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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皖美好味道?百縣名小吃”特色美食體驗店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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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美好味道 百縣名小吃”特色美食體驗店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關于實施皖美旅游、皖美味道、皖美消費行動等系列部署,規范“皖美好味道?百縣名小吃”特色美食體驗店(以下簡稱“特色美食體驗店”)認定管理工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行業標準,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特色美食體驗店,是指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廳、安徽省商務廳、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認定的、具有完備的營業證照和一定知名度的餐飲經營企業。
第三條 特色美食體驗店認定和管理工作,遵循“自愿申報、擇優推薦、公平公正、動態管理”的原則,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申報與認定
第四條 申報特色美食體驗店,須具備下列基礎條件:
1. 具備相應資質:注冊登記3年以上,經營證照齊全,具有一定規模的接待能力,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等級達到B級或以上。
2. 菜品特色明顯:長期主營安徽本土特色餐飲美食,傳承地方獨特美食文化,在本地及周邊具有較高知名度;提供“皖美好味道?百縣名小吃”特色美食不少于5道(經營特色小吃的單體店不少于1道)。
3. 產品供給條件:菜點品質穩定,以地方食材為主,食新鮮、綠色且符合安全、營養的要求;地處文旅消費集聚區、旅游休閑街區、獲評老字號品牌店、納入限額以上的餐飲單位優先。
4. 帶動就業情況:提供就業崗位不少于10人,雇傭本地勞動力不少于10人(經營特色小吃的單體店不少于2人)。
5. 誠信經營、文明消費:菜品和服務明碼實價,圖片與實物相符,提供大、小兩種份量供食客選擇,倡導光盤行動,已建立投訴渠道,消費糾紛處理機制完善;近3年內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重大旅游投訴、行政處罰等不良記錄。
6. 環境衛生:店面內外環境整潔、干凈、美觀,無污染源,無衛生死角;作業區、公共衛生間等場所無污染、無異味;裝修、裝飾建材達到環保規定要求;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用具、設備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規定。
第五條 特色美食體驗店申報、認定工作按照“企業申報——縣級推薦——市級初評——省級認定”的程序組織實施。
第六條 企業申報。遵循自愿原則,餐飲經營企業對照《“皖美好味道?百縣名小吃”特色美食體驗店評審打分表》自評打分,達標后填寫《皖美好味道?百縣名小吃”特色美食體驗店申報表》,向所在縣(市、區)文化旅游、商務、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提交自評打分表、申報表及相關證明等申報材料。
第七條 縣級推薦??h(市、區)文化旅游、商務、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出具推薦意見上報設區市相應部門。
第八條 市級初評。設區市文化旅游、商務、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組織相關行業協會,通過審核申報材料、現場檢查等方式進行初評,擇優上報省級相關部門。
第九條 省級認定。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廳、安徽省商務廳、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評審組,通過資料審核、現場檢查、會議評審等方式進行綜合評議,提出擬認定特色美食體驗店名單,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條 認定為特色美食體驗店的餐飲經營企業,需在店鋪顯著位置懸掛(張貼)特色美食體驗店牌匾和相關圖文標識。牌匾和相關圖文標識由省級相關部門統一設計制作。
第三章 服務與監督
第十一條 特色美食體驗店可用其稱號進行市場促銷、宣傳推介,但不能用于產品包裝或標簽。特色美食體驗店變更法人、店名和地址等信息,應按程序及時辦理報備。
第十二條 省市縣相關部門在開展文化交流、宣傳推廣等活動時,多渠道宣傳推介特色美食體驗店;在安排相關資金、項目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特色美食體驗店。
第十三條 市縣相關部門負責特色美食體驗店的日常服務與監督。對因管理服務標準下降的,消費者投訴、負面輿情引發不良影響的,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視情給予書面提示、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確保其管理規范、服務優質。
第十四條 特色美食體驗店原則上每三年進行一次復核。復核時除確認其各項條件保持情況外,還應注重其持續改進和發展的狀況。
復核不通過的,取消特色美食體驗店稱號,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廳、安徽省商務廳、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