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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標準化發展的實施意見》和蕪湖市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全面推進標準化發展的貫徹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蕪湖市地方標準體系,服務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蕪湖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要求,現面向全市公開征集2023年度蕪湖市地方標準制訂計劃項目?,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基本要求
申報工作應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激活標準化發展活力,優化標準化治理結構,增強標準化治理效能,選擇與蕪湖市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緊密相關的,并有必要在全市范圍內進行統一的技術要求作為標準化對象。通過項目研制,為構建蕪湖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奮力打造“四大名城”、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設人民城市和長三角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現代化大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標準技術支撐。
二、重點領域
(一)加強新興產業標準化建設,重點支持機器人及智能裝備、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現代農機及智慧農業、航空、微電子、新型顯示、軌道交通裝備、新材料、節能環保、線上經濟等領域標準研制。
(二)加強城鄉融合發展標準化建設,重點支持特色農業、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旅游、民宿經濟、統村落保護利用、城鎮規劃建設管理、城市更新、智慧城市、城市大腦、海綿城市等領域標準研制。
(三)加強綠色標準體系建設,重點支持污染物排放、餐飲業環境保護、城市聲環境功能區監測、碳達峰碳中和、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開發利用、節能節水、節糧減損、垃圾分類、綠色餐飲、綠色生活、綠色出行、生態旅游綠色發展、綠色建造、綠色社區、綠色村莊等領域標準研制。
(四)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標準化建設,重點支持市場監管、公共安全、法律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信息保護、社會信用體系、社區治理、健康體育、養老托幼、家政服務、網格化管理、智慧應急等領域標準研制。
三、申報要求
(一)蕪湖市地方標準項目申報時間: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根據《蕪湖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第九條,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作為歸口單位,依據職責,負責組織本領域內標準項目的征集、遴選,并向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申請。
(三)地方標準立項申請應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及電子文本:
1.蕪湖市地方標準立項申請函(附件1);
2.蕪湖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匯總表(附件2);
3.蕪湖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任務書(附件3);
4.標準草案及宣貫方案;
5.地理標志產品標準應提供該產品的獲批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原質檢總局或現國家知識產權局文件),申報標準名稱應與獲批產品相同;標準項目內容涉及專利的,提供專利的相關證明及專利持有人授權文件,并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注意事項
(一)各歸口單位應擇優遴選項目牽頭單位(負責起草單位),廣泛吸收業內有影響力的單位參與起草工作。各歸口單位之間應提前做好溝通協調,避免項目交叉重復。
(二)立項材料經歸口單位審核、蓋章后報送。
(三)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應做好動員、發動和政策解釋工作。
(四)一般性工業產品、產品檢驗檢測方法等項目不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