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實施就業優先戰略的決策部署,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推動服務質量和水平全面提升,2023年中央財政擬繼續支持實施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提升示范項目(以下簡稱“示范項目”)。現將2023年示范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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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重點和范圍
按照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求,中央財政對地方基本公共就業服務按規定給予補助。此次擬通過實施示范項目,以點帶面,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著力打造覆蓋全民、貫穿全程、輻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推動快速提升政府公共就業服務能力。
示范項目要圍繞強服務、提技能、穩就業,真抓實干、大膽創新,發揮引領示范作用。一是開展特色技能培訓,提升就業創業能力。圍繞地方特點和產業需求,加強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培訓,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地方支柱特色產業技能人才培養,加強養老、育兒、家政、護理等民生重點領域技能人才培養,促進相關領域特色勞務品牌建設。強化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培訓和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充分利用政府、院校、企業等各類培訓資源開展培訓,健全職業技能培訓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提升職業技能培訓能力。二是發揮政府和市場作用,兜牢重點群體就業底線。加強零工市場、人力資源市場等建設,促進各類市場服務共享、信息互通。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工作,以及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強化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實施個性化援助措施,優先引導實現市場化就業,運用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支持引導市場主體尤其是小微企業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構建常態化企業用工服務保障機制。升級就業創業服務,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就業失業管理服務制度,落實均等化基本公共就業服務。三是優化政府智慧就業平臺,全面提升就業服務信息化水平。打造智能政策經辦系統,實現失業登記、政策推送、補貼申領、審核發放等就業政策“一網通辦”,加強就業數據與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勞動關系、人事人才等數據互聯互通。打造智能求職招聘系統,優化公共招聘服務平臺,推進直播帶崗、遠程面試、實景體驗等新技術應用。打造智能信息監測系統,建立就業失業狀況、政策申領享受、市場供求變化監測分析平臺,推動信息數據向上集中,實現跨地區、跨部門交換共享。
二、申報內容和程序
(一)各地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提升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推動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省級政府負責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提升示范項目的統籌謀劃、統一推進、組織申報,推薦遴選典型地市作為項目主體進行申報,具體項目實施地市負責編制實施方案(見附件)。申報項目實施期限不超過2年。
(二)申報項目實施方案要科學可行,與當前就業形勢、現行促進就業創業政策、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其他就業領域項目銜接,找準定位,避免交叉重復。資金的使用范圍需嚴格遵守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推薦的項目應體現新發展理念,具體思路、方向和路徑要清晰,實施內容要可落地,可以保持長遠可持續發展。要科學合理測算項目所需資金總規模,明確各級政府補助資金和其他渠道籌集資金的規模。
(三)2023年3月26日前,擬推薦項目需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由省級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聯合行文報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上葘⒄缴w章版文件掃描后,2023年3月26日24時前發送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郵箱,逾期發送的視為未申報。各省應在發送電子版文件同時報送紙質版文件。申報文件應附實施方案、資金預算表、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項目績效目標表,以及必要的佐證材料等(含全部電子文檔,以A4單版面計算,實施方案不得超過10頁,申報文件不得超過30頁)。各省擇優選擇1個地市進行申報,含計劃單列市的省如申報計劃單列市,在此基礎上可再增加1個申報名額。已被評為示范項目的城市不得再次申報。中央財政支持示范項目通過競爭性評審方式公開擇優確定,每個示范項目中央財政補助不超過1億元。2022年已遴選出的示范項目所在省,上報2023年推薦項目的申報材料時,要一并報送2022年示范項目的執行情況報告,作為評審2023年示范項目的參考。
(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組織開展形式審查后,組織有關方面專家對各省申報的項目開展競爭性評審。按照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原則,擇優選擇服務就業人口數量多、工作基礎扎實、思路創新有效、改革積極性高、引領作用強的地市,實施示范項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加強項目實施全過程的技術指導和執行監督,組織開展項目驗收和績效評價,促進提升項目實施水平和實效。對實施效果好、經驗典型、示范性強的項目進行經驗宣傳和推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6號)要求,落實地方基本公共就業服務主體責任。各省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做好項目實施方案的編制、統籌協調和項目組織實施。省級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組織對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實施條件、建設內容、資金使用情況、資金測算等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并對審查結果負責。申報項目的地市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準確性負責,確保項目符合要求。
(二)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編制項目方案。各地應充分考慮本地區實際情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編制項目規劃和實施方案。根據自身可用財力和地方政府債務情況,在可承受范圍內合理確定項目體量,避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或形成新的隱性債務。要科學合理設定績效目標,落實投入責任,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當年正在申請或已獲得中央財政其他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三)注重實效,持續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推進項目預算編制和績效管理一體化,將績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項目申報、實施全過程。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嚴格把控績效目標編報質量,指導地市按規定細化、完善績效指標。各項目單位應做好項目事前績效評估,按要求填報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對于經競爭性評審遴選出來的示范項目,各地應加強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管理,按時組織開展中期和總體績效自評。自評報告經由省級人力資源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適時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和政策完善的重要依據,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切實推動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