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關于遴選合肥市市級小包裝食用植物油儲備承儲企業的通知
為進一步增強我市小包裝食用植物油(以下簡稱小包裝食用油)調控保供能力,我委擬在全市范圍內遴選一批市級小包裝食用油儲備承儲企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代理免費咨詢熱線:198 5510 8672(專注企業服務10年: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可行性研究報告、3A認證)
一、儲備品種
小包裝食用油(非轉基因)。
二、遴選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合肥市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糧油加工企業或糧油經營銷售類企業;
(二)具有市級儲備糧承儲資格;
(三)納入全市糧油應急保供網絡;
(四)經營管理狀況和信用評價良好,近3年內無違法經營記錄;
(五)為國家糧油統計信息系統入統企業或同意入統企業,執行國家、省、市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按時報送糧食流通統計報表。
承儲企業堅持擇優選擇、相對集中、利于應急的原則。申報企業除滿足以上條件外,應作出以下承諾:必須保證按照相關要求落實市發改委下達的儲備計劃,除緊急動用外,任何時點小包裝食用油實物庫存不得低于承儲計劃的90%。企業申請承儲數量不得低于200噸,且不得高于企業的日常最低庫存量。
三、遴選流程
本次遴選采取企業申報、初審推薦、信用審查、審核遴選、公示確認的方式進行。
(一)企業申報
申報企業按屬地原則向注冊地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糧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提交以下材料:
1.《合肥市市級小包裝食用油儲備承儲企業申請表》(附件1);
2.獲得市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相關證明材料;
3.企業2021年度資產負債表;
4.銀行開具的企業征信報告;
5.已入統企業提供近三個月糧食流通統計報表報送證明材料(國家糧油統計信息系統流通月報截圖),未入統企業提供于2022年8月入統的承諾書;
6.企業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承諾書(附件2)。以上材料需提交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檔各1份。
(二)初審推薦
縣(市)區、開發區糧食主管部門負責初審并擇優推薦承儲企業,7月29日下班前將《合肥市市級小包裝食用油儲備承儲企業審核推薦表》(附件3)和企業相關材料報市發改委糧食儲備處。
(三)信用審查
市發改委對初審推薦的申報企業進行信用審查,核查申報企業的信用狀況。對發生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取消申報資格。
(四)審核遴選
市發改委成立由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遴選小組,根據推薦企業名單和信用審查結果,召開遴選小組會議集體研究,擇優選擇擬承儲企業,全程接受駐委紀檢組監督。
(五)公示確認
擬承儲企業名單確定后,在市發改委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經委主任辦公會集體研究確定承儲企業名單,并依據《合肥市市級成品糧油儲備管理細則》下達儲備計劃,簽訂承儲合同。合同一年一簽。對確定的承儲企業實行動態管理,依據日常儲備管理和“雙隨機”執法檢查情況,以及其他儲備政策和管理需要,適時調整。
四、相關要求
(一)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承儲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并認定為嚴重失信行為。
(二)縣(市)區、開發區糧食主管部門按照通知要求,積級組織轄區內相關企業進行申報,做好宣傳、審核、推薦工作,并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