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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大數據企業培育認定實施細則(試行)》(皖數資〔2022〕7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3年度安徽省大數據企業培育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項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安徽省大數據企業申報范圍
根據《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申請認定的企業應當從事以下生產經營活動:
(一)從事數據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計算、可視化、共享、開放、交易、安全等服務類企業;
(二)從事工業大數據、農業及水利大數據、金融大數據、教育大數據、醫療大數據、交通大數據、物流大數據、應急管理大數據、公安大數據、電力大數據、信用大數據、就業大數據、社保大數據、城市安全大數據等應用類企業;
(三)從事數據收集、傳輸、存儲、計算、安全等硬件設備以及相關智能化產品研發生產等制造類企業。
二、安徽省大數據企業申報條件
根據《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申請認定的大數據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注冊地在安徽省,且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具備從事有關數據處理活動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以及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人才、技術支撐;
(三)企業誠信經營,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處罰、嚴重失信等記錄,綜合信用查詢中無不良記錄;
(四)數據相關業務收入占企業上一會計年度營收比例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從事大數據服務和應用類企業。企業上一會計年度營收應當不少于1000萬元。①營收大于1000萬元(含)小于2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0%;②營收大于2000萬元(含)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0%;③營收大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0%。
2.從事大數據產品制造類企業。企業上一會計年度營收應當不少于2000 萬元。①營收大于2000萬元(含)小于5000 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0%;②營收大于5000萬元(含)小于1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0%;③營收大于1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0%。
三、安徽省大數據企業申報流程
1.企業自評。企業應對照《實施細則》進行自評,認為符合條件的,按照《安徽省大數據企業培育認定實施細則(試行)》(附件1)及申報材料參考模板(附件2)要求準備線上申報材料。
2.線上申報。企業使用法人賬號注冊、登錄“皖事通辦” 平臺(安徽政務服務網), 在“安徽省大數據產業生態專區”進行填報,上傳相關佐證材料。首次使用“皖事通辦”平臺的企業,點擊首頁右上角的[注冊]按鈕,選擇[法人注冊]。注冊成功后,登錄進入安徽省大數據產業生態專區。
3.市級初審。各市數據資源局指導或聯合縣(市、區)數據資源部門對申報企業真實性進行核實。各市數據資源局重點核驗企業填報數據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規范性。初審未通過的向企業說明原因,初審通過的出具推薦意見并報送省數據資源局。省數據資源局加強對各市數據資源局業務指導和監督,對各市初審情況進行核實。
4.專家評審。省數據資源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則組織專家評審,由專家組提出評審意見。
5.審查認定。省數據資源局結合專家評審意見,對申報企業進行綜合審查,結果在省數據資源局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經核查無問題的,由省數據資源局向企業頒發《安徽省大數據企業證書》。通過認定的大數據企業,有效期四年,有效期滿可以重新申請認定。
四、注意事項
1.申報時間。系統申報端口開放時間為2023年7月1日8時,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15日24時。
2.申報材料。企業申報材料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準備,并按照申報系統要求填報。
3.問題解答。企業申報過程具體業務問題由所在開發區以及市、縣數據資源局負責解答,平臺技術問題由省級技術支撐組解答(咨詢聯系方式見附件3)。
五、有關要求
1.申報企業須是法人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
2.企業在申報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上報虛假數據、信息、材料等。
3.組織和參與培育認定的工作人員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接觸的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4.安徽省大數據企業培育認定堅持企業自愿原則,不收取任何費用,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相關培訓、咨詢和其它輔助工作。各級部門和工作人員在省級大數據企業培育認定 中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得變相收取費用,確保培育認定工作廉潔、規范、公正。
5.各級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加強對轄區內相關企業的培育,對符合省大數據企業條件的企業要認真輔導其按照規定申報,對暫時達不到省大數據企業申報條件的企業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其培育指導并及時做好政策解釋,促進企業不斷做大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