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做好2019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項目實施工作,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號)精神和農業農村部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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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1號和省委1號文件精神,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部署和省民生工作要求,聚焦農業產業精準扶貧、農業結構調整和鄉村產業提升需求,推動建立職業農民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培育體系、提高培育質量,著力培養一批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為推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目標任務。2019年全省培訓新型職業農民42084人(見附表),培訓合格率達到90%以上。
(三)實施主體和實施范圍。全省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項目由各級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由按規定程序確定的培訓機構承擔具體培訓任務。2019年在全省16個市、91個縣(市、區)(以下簡稱“縣”)和省級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項目。縣級開展生產經營型、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培訓;市級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省級開展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訓和農業經理人培訓。培訓任務向貧困縣傾斜。
(四)資金籌措和獎補標準。省以上補助資金按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含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培訓每人3000元、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培訓每人1100元、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訓每人5000元、農業經理人培訓每人20000元的標準測算,獎補到項目市、縣,具體執行過程中按“大專項+任務清單”模式要求管理。
二、實施內容
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項目主要包括生產經營型(含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專業技能型、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培訓(以下簡稱“職業農民培訓”)和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訓、農業經理人培訓等。按照教育培訓、規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體”的路徑實施培育新型職業農民項目。
(一)確定培訓對象。
職業農民培訓。生產經營型主要培訓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主、農民合作社骨干、農業企業負責人等;專業技能型主要培訓農業工人、農業雇員、小農戶等;專業服務型主要培訓農產品電商人才、農機服務人員、統防統治植保員、村級動物防疫員、農資經銷員、農村信息員、益農社信息員、休閑農業服務人員、農用無人機操作人員、農村經紀人等。培訓對象遴選條件:長期穩定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培訓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齡不超過60周歲,其中,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培訓對象要有一定的產業基礎。培訓對象遴選程序:個人申請,村委推薦,鄉鎮初審,項目市、縣農業農村局擇優確定。符合新型職業農民遴選條件的貧困戶、小農戶,優先確定為培訓對象。2017、2018年已培訓的職業農民今年不再安排培訓。
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訓。培訓對象年齡18-45周歲,具有(或相當于)高中及以上學歷,有一定產業基礎的家庭農場經營者,有較好產業基礎并有意開辦家庭農場的種養大戶、農民合作社骨干,以及具有較強農業創業意愿的返鄉創業大學生、中高職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和退伍軍人。培訓對象遴選程序:個人申請和培訓機構推薦,市、縣農業農村局逐級審核,省農業農村廳審定。已參加歷年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訓的不得申報今年同類培訓。
農業經理人培訓。培訓對象年齡25-55周歲、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具有農業行業專業知識和經營管理知識、有強烈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愿望的人員。培訓對象遴選程序:個人自愿申報,市、縣農業農村局逐級推薦,省農業農村廳審定。已參加歷年農業經理人培訓的不得申報今年同類培訓。
以上各類型培訓對象當年不得重復。
(二)遴選培訓機構。
職業農民培訓。由項目市、縣農業農村局會同市、縣財政局按照政府購買服務或政府采購的方式遴選,并與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合同。培訓機構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農民培訓資質(辦學許可或培訓、推廣職能),必要的培訓場所、專業教師、現代教學設備和實踐實訓基地,具備與培訓內容相適應的培訓能力和跟蹤服務能力等。
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訓和農業經理人培訓。由省農業農村廳按照政府購買服務或政府采購的方式遴選培訓機構,并與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合同。
(三)明確培訓內容。
職業農民培訓。參照農業農村部發布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規范》和農業農村部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印發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指導性培訓方案》(農培辦〔2016〕6號)要求,緊扣需求,優選培訓內容,科學設置課程。培訓內容分為公共基礎課和專業技能課兩部分。公共基礎課重點培訓職業素養、涉農政策法規、“三農”文化、農業生態環保、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綠色發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農產品品牌化經營、現代農業經營管理、農村金融、信息化手段應用(含農民手機應用技能)等內容。專業技能課根據本地主導產業發展和農民需求有針對性地安排培訓內容,其中農產品電商人才重點突出農產品上行?,F代農業產業園、產業興村強鎮項目所在縣,以及2018年開展的開展“特色產業+金融+科技”試點縣,要圍繞試點的主導產業,有針對性的確定培訓課程。
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訓。全部課程分為綜合課程、專題課程和專修課程三大類。建立包括《農民素養與現代生活》《現代農業生產經營》兩門綜合課程,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電子商務等方面的若干專題課程,以及產業生產經營方面的一門專修課程的“2+X+1”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課程體系。
農業經理人培訓。以培養高素質農業經理人為目標,精心設計符合農業經理人發展的培訓課程體系,參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農辦科〔2018〕17號文件中《農業職業經理人培訓規范》要求,安排培訓內容。
(四)優化培訓方式。
職業農民培訓。實行分類型、分專業、分階段、小班制、重實訓、強服務的培訓方式。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培訓時間累計不少于15天,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培訓時間累計不少于5天。原則上每期培訓班不超過50人;結合農業生產周期,分時段培訓,每段培訓時間不超過3天;理論課和實踐課時間按1:2安排。積極采用系統知識培訓與跟蹤指導服務相結合、線上線下培訓相結合、本地培訓與異地培訓相結合等方法開展培訓。培訓結束后,由培訓機構對學員進行考核,并對考核合格者頒發《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證書》。
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訓。培訓項目周期3年,前兩年每年集中培訓8天,分散實訓指導服務7次,第三年跟蹤服務指導10次。
農業經理人培訓。培訓項目周期2年,一年培訓、一年跟蹤服務。培訓采取分段式進行,按照理論培訓、實習訓練、實戰演練、跟蹤服務等環節開展培訓。
(五)規范認定管理。
按要求對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開展認定管理,并頒發《新型職業農民證書》。對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進行統計造冊?,F代青年農場主和農業經理人培訓、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的學員,均由所在縣按要求進行認定。鼓勵農業經理人、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參加國家職業技能鑒定。
(六)強化扶持服務。
充分利用現有政策,積極出臺新的政策,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的扶持力度,重點在土地流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金融信貸、農業保險、農業補貼、產業扶持等方面給予傾斜,在示范農民合作社、示范家庭農場遴選中對職業農民給予傾斜,繼續推行農技人員跟蹤服務職業農民機制,對生產經營型、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分別進行為期3年、1年和1年的跟蹤服務。支持新型職業農民參加多種形式的展覽展示和技術技能比賽等。
三、實施步驟
(一)精心制定方案(3-4月)。一是制定實施方案。各市、縣農業農村局按照本方案要求,遴選培訓機構,分解落實培訓任務;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并及時報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備案。二是制定分專業培訓方案。各市、縣農業農村局依據本級實施方案,參照《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規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指導性培訓方案》,結合職業農民特點和生產經營需要,制定分專業培訓方案。三是制定教學計劃。培訓機構依據分專業培訓方案,制定每期培訓班教學計劃,報經項目主管部門批復后實施。
(二)認真開展培訓(4月至11月)。培訓機構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分專業培訓方案和教學計劃開展培訓,嚴把培訓時間和質量關。設置好培訓內容,強化模塊化培訓;優先聘請優秀教師授課,每期培訓班至少聘請1名以上省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師資庫成員;優先選用部省規劃教材,保證參訓學員人手一套省級以上統編教材;每期培訓班建立5項制度,并抓好培訓班日常管理服務、考核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證書》頒發等。
(三)抓好認定服務(11月底前)。培訓結束后,按照要求開展認定、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工作,并將相關信息錄入新型職業農民信息管理系統,落實跟蹤聯系服務和扶持政策。
(四)做好驗收總結(12月)。各地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抓好項目驗收。認真做好總結工作,各市總結于12月10日前報省農業農村廳和省財政廳。按照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關于年度績效評價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年度項目實施情況自查自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級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建立健全會商機制,統籌推進工作。各地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分工負責,密切配合。農業農村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本部門內相關單位的統籌協調,共同做好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工作。
(二)推動制度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全面建立職業農民制度的部署,探索建立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定與農業系列職稱評定并軌制度;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與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結合機制,支持新型職業農民參加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在培訓內容設置方面統籌兼顧,在組織鑒定方面提供指導服務;支持新型職業農民通過彈性學制參加中高等農業職業教育。
(三)嚴格資金管理。一是資金撥付。省財政廳會同省農業農村廳按照項目目標任務,及時將項目資金撥付到各市、縣;各地按照《安徽省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獎補資金管理細則》(財農〔2016〕609號)要求,將項目資金撥付到培訓機構。各地要建立嚴密的審核制度和透明的資金撥付制度,繼續實行資金預撥制,根據省下達的培訓任務和通過規范程序確定的培訓價格,及時將70%培訓資金預撥到培訓機構;培訓結束后,根據市、縣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的驗收合格意見等情況,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再撥付余款?,F代青年農場主和農業經理人培訓補助資金按照培訓合同規定方式進行撥付。二是資金監督。各地要按要求制定和完善項目資金管理細則,規范使用,繼續實行項目縣項目資金審計制度,切實把民生資金管好用好,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四)注重條件建設。統籌利用各類教育培訓資源特別是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的科技和人才資源,加快構建“專門機構+多方資源+市場主體”的多元化培育體系。積極支持農民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龍頭企業等主體承擔培訓。遴選一批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示范基地;調整充實師資庫,優先遴選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崗位專家為師資庫成員,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崗位專家為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授課情況納入產業技術體系績效考核范圍;開展推介名師和精品課程活動,開發優質培訓教材及網絡課程。充分依托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綜合試驗站建立實踐實訓基地,加強農民田間學校、實踐實訓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確保每個專業建立一個實訓基地。運用好全國農業科教云平臺等信息平臺,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務水平。
(五)創新培育機制。推行“一點兩線、全程分段”培訓,即以產業發展為立足點,以生產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提升為兩條主線,分階段集中培訓、實訓實習和生產實踐相結合,按照不少于一個產業周期全程進行培育。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與精準扶貧結合機制,貧困地區的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培訓對象,每人結對幫扶同產業的貧困戶1個以上。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與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基層農技推廣補助縣項目等結合機制,發揮項目資金疊加效應。
(六)強化監管評價。各地要采取切實措施,強化指導服務和過程監管。各市對項目縣、項目縣對培訓機構要加強指導和監管。建立隨機抽查機制,發現問題督促限期整改,對違反規定的培訓機構,嚴肅處理,收回補助資金直至取消培訓資格。建立月報告制度,每月2日前將培訓進度情況報送省農業農村廳。充分利用新型職業農民信息管理系統等信息平臺,及時進行監管。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將按照民生工程實施要求和規定,重點組織開展年度績效評價考核等。
(七)做好宣傳工作。各地要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宣傳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政策。通過利用各類媒體及工作簡報宣傳、編印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典型案例等形式,大力宣傳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成功做法、經驗和成效。要及時報送工作簡報和先進典型等宣傳信息,在全省乃至全國范圍內宣傳,積極營造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