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一、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支持企業購置研發所需關鍵儀器設備。對年銷售收入達500萬元及以上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購置用于研發的關鍵儀器設備(原值10萬元及以上),按其年度實際支出額不超過15%予以補助,單臺儀器設備補助分別最高可達200 萬元,單個企業補助累計最高可達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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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企業新建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固定資產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以及科技成果轉化增加有效投資150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貸款貼息。對新認定(備案)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和創新型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二、開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支持企業承擔省科技重大專項
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研發投入中,單個項目累計資助最高可達 500萬元。市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研發投入中,單個項目資助最高可達200萬元。
三、實行產業發展關鍵核心技術“揭榜掛帥”
每年遴選一批對“五群十鏈”產業發展影響力大、帶動性強、應用面廣的技術難題實施“揭榜掛帥”。對立項的“揭榜掛帥”項目,給予項目研發總投入30%、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的補助。
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
對我市企業購買先進技術成果并在我市轉化、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支付額,給予10%的補助,單個企業最高可達50萬元。對省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依據其在省組織的績效考評結果,給予最高 100萬元獎勵。對省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依據其在省組織的績效考評結果,給予1:1配套獎勵。
五、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
鼓勵企業技術升級,對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且通過市級評審推薦的,每家企業獎勵10萬元;對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再給予10萬元獎勵。
六、支持科技企業孵化服務
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按照省組織的績效考評情況,結合稅收貢獻度和運營成本,分別給予50萬元、30 萬元獎勵。對省級示范生產力促進中心,依據省組織的服務科技中小企業等績效情況,給予1:1配套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大學科技園,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對利用自有或租賃(期限不少于5年)閑置校舍、辦公樓、廠房等改建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并完成市級認定(備案)的,給予新增投資30%、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創新孵化鏈條建設示范單位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七、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對企業和高校院所轉化科技成果獲國家、省審定的動植物新品種(配套系),依據省組織的績效考評結果給予1:1配套獎勵。對獲認定的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對農業高校院所與我市合作共建的高水平、永久性農(林)業綜合實驗站和農技推廣示范基地,依據省組織的績效考評情況,給予1:1配套獎勵。
八、支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
對我市牽頭組建新獲認定的國家(試點)聯盟、國家布局建設的區域性聯盟,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通過評估的省級聯盟,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九、推進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資源共享共用
企業租用安徽省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向社會開放服務的儀器設備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的,按租用儀器設備年度支出的20%給予租用單位補助,每個租用單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十、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應用
對獲得中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的單位和個人,每件分別給予5000元和500元資助。發明專利按實際繳納年費給予全額資助。
對企業以專利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按貸款利息和專利評估費總額的50%予以補助,最高20萬元。
對在我市設立的專利服務機構,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優秀獎和安徽省專利金獎、優秀獎的,按國家、省獎勵金額給予等額匹配。對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通過省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驗收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 萬元。
十一、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組織開展企業研發投入評比表彰,對R&D經費支出排前10名、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R&D經費支出強度)排名前10的規上企業,分別給予每家20萬元獎勵。
十二、推動知識產權創造運用
強化品牌建設。對當年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每件給予 50 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證明商標、集體商標、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每件給予管理團隊 10 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每件給予 10 萬元獎勵(不超過 2 件注冊證);對當年獲得安徽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的,每個給予 30 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省級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的給予 10 萬元獎勵。
提升專利工程質量。對當年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當年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給予20 萬元、10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 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在我市新設立專利代理機構、分支機構(法人單位)分別給予 10 萬元、5 萬元補助。
十三、推進標準創新發展
支持標準制定。對主持制定國際標準、國家(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排名前三位)的企業,分別給予每個標準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
支持標準試點示范創建。對承擔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 20 萬元、10 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標準創新貢獻獎”,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10萬元;獲得國家級、省級企業“標準領跑者”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 20 萬元、10 萬元。
十四、加大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首次認定為“安徽省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的,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連續通過認定的企業再給予10萬元獎勵。對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對首次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統計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統計、年產值增幅達15%和20%以上的,擇優分別給予5萬元和10萬元獎勵。
十五、提高科技服務機構積極性
對科技服務機構(含會計師事務所)成功培育高新技術企業5家、10家、15家及以上的,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1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