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霍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霍山縣扶持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的通知
《霍山縣扶持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業經第十八屆霍山縣人民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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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縣扶持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大力實施“旅游興縣”戰略,推進旅游業高質量綠色發展,根據《安徽省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4年)》(廳〔2022〕10號)有關規定,特修訂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范圍
縣政府對重點旅游項目建設、景區品質提升、客源市場培育、鄉村旅游發展、整體形象宣傳、旅游新業態、旅游商品、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實行扶持獎勵。由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據實申報,經審核后縣財政負責安排獎勵資金。
第三條 獎勵對象
在我縣依法注冊并開展或從事符合本辦法獎勵條件的旅行社、星級飯店、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大別山人家”農家樂、涉旅協會、旅游商品企業等涉旅活動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 獎金來源
縣財政預算安排的旅游發展專項資金。
第五條 獎勵項目和標準
(一)扶持旅游企業創強創牌
1.
新評定為國家5A、4A、3A級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新評定為五星、四星、三星級旅游飯店,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新評定為省級五星級、四星級誠信旅行社,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1萬元。新評定為金葉級、銀葉級綠色飯店,一次性獎勵3萬元、1萬元。
2.新評為安徽省旅游服務質量標桿單位的A級旅游景區、旅行社、星級飯店、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
3.新評為國家級、省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的旅游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
(二)鼓勵產業融合
由文旅部門主導或參與新評定的相關業態品牌,如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研學旅游基地(營地)、避暑旅游休閑目的地等按國家級、省級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三)強化旅游品牌形象宣傳,培育旅游客源市場
1.宣傳廣告獎
經縣文旅局備案,對圍繞我縣“千里大別山·主峰在霍山”旅游形象,在六安市以外交通樞紐、高速公路(含服務區)、國省干道沿線和城市人員密集場所開展的旅游資源和產品實體廣告宣傳的縣內景區、星級飯店給予補助,標準為:實際支出資金的20%,同一企業年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
2.旅游活動獎
經縣文旅局備案,對鄉鎮、旅游企業或旅游行業協會舉辦的以旅游要素為主題的大型節慶、賽事等活動給予補助,標準為:實際支出資金的30%(單次活動補助最高不超過4萬元,同一申報主體年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
3. 游客招徠獎
(1)大巴團隊獎。對招徠縣外旅游團至少游覽縣內1個以上收費景區(景點)并在縣內住宿1晚的縣內旅行社給予獎勵,標準為:一次性組織300人以上大巴團隊獎勵0.4萬元,一次性組織200人以上大巴團隊獎勵0.2萬元,每增加1晚住宿(且至少增加1個收費景點)的,增補0.2萬元。
(2)高鐵團隊獎。對同一城市(六安、合肥除外)一次性招徠100人以上游客乘坐高鐵到六安站,組織游覽我縣2個以上收費景區(景點)并在縣內住宿1晚以上的縣內旅行社給予1萬元/團獎勵。
(3)航空團隊獎。對組織通過合肥新橋機場進出以包機形式100人以上“三日游”以上產品線路,游覽3個以上收費景區(景點)并在縣內住宿1晚以上的縣內旅行社給予3萬元/架次獎勵。
(4)自駕車團隊獎。對組織以自駕車團隊形式來霍旅游,在我縣停留2天1晚和3天2晚以上且游覽2個以上和3個以上收費景區(景點)的縣內旅行社給予獎勵,標準為:一次性組織20輛車60人以上的分別獎勵0.3萬元和0.5萬元,一次性組織30輛車100人以上的分別獎勵0.6萬元和1萬元。
(5)旅游直通車獎。對在市外的同一客源地城市組織開通旅游直通車的本縣旅行社給予獎勵,標準為:至少安排縣內1處以上收費景點,年內開通6個月以上、每月不少于4班,年招徠游客1500人以上的,每個城市給予2萬元獎勵。
(6)大型會議會展獎。對組織和承接外縣企業、院校、協會、商會等單位在我縣三星級以上飯店舉行會議、論壇、會展、年會、團建等大型活動的本縣文旅企業給予獎勵。標準為:每場活動消費(含活動期間組織或委托旅行社組織旅游活動的消費)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獎勵5萬元、在50—100萬元之間的獎勵3萬元、在30—50萬元之間的獎勵1萬元,全年每家最高不超過10萬元。
(7)采風踩線考察獎。對經縣文旅局審核批準邀請市外旅行商和媒體等來霍山考察踩線和開展宣傳活動的本縣旅行社給予補助,標準為:200元/人·天,每家旅行社全年申請不超過3批,每批次邀請來霍山的單位不少于10家(每家不超過2人),全年補貼不超過3萬元。
(8)研學旅行產品獎。對組織縣外中小學生來我縣開展研學旅行的本縣旅行社給予獎勵,要求研學行程中含我縣研學實踐教育基地至少2個且在縣內住宿2晚以上,按照年接待量給予獎勵,標準為:1000人以上獎勵5元/人,每家最高不超過10萬元。
(9)紅色旅行產品獎。對組織縣外游客來我縣開展紅色旅游的本縣旅行社給予獎勵,要求紅色旅游行程中含我縣紅色旅游景區景點至少2個且在縣內住宿1晚以上,按照年接待量給予獎勵,標準為:1000人以上獎勵5元/人,每家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四)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推進鄉村旅游發展
1.對于編制鄉鎮、村旅游發展規劃或控制性規劃的,按編制規劃實際投入經費的50%給予補助(單個規劃補助不超過20萬元)。
2.在鄉村旅游創建中,新評定為省級休閑旅游示范點,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新評定為省級特色旅游名鎮、省級特色旅游名村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新評定為省級精品主題村、省級特色美食村、省級旅游風景道、省級后備箱工程示范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鄉村旅游重點村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鄉村旅游創客示范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新評定為省級鄉村旅游目的地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新評定為省級鄉村旅游(集聚)示范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3.在縣“大別山人家”品牌等創建中,首次獲評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二星級的“大別山人家”,住宿餐飲類一次性獎勵8萬元、5萬元、3萬元、1萬元,住宿類或餐飲類一次性獎勵4萬元、2.5萬元、1.5萬元、0.5萬元。每年在霍山縣“大別山人家”年度積分制考核中排名前3名的分別獎勵0.5萬元、0.4萬元、0.3萬元?!按髣e山人家”升星評定中,餐飲住宿類每升一星獎勵2萬元,餐飲或住宿類每升一星獎勵1萬元。新評定為國家標準甲級、乙級、丙級旅游民宿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新評定為省級五星級、四星級農家樂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
4.引導旅游商品開發。鼓勵開發、生產、銷售具有本土特色的旅游商品(紀念品),新評為“中國特色旅游商品”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新評為“安徽省必購旅游商品”、“安徽省特色旅游商品”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在國家旅游商品大賽中獲得金、銀、銅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在省旅游商品大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在市旅游商品大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0.5萬元、0.3萬元。旅游企業安排人員參加經縣文旅局通知的各級旅游部門舉辦的宣傳促銷、旅游交易會、商品展示展銷以及賽事等活動,省外的補助0.2萬元·家/次,省內的補助0.08萬元·家/次,市內的補助0.05萬元·家/次。
5.推進“廁所革命”。對當年自主新建,經文旅部門評定為3A、2A、1A級的旅游廁所,在國家、省、市補助的基礎上,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2萬元、0.5萬元。
(五)推進“智慧旅游”系統建設
鼓勵數字智能化技術在旅游體驗、產業發展和企業管理方面的應用。對旅游企業、鄉村旅游點開展手機智能終端(APP)、智能導游服務、智能化管理等“智慧旅游”應用系統以及網絡配套設施建設給予補助,標準為:實際投入資金的20%(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10萬元)。
(六)加強旅游從業人員隊伍建設
1.對取得高級、中級、初級導游證,并在縣內從事導游工作滿2年且每年規范帶團時間累計在50天(含)以上的導游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0.8萬元、0.5萬元、0.3萬元。對評為縣十佳導游之星并積極參與縣內重大節慶(外事)活動接待服務的導游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0.3萬元。
2.鼓勵企業積極引進旅游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高級技能人才。對獲得旅游行業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資格證并在縣內旅游企業工作2年以上的旅游企業員工,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0.5萬元、0.3萬元、0.1萬元。對參加省市專業技能比賽獲得一、二、三等獎的旅游企業員工,省級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0.5萬元、0.3萬元、0.1萬元;市級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0.3萬元、0.2萬元、0.1萬元。獲得省級文明導游(講解員)稱號的導游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0.5萬元。
第六條 附則
(一)因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而受到有關部門查處或發生較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食品安全責任事故或年度被認定為嚴重失信企業或年度內被上級旅游主管部門認定為黑名單的企業,一律取消當年度享受扶持政策的資格。
(二)本意見中涉及的同類獎勵和補助,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確定,本意見中未涉及的,對全縣旅游業產生重大影響的旅游項目及事件,采取“一事一議”政策(列入“一事一議”政策扶持的對象不重復享受相關政策)。
(三)獎勵申報、審核、審批等程序具體參照《霍山縣扶持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
(四)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霍山縣扶持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霍政辦〔2018〕19號)同時廢止。
附件:1.霍山縣扶持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2.霍山縣收費景區(景點)、紅色景區(景點)、
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名單
3.申報承諾書
4.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
5.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申報匯總表
附件1
霍山縣扶持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一、申報、審核及兌現程序
申報單位依據本實施細則的要求向縣文旅局報送申報材料(當年1月1日—12月31日),申報截止時間為次年2月15日,縣文旅局、派駐紀檢監察組協同縣財政局、縣審計局依據獎勵辦法及相關規定對申報情況進行審核、公示后,呈縣政府批準后兌付。
二、申報材料內容
(一)扶持旅游企業創強創牌獎
1.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
2.相應的認證文件或榮譽證書、榮譽獎牌復印件、照片等。
(二)鼓勵產業融合獎
1.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
2.相應的認證文件或榮譽證書、榮譽獎牌復印件、照片等。
(三)強化旅游品牌形象宣傳,培育旅游客源市場獎
1.宣傳廣告獎
(1)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
(2)縣文旅局備案材料;
(3)廣告畫面設計方案(廣告畫面中須含有“千里大別山 主峰在霍山”宣傳口號、霍山旅游LOGO、“霍山微旅游”微信公眾號等旅游元素不少于2個);
(4)廣告投放合同、發票和支付憑證復印件(以當年實際轉賬支付款為準),每個廣告2張以上現場照片(遠景、近景)。
2.旅游活動獎
(1)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
(2)縣文旅局備案材料;
(3)經縣文旅局初審后的活動整體策劃方案(含經費預算);
(4)每場活動的實施指南或議程、會議通知或邀請函、參會人員名單;活動現場照片3張以上(含會標、背景等);實際支出經費的各類消費清單和結算發票復印件、支付憑證等相關材料;媒體推廣合作協議(媒體車馬費、嘉賓邀請費提供轉賬憑證)。
3.游客招徠獎
(1)大巴、高鐵、航空、自駕、直通車、研學、紅色旅游團隊獎
申報單位要在團隊來霍前向縣文旅局提交相關電子檔備案資料(申請表、旅游合同或電子合同、團隊雙方確認件、線路行程單、游客名單等);在團到達期間,申報單位確定專人配合縣文旅局以現場、視頻連線或傳送短視頻等方式進行查驗,經核查情況屬實的,由核查人員對該次旅游團簽字確認。申報單位按月分類分別匯總,于次月5日前將各類團隊的紙質申請表、旅游合同或團隊傳真確認件、線路行程單、游客名單、凸顯所游覽景區標識的團隊照片、結算清單和發票復印件等裝訂成冊向縣文旅局申報。
除按以上要求提供申報資料外:旅游直通車事項需要在首發團前向縣文旅局提供直通車合作協議,協議中包含組團單位、地接單位、旅游線路行程、運營起止日期、始發地具體地點、發車時間等;高鐵團隊需提供車票復印件;航空團隊需提供機票或登機牌復印件;自駕需提供車輛信息,自駕游活動名稱及LOGO標志等。
(2)大型會議會展獎
①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
②年度會議會展接待情況統計表;
③會議(會展)承接合同、實施方案(指南、議程)、會議通知或邀請函、參人員名單;現場照片3張以上(含會標、背景等);在開會酒店的消費清單和結算發票復印件等相關材料;活動期間組織或委托旅行社組織旅游活動的委托書(合作協議)、計劃書(電子行程單)、參加人員名單及各種消費結算清單和發票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3)采風踩線考察獎
①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
②經縣文旅局審核批準的邀請旅行商和媒體來霍考察踩線的申請報告復印件,申請報告需包括活動實施方案、參加考察踩線人員相關信息、行程安排等內容;
③考察活動總結報告,總結報告需包括活動成效、市場預估、計劃推出的產品線路等及3張以上活動現場照片。
(四)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推進鄉村旅游發展
1.旅游發展規劃或控制性規劃
(1)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
(2)規劃文本、合同、發票復印件及支付憑證。
2.旅游重點村、旅游名鎮、旅游名村、旅游示范點、旅游創客示范基地、星級農家樂、旅游民宿、“大別山人家”農家樂等
(1)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
(2)相關批復文件復印件。
3.旅游商品開發
(1)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
(2)相關認定文件復印件或榮譽證書、獎牌等;
(3)上級有關參加宣傳促銷、旅游交易會、商品展示展銷以及賽事等活動通知。
4.推進“廁所革命”
(1)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
(2)旅游部門認定文件。
(五)推進“智慧旅游”系統建設
(1)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
(2)采購合同、發票復印件,支付憑證等。
(六)加強旅游從業人員隊伍建設
1.取得初級、中級、高級導游證獎
(1)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
(2)導游證復印件;
(3)2年度繳納社保清單及滿50天帶團資料;
(4)申報縣十佳導游之星的提交相關認定文件、參與縣內重大節慶(外事)活動接待服務相關證明資料。
2.企業積極引進旅游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高級技能人才
(1)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
(2)相關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資格證復印件;
(3)2年度繳納社保清單;
(4)參加省市級專業技能比賽獎的提供認定文件或榮譽證書復印件。
三、相關要求
(一)申報材料要裝訂成冊,將《申報承諾書》和《霍山縣旅游業發展獎勵分項申報表》及企業營業執照(鄉不需要)等相關附件裝訂在最前面,其他材料按照獎勵類別分門別類按時間先后和一團一檔要求進行整理裝訂,同時在材料上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二)申報宣傳廣告獎的旅游企業須在與廣告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后、廣告畫面上刊前向縣文旅局備案,未經批準備案的將不予獎勵。申報備案材料為:廣告投放計劃、畫面設計方案和與廣告公司簽訂的合作協議等,連續投放兩年以上的廣告只需申報批準一次(如廣告畫面有變化調整的需重新申請批準)。
(三)申報旅游活動獎的單位,在落地舉辦活動前,向縣文旅局備案,未經批準備案的將不予獎勵。申報備案材料為:活動計劃方案、與服務商簽訂的合作協議等。
(四)各申報單位應如實、準確、有序上報有關材料,凡經核查認定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存在弄虛作假、偽造憑證、違規套取獎補資金,或者利用獎補資金進行惡意低價競爭的,一經查實,追回本年度已享受的各類獎補資金,并將該企業認定為嚴重失信單位,未來三年內不得享受省市縣文旅部門相關支持政策;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申報單位在申報年度內無嚴重失信行為、無重大責任事故、無重大旅游投訴,否則取消當年申報資料。
(六)本細則由縣文旅局負責解釋。
附件2
霍山縣收費景區(景點)、紅色景區(景點)、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名單
一、收費景區(景點)名單
白馬尖、銅鑼寨、佛子嶺大壩、佛子嶺游船、別山湖游船、龍井峽、陡沙河溫泉小鎮(御香泉、穿越叢林)、六萬情峽、大峽谷漂流、白云峽瀑布群、飛云玻璃吊橋、迎駕酒文化博物館、符橋景區
二、紅色景區(景點)名單
安徽紅色區域中心紀念園、大別山安徽紅色區域中心紀念館、西鎮暴動紀念館、皮旅磨子潭戰斗紀念館、三尖鋪紅色旅游文化中心、舒傳賢革命活動舊址
三、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名單
東西溪月亮灣作家村、諸佛庵畫家村、陡沙河溫泉小鎮、南岳山風景區、安徽迎駕集團(迎駕工業游)、六安迎駕春風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