支持農產品線上銷售。對當年新注冊電子商務公司開設網店銷售縣域農產品且當年度網絡銷售額達10萬元以上的,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縣內農村電商經營主體對接知名第三方平臺開展電子商務應用,開設網店、旗艦店、專營店、微信小程序等銷售本地初級農產品的企業和個人,按交易快遞單3元/筆給予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年網絡零售額突破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采用電商直播等形式進行農產品銷售的農村電商經營主體,給予其直播宣傳費用等實際支出30%、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2.支持特色產業線上線下融合。鼓勵我縣民宿民居、采摘體驗、生態農業等在美團、攜程、途牛等第三方知名購物旅游平臺開設網店,正常運營3個月以上、網上銷售達200單以上(或銷售額達5萬元以上)的,給予年銷售額2%、最高不超過5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宣傳推廣費用在3萬元以上的,按年度宣傳推廣費用的20%給予補貼,單個網店每年最高不超過5萬元。
三、支持電商扶貧
13.支持電商扶貧創業。對新開設網店且正常運營3個月以上,平均每月交易額達2000元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給予2000元一次性獎勵;對持續運營網店半年以上且年網絡交易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
14.支持建立農村電商利益聯結機制。對電商經營主體與相關農業基地、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種養殖大戶等簽訂1年及以上穩定購銷協議且年采購額達50萬元以上,并對農戶(貧困戶)增收取得實效的,給予采購額10%以內、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5.支持開展線上線下扶貧產品展示促銷活動。對經商務部門核準的本縣內扶貧產品集中展銷活動,5家(含)—10家企業參展的,對組織展銷的電商經營主體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10家以上企業參展的,給予8萬元一次性獎勵。
16.支持電商經營主體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對電商產業園、扶貧產業園(基地)、電商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殖大戶等農村電商經營主體,圍繞“電商企業+基地+合作社+農戶(貧困戶)”模式建設,通過入股分紅、田租、務工、收購農產品等形式,帶動包括貧困戶在內的周邊群眾增收的,單個主體帶動農戶(貧困戶)不少于15戶、年增收總額不少于10萬元的,給予8萬元一次性獎勵。
關于肥西縣促進農村電商發展獎勵補貼政策,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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