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貫徹落實《滁州市瑯琊區區長質量獎管理辦法》,樹立質量先進典型,推進質量品牌升級工程,引導和激勵廣大組織建立和實施卓越績效模式,提高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水平,提升我區質量競爭力和經濟綜合實力,決定開展2022年度瑯琊區區長質量獎評選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項目咨詢熱線:19855107810(微信同號),0551-65300113
一、獎項設置
瑯琊區區長質量獎數量2家、提名獎數量2家,授予質量領先、技術創新、品牌優秀、效益突出、在全區具有顯著示范帶動作用的各類組織。獲得區長質量獎的組織獎勵獎金10萬元/每家,并頒發獎牌和證書;獲得提名獎的組織頒發獎牌和證書。
二、申報范圍
我區范圍內從事產品生產、工程建設和提供服務的所有社會組織(含工程類、服務類組織)。
三、申報條件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生產經營或者服務類活動三年以上,對瑯琊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可放寬至兩年;
(二)建立并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已通過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或其他相關行業體系認證,質量工作成績顯著;
(三)在提升質量水平、加快品牌建設、推進質量品牌升級工作中成績顯著;
(四)在領域內處于領先地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經營收入在上年度位居市同行業前列;
(五)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六)重視組織文化建設。
四、工作安排
(一)質量強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質量強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積極做好區長質量獎申報的宣傳發動工作,引導推薦符合條件的組織參加申報,注意培育工程類和服務類的組織參加申報,認真幫助和指導符合條件的組織做好各項基礎工作,確保申報工作順利進行。
(二)評選程序
1、2022年11月1日前,推薦組織的名單(見附件),報質量強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場監督管理局);
2、2022年11月15日前,申報組織上報材料,按照申報條件對組織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形成推薦意見;
3、2022年12月30日前,質量強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評審機構進行資料評審和現場評審,并報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決定;
4、2023年2月28日前,對獲獎的單位予公示、批準、表彰。
五、要求
(一)嚴格申報工作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在評價過程中凡發現組織有虛假、欺騙行為的3年禁止參加區長質量獎、名牌等評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參評對象收取費用
(二)各相關單位應對組織申報材料嚴格審核,凡是沒有質量強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推薦意見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需要報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紙質版2份、電子版1份。
(四)2022年區長質量獎評審依據為安徽省地方標準《政府質量獎評審指南》(DB34/T1712-2012)。評定標準采用GB/T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和GB/Z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總分1000分。
(五)區長質量獎入圍組織材料評審和現場評審綜合評分不得低分660分。
(六)區長質量獎評定主要包括申報組織資格審核,材料評審和現場評審,材料評審和現場評審露頭均須依據評定標準、實施指南逐條評分后進行綜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