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第二批合肥市級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評審認定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推動職業指導工作創新發展,培養公共就業服務領軍人才,根據省人社廳《關于開展第二批省級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評審認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電〔2022年〕57號)和《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84號)有關規定,擬組織開展第二批市級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的評審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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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條件。
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主要在全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肥高等院校及有關企業單位中認定。
(一)職業指導大師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從事就業服務工作10年及以上,具有職業指導師、人力資源師、心理咨詢師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2.從事就業服務工作10年及以上,獲得省級及以上就業工作先進表彰;
3.從事就業服務工作10年及以上,工作成績突出、成果顯著的。
(二)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至少有1位領銜職業指導大師及2名及以上工作人員;
2.認真宣傳貫徹國家、省、市促進就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
3.協調落實促進就業創業各項優惠政策,開展精準職業指導、就業服務、政策咨詢等服務工作;
4.建立完善的職業指導大師人才培養、評價、選拔、使用和激勵制度;
5.能夠為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以及包括場所、設備在內的必要工作條件。
二、認定數量。
堅持好中選優、優中選精的原則,第二批市級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認定名額6個。
三、評審流程。
(一)遴選推薦。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或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按照公開、公平、擇優原則,遴選轄區內符合條件的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推薦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人才中心。符合條件的在肥高等院校候選單位可直接申報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人才中心。
(二)專家評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專家對候選單位申報材料和個人展示兩個環節進行評審。評審全過程接受市紀委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監督。
(三)公示確認。擬認定的市級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名單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文確認。
(四)授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按統一規格制作牌匾,并向項目單位授牌。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名稱按“申報個人名稱+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命名。
四、申報材料。
申報認定市級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需報送下列材料(一式兩份裝訂成冊):
1.合肥市級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申報表(見附件)
2.申報單位申請報告。包括:職業指導大師簡介及近年主要業績貢獻,申報省級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現有優勢,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管理制度和計劃目標,能夠為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提供資金支持以及場所、設備等工作條件的情況說明,加強職業指導大師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等。
3.職業指導大師候選人的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榮譽證書、社保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4.職業指導大師候選人開展職業指導服務工作的臺賬、圖片、宣傳稿件及工作室場所、設備等工作條件圖片等證明材料。
5、個人工作展示視頻資料。
請各縣(市)區(開發區)高度重視,嚴格把關,把轄區內優秀的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推薦上來。申報材料請于10月底前報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人才中心,并將申報材料掃描件報至指定郵箱14306268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