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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漢區中小企業惠企政策細則補貼減輕企業用房成本負擔、激勵企業擴大經營規模、鼓勵企業“進規上限”、促進企業數字化轉型等,更多詳細的內容,江漢區企業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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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漢區支持中小企業加快發展若干激勵政策
為扎實做好“六穩”“六?!惫ぷ鳎龠M企業進規上限、加快發展,在全面落實《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中小微企業降成本若干措施》(鄂政辦發〔2021〕34號)和《武漢市促進中小企業穩健發展若干政策》(武政規〔2021〕5號)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政策。
一、減輕企業用房成本負擔
1. 企業辦公用房補貼。新引進的“四上”企業在我區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或租賃辦公用房滿一年的,按最高不超過實際簽訂合同金額3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 企業人才公寓租金補貼?!八纳稀逼髽I在我區租賃人才公寓的,按照入住創業大學生、博士碩士研究生、本科大專生等不同對象,參照市場租金50%、40%、30%的標準予以補助,具體實施以江漢區大學畢業生租賃房相關政策規定為準。
二、激勵企業擴大經營規模
按“四上”企業2021年度營業收入(產值)增幅,給予一次性獎勵。2020年度企業營業收入(產值)同比實現正增長或持平的,以2020年度營業收入(產值)為基數;2020年度企業營業收入(產值)同比實現負增長的,以2019年度營業收入(產值)為基數。
1. 工業和建筑業企業產值基數分為5000萬元以內、5000萬元(含)至1億元、1億元(含)至10億元、10億元(含)以上四檔,2021年度產值較基數增長20%的,分別給予1萬元、5萬元、10萬元、15萬元基礎獎;增幅超過20%的按實際增幅相應提高獎勵標準,單個企業獎勵額不超過基礎獎的3倍。對2021年度企業產值排全區前20名且年度企業產值和年度納稅額同比增長30%以上的資質以上建筑業企業,給予10萬元經營貢獻獎。
2. 商貿業中,批發企業營業收入基數分為5000萬元以內、5000萬元(含)至1億元、1億元(含)至10億元、10億元(含)以上四檔,零售企業營業收入基數分為2000萬元以內、2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5000萬元(含)至5億元、5億元(含)以上四檔,住宿餐飲企業營業收入基數分為500萬元以內、500萬元(含)至2000萬元、2000萬元(含)至1億元、1億元(含)以上四檔,2021年度營業收入較基數增長20%的,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10萬元、15萬元基礎獎;增幅超過20%的按實際增幅相應提高獎勵標準,單個企業獎勵額不超過基礎獎的3倍。對2021年度營業收入排全區前20名且年度營業收入和年度納稅額同比增長30%以上的限額以上商貿企業,給予15萬元經營貢獻獎。
3. 服務業企業營業收入基數分為2000萬元以內、2000萬元(含)至1億元、1億元(含)至5億元、5億元(含)以上四檔,2021年度營業收入較基數增長20%的,分別給予2萬元、8萬元、12萬元、18萬元基礎獎;增幅超過20%的按實際增幅相應提高獎勵標準,單個企業獎勵額不超過基礎獎的3倍。對2021年度營業收入排全區前30名且年度營業收入和年度納稅額同比增長30%以上的規模以上服務企業,給予20萬元經營貢獻獎。
三、鼓勵企業“進規上限”
1. 對首次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入庫獎勵。其中,對營業收入達到4000萬元(含)以上的交通運輸和倉儲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以及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額外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 對首次納入統計的限額以上商貿企業,給予3萬元一次性入庫獎勵。其中,對營業收入達到4000萬元(含)以上的批發業企業,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以上(含)的零售業企業,營業收入達到400萬元(含)以上的住宿餐飲業企業,額外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 對首次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入庫獎勵。
4. 對首次納入統計的資質以上建筑業企業,給予3萬元一次性入庫獎勵。其中,對年產值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的,額外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5. 對新注冊入統企業或區外轉入且入統年度營業收入增幅大于20%的服務業企業,根據入統年度營業收入規模,對達到5000萬元、1億元、2億元、3億元、4億元及以上的,分別額外給予10萬元、20萬元、40萬元、60萬元、80萬元一次性獎勵。
6. 對有基數新入統企業且全年營業收入增幅大于40%的其他營利性服務業或其他交通運輸和倉儲業,額外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
7. 各街道、開發區、商務區新增首次納統“小進規”和“小進限”企業、新引進入統企業,按每新增1戶獎勵2萬元的標準,用于街道、開發區、商務區統計工作開支和補貼。
四、促進企業數字化轉型
1. 支持企業上云入鏈,對購買本地云服務、區塊鏈服務的企業,按年度實際支付金額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
2. 對采購本地高新技術企業的信息化技術或產品建設數字經濟應用場景項目的企業,經事前備案,按實際采購費用的10%給予補貼,最高50萬元。
3. 對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獲得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級、四級、五級認證,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6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三級、二級、一級認證和信息安全管理體系(ISO27001)認證、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ISO20000)認證,分別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責任單位分工
1. 區統計局負責核定獲獎企業營業收入(產值)及增幅。
2. 區稅務局負責審核獲獎企業稅收征管關系及獲經營貢獻獎企業年度納稅增幅。
3. 區建設局負責審核獲獎建筑企業工商注冊關系。
4. 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制定企業數字化轉型獎勵項目的具體操作流程。
5. 各行業歸口部門負責獲獎企業辦公用房補貼的具體操作流程,區房管局負責獲獎企業人才公寓租金補貼政策的具體操作流程。
6.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獎勵兌現工作,區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獎勵資金。
六、其他事宜
1. 本政策所稱“四上”企業是指稅收征管、統計關系均在江漢轄區的規模以上工業、資質以上建筑業(工商注冊需在江漢轄區)、限額以上商貿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獲獎勵企業若同時滿足我區其他政策資金獎勵補貼條件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統籌企業不重復享受補貼獎勵政策。
2. 本政策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以后年度根據政策執行評估效果報區政府研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