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精神,切實鞏固脫貧成果,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經省委、省政府負責同志同意,現就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咨詢熱線:19855107810(微信同號),0551-65300113
一、強化網格監測
(一)優化基層網格劃分。堅持村民居住連片、便于就近管理、整合現有各類網格的原則,根據當地人口密度、地形地貌、交通狀況等實際,按照山區、半山區、平原地區分類確定網格戶數,對農戶較少或較多的基層網格進行適當調整。基層網格調整后在安徽省防返貧監測大數據管理平臺中同步更新。
(二)明確基層網格員條件。基層網格員從身體健康、公道正派、責任心強、群眾基礎好、長期在家居住的村民小組長、農村黨員、創業致富帶頭人以及退休干部職工中遴選。統籌各類基層網格力量,實現“多合一”。各地對現有年齡偏大或因身體狀況難以履職盡責的網格員要于4月底前調整到位,并在安徽省防返貧監測大數據管理平臺中同步更新。
(三)明確基層網格員職責。一是堅持走訪排查和定期聯系?;鶎泳W格員要主動參加集中排查,并實時對網格內農戶開展入戶走訪,對長期外出的農戶至少每季度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聯系一次,全面掌握農戶收支變化、“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家庭突發困難等情況。二是及時反映問題?;鶎泳W格員要主動發現農戶收入驟減、支出驟增、“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問題等返貧致貧風險以及其他實際困難,掌握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家庭基礎信息變化情況,收集群眾訴求和意見建議,及時向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反映。三是宣傳幫扶政策。學習了解并積極宣傳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相關政策,熟悉到戶到人幫扶政策和監測對象申報條件及程序,指導符合條件的農戶通過書面申請、全國防止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手機APP、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申報小程序、防止返貧監測和鄉村振興咨詢服務平臺進行自主申報。四是配合落實幫扶措施。配合鄉村基層干部、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聯系人,開展入戶核查核實,落實救助幫扶措施,化解基層矛盾隱患。
(四)規范基層網格員管理。建立基層網格員輪訓制度,編寫《網格化監測手冊》,縣級鄉村振興部門加強指導,鄉(鎮)村負責開展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落實基層網格員誤工補貼,各地自行確定補貼標準,分級籌措補貼資金。確定村干部分片管理基層網格,開展實績評價,評價結果與誤工補貼掛鉤,對責任心不強、工作落實不力的基層網格員進行調整。
二、強化動態管理
(一)健全監測范圍年度調整機制。每年一季度,結合物價指數變化、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農村低保標準等因素,確定年度監測范圍。2022年全省監測范圍為7000元。各市可以按照當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按一定比例形成收入標準,合理確定本市監測范圍(不得低于全省監測范圍),并上報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備案。監測范圍不是認定監測對象的唯一標準,識別監測對象要綜合考慮收支情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返貧致貧風險。
(二)拓展監測方式。健全監測對象快速發現和響應、處置機制,完善互為補充、互相協同的監測方式。一是農戶自主申報。引導農戶通過書面形式、全國防止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手機APP、防止返貧監測和鄉村振興咨詢服務平臺、安徽省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申報小程序等自主申請。各級接到申請后要快速受理處置,對符合條件的農戶履行相關程序后納入監測對象并開展幫扶,對不符合條件的農戶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二是基層干部走訪排查。組織基層干部、駐村工作隊員、基層網格員和幫扶聯系人,加強日常跟蹤走訪聯系,實時掌握農戶情況;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三是部門數據比對。各級鄉村振興部門要會同教育、醫保、衛健、水利、住建、民政、人社、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至少每季度開展一次數據比對,發現預警信息分類分級反饋基層核實。四是其它監測方式。重點關注媒體、信訪、輿情等涉及“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家庭困難等信息,拓寬風險預警渠道。
(三)簡化監測程序。一是開展一次評議。取消村民小組評議環節,各地可以采取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兩委擴大會議(提出申請農戶所在村民小組的小組長、所在網格的基層網格員必須參加)開展民主評議。二是同步開展數據比對。民主評議后,同步開展村內公示和數據比對;半年內已進行過信息比對的低保對象不再重新比對。三是縮短認定時間。農戶提出申請并作出承諾授權后,按照村級核查、民主評議、村內公示和數據比對、鄉鎮審核、縣級鄉村振興部門或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公告的程序認定監測對象,一般不超過15天,其中:接到農戶申請后2日內完成入戶核查,核查后2日內完成民主評議,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鄉(鎮)審核和縣級審定公告分別在3日內完成。
(四)堅持應納盡納。各地要按照監測范圍將符合條件的農戶全部納入監測對象,不得設立規模限制,不得搞應納未納和體外循環。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一般由戶主戶籍所在地或易地扶貧搬遷群眾遷入地開展識別。監測對象原則上是農村戶籍人口,對于實際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為城鎮戶籍或集體戶籍、但沒有享受城鎮等相關保障政策的,按照實際共同生活人口納入監測對象。對收入略低于監測范圍但收入穩定、“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沒有問題、不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或者“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不到位但收入較高、依靠自身能力可以解決的農戶,不納入監測對象,但要持續跟蹤關注。
(五)規范風險消除。對收入持續穩定、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當年監測范圍、大額剛性支出穩定解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或返貧致貧風險自然消失的,履行入戶核實、民主評議公示、審核確認公告等程序后,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標注風險消除。監測對象風險消除不設比例要求,除風險自然消失對象外,收入持續穩定原則上不低于半年。對整戶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暫不標注“風險消除”。監測對象標注風險消除后,基礎信息保留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稱為“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過渡期內定期更新相關信息。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出現新風險的,按照程序進行風險再標注,重新識別為監測對象,并及時落實幫扶措施。
三、強化精準幫扶
(一)壓實幫扶責任。過渡期內脫貧戶和監測戶繼續安排幫扶聯系人,用好《幫扶手冊》。幫扶聯系人和基層網格員對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入戶走訪,長期不在家的要通過電話、網絡等每月聯系一次;其他幫扶對象每季度至少開展入戶走訪或通過電話、網絡等聯系一次,掌握家庭生產生活狀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各級鄉村振興部門要協調和督促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行業政策和幫扶措施。
(二)因戶因人施策。對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實行統一的幫扶政策,堅持缺什么補什么,實施“一戶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對單一風險的監測對象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并安排有助于化解風險的相關措施,但要防止過度幫扶和福利陷阱;對風險復雜多樣的監測對象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對有勞動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新納入的監測對象要在10日內制定幫扶措施,對因災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導致返貧致貧風險、生活陷入嚴重困難且事實清楚、群眾認可的,可以先行救助幫扶再履行相關程序。對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原則上不再幫扶,在常態化監測預警排查中持續關注,但監測對象在風險未消除時已落實且存在一定“時間周期”的幫扶措施需要延續;對已消除風險的脫貧不穩定戶繼續落實脫貧人口相關幫扶政策。
(三)推進分類幫扶。根據家庭收支變化、“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等,對脫貧戶進行分類幫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當地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持續鞏固且無大額剛性支出的脫貧戶,除相關文件明確規定外,不再落實兜底保障以及產業獎補、扶貧項目資產收益分配等資金補貼方面政策,以安排技術和防疫服務、提供市場和就業信息等服務性措施為主。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但高于當年監測范圍、“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沒有問題且無大額剛性支出的脫貧戶,根據發展能力和實際需求,有針對性地落實產業就業、兜底保障等相關幫扶政策。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年監測范圍、“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出現問題且有返貧風險的脫貧戶,納入監測對象進行重點幫扶。
四、強化風險防范
(一)建立聯絡員和部門會商制度。各級鄉村振興部門要與醫保、衛健、教育、住建、水利、民政、應急管理、殘聯等部門建立聯絡員制度,相關部門分別確定1個內設業務機構和1名聯絡員,加強日常聯絡溝通,發現問題和風險隱患及時會商、迅速研判處置,其中:一般問題和個體性風險由內設業務機構主要負責人會商,突出問題和突發性風險由部門負責同志會商,重大問題和區域性、規模性風險上報本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
(二)建立突出問題和關鍵信息實時推送制度。各級鄉村振興部門要會同醫保、教育、住建、水利、農業農村、民政、殘聯、應急管理、公安、信訪等部門,實時推送突出問題和關鍵信息,加強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
鄉村振興部門負責提供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身份信息,并將督查暗訪調度考核評估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推送給相關部門。
醫保部門負責監測農村居民參保及醫療費用情況,實時推送參?;颊呓涀≡夯蜷T診慢特病合規報銷后,自付費用超過一定額度(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額度,下同)的農戶信息。
教育部門負責監測省內就學的義務教育學段農村學生,定期推送控輟保學需排查的學生信息。
住建、水利部門分別負責監測農村住房、飲水安全狀況,實時推送現有住房存在安全隱患、飲水安全得不到保障可能導致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信息。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監測農村涉農產業生產經營風險,實時推送因受災、產業風險或疫情影響,造成農業產業絕產、減產以及農產品嚴重滯銷、跌價,經濟損失達到一定額度的農戶信息。
民政部門負責監測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實時推送城鄉低收入人口信息。
殘聯部門負責監測殘疾人群體,實時推送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缺少勞動力、返貧致貧風險高的殘疾農戶信息。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監測受自然災害影響的地區,掌握因自然災害造成人員死亡或災害損失嚴重的農戶信息,實時推送經災害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難的受災農戶信息。
公安部門定期推送盜竊、搶劫、詐騙等刑事案件和交通安全事故導致重大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農戶信息。
信訪部門負責監測涉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方面的農村信訪及群眾訴求,實時推送在受理信訪案件中發現人均純收入低于監測范圍、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農戶信息。
五、強化責任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加強統籌協調,整合各方力量和各類資源,加大監測幫扶力度。各市、縣(市、區)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親自推進,確保監測幫扶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級鄉村振興部門要認真履行工作專責,各相關部門要落實工作責任。
(二)加強系統監管。積極推進安徽省防返貧監測大數據管理平臺升級,完善鞏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成果、落實幫扶措施等相關模塊,每周開展數據篩查和預警,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基層核查整改,實行全過程監管。推行脫貧戶和監測戶“一戶一碼”,實現雙向監督。
(三)加強督導調度。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及鄉村振興部門要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工作調度、實地督導和暗訪調研,幫助基層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壓實工作責任,有效防范風險。要認真落實“一改兩為五做到”要求,創新方式方法,切實減輕基層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