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2022年安徽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決策部署,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創業安徽行動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創業江淮”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皖政辦〔2021〕6號)精神,在新階段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向縱深發展,推進創業筑巢工程和青年創業工程,建設一批青年創業園,助力三次產業高質量協同發展,實現發展產業、扶持創業、帶動就業的目標,現就開展2022年安徽青年創業園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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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范圍
凡符合《安徽青年創業園建設管理辦法》(皖人社發〔2022〕14號)規定條件、已建成運營的創業園均可申報,申報園區名稱必須含有“創業園”字樣。已認定為“青年創業園”的園區不得重復申報。
二、申報程序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創業園,由創業園建設主體向所在地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創建申請;
(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發改委、經信局、團市委聯合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初審符合申報條件的創業園擇優推薦,經市政府同意后,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送申報材料;
(三)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創業園組織開展競爭性評審,擇優推薦擬認定的創業園;
(四)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擬認定的創業園進行實地核查。
(五)對通過評審、核查的創業園擇優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認定為“安徽青年創業園”。
三、申報材料
申報創建安徽青年創業園,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設區市人民政府推薦函。
(二)安徽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表。
(三)佐證材料。
四、申報要求
(一)安徽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主體須為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
(二)各市要加強對申報創業園的指導,按照認定條件認真篩選,提高申報質量。推薦的園區扶持產業方向明確,兼顧一二三產業,優先推薦扶持十大新興產業企業的園區。各市推薦一般不得超過2個。
(三)安徽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材料須完整、規范、真實,可比照《安徽青年創業園建設管理辦法》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凡偽造、虛夸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參加評審資格。
(四)各市請于2022年9月25日前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www.ahzwfw.gov.cn)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申報。另外,申報材料一式10份,于2022年9月30日前郵寄至省政務服務中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窗口,電子版同時發送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就業失業處。
省政務服務中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窗口(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50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