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申報
行業動態
目前全國各地針對高新技術企業都會給予一定的獎勵補貼,鼓勵研發推動科技發展,武漢市不僅針對申報成功的高企發放補貼,針對初次申報不通過的企業也會給到一定的補償,下面來看看武漢各分區的具體情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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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市各區高新技術企業獎補
市級財政對于初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補貼獎勵;對于初次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補貼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貼獎勵;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武漢市行政區域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按初次認定標準給予20萬元補貼獎勵。各區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
除市級財政外,各區也有獎勵政策,只是略有不同。接下來看看各區都給予什么樣的獎勵政策。
武漢市江岸區:江岸區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
武漢市江漢區:江漢區對新認定企業(含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備案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補貼獎勵;對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貼獎勵;對培育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眾創空間或科技孵化器給予一次性每家10萬元獎勵。對初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區塊鏈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補貼獎勵;對重新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區塊鏈企業,給予10萬元補貼獎勵。
武漢市硚口區:區級財政對初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補貼獎勵;對初次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補貼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企給予5萬元補貼獎勵。
武漢市漢陽區:區級財政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補貼獎勵。
武漢市青山區:區級財政對經國家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新落戶本區的給予20萬元落戶補貼獎勵,落戶3年內進規的,再獎勵20萬元。對認定成功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包括重新認定的企業),給予5萬元補貼。對新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不包括重新認定),一次性給予2萬元補貼。
武漢市洪山區:區級財政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5萬元補貼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新獲批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備案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貼獎勵。
武漢市東西湖區(臨空港經開區):區級財政對新認定企業(含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備案企業)和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補貼獎勵。
武漢市蔡甸區:區級財政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補貼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企給予5萬元補貼獎勵;對新申報未通過認定的企業,給予2萬元補貼(同一企業三年內僅資助一次)。
武漢市江夏區:區級財政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補貼獎勵;對新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登記備案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貼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貼獎勵;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區內并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按初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給予20萬元補貼獎勵。
武漢市黃陂區:對新獲批(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區級給予相應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萬;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備案企業,按市區1:1予以配套支持。
武漢市新洲區:區級財政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補貼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貼獎勵;對新申報未通過認定的企業,給予1萬元補貼(同一企業二年內補貼一次)。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到我區行政區域且在我區納稅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按初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補貼獎勵。
二、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網上注冊
1.“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試運行)”注冊
申報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試運行)”進行法人賬號注冊登記,注冊完成后進行實名認證,認證后進入火炬中心高企認定系統辦理相關業務。
已注冊企業,須進行實名認證,認證后進入火炬中心高企認定系統辦理相關業務。
2.“湖北政務服務網”注冊
企業訪問“湖北政務服務網”,完成湖北政務服務網“法人用戶”注冊,注冊成功后方可登錄。
(二)網上申報
企業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檢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事項,點擊“在線辦理——我已閱讀并承諾”后按要求在線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填寫完成后在線提交。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請確保“湖北政務服務網”高企認定申報系統企業名稱等基本信息與“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試運行)”高企認定系統企業名稱等基本信息一致。
(三)審核推薦
申報企業對提交的高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各地結合《省工作指引》要求,做好本區域企業的實地走訪、申報材料形式審查,并配合省認定辦做好專家評審工作。
(四)材料報送
2021年企業申報過程中,取消所有紙質材料,全程線上受理。
通過國家認定辦備案的企業,進入“湖北政務服務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系統,打印帶有水印版本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簽字蓋章后提交完整紙質版申報材料一份,報送至所屬市州、東湖高新區管委會科j部門,提交時間以當地通知為準。
各地應認真核對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本的一致性,妥善保管,保存期5年。
四、申報材料內容
企業申報材料需按樣式(詳見附件)提供以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
3.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與科技人員名單
4.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5.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6.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7.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8.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9.科研項目證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
11.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證明材料
1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證明材料
五、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認真貫徹《優化服務措施》要求,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申報,加大培育力度,強化服務指導。
(二)企業要嚴格對照認定條件,組織好申報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照《國家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其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申報企業同步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庫,并做好信息填報。
(三)中介機構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規范,據實出具專項報告,若存在弄虛作假等違反工作紀律行為,將按照《國家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
(四)省認定辦從未授權、委托或認定任何單位、社會組織或中介機構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理代辦機構。各申報企業應提高警惕,不要輕信任何單位或個人給出的各種承諾,避免合法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