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根據《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洪山區支持工業經濟和科技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規〔2021〕5號)內容,現就組織開展2021年度科技服務機構輔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項目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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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地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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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對象
參與輔導洪山區內科技企業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科技服務機構
二、支持條件
1、申請的科技服務機構2021年須在我局進行備案;
2、科技服務機構輔導企業高新認定的合同2021年須在我局備案;
3、科技服務機構輔導通過高新認定的企業納稅關系須在洪山區。
三、申報材料
1、2021年度科技服務機構輔導高企認定獎勵申請表;
2、科技服務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3、科技服務機構與認定企業的服務合同復印件、全額收款發票復印件(加蓋服務機構公章)和支付憑證復印件(加蓋認定企業公章)。
四、申報要求
1.請申報機構于2022年8月10日前將紙質版申報材料(一份)報至洪山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地址:武漢市洪山區文化大道555號融創智谷C5棟附樓413辦公室。紙質申報材料用A4紙打印。申請表提交簽字蓋章原件,復印件無效。
附關于印發洪山區支持工業經濟和科技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支持對象
本政策所涉及的支持對象為對洪山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做出貢獻的企業和機構,其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統計核算原則上應在洪山區,且承諾在洪山區合法、存續經營5年以上。
二、支持內容
(一)支持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
1.對年產值超過50億元(含)的工業企業,其年增幅達到10%、15%及以上的,分別給予50萬元、120萬元獎勵;對年產值10—50億元(含10億元)的工業企業,其年增幅達到10%、2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35萬元、50萬元獎勵;對年產值4—10億元(含4億元)的工業企業,其年增幅達到15%、25%及以上的,分別給予15萬元、30萬元獎勵;對年產值1—4億元(含1億元)且增幅超過50%的工業企業獎勵15萬元;對年產值首次超過1億元和5千萬元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和5萬元獎勵。
2.對符合武漢市技改項目支持范圍的,依據武漢市有關技改政策精神,按照市級政策予以支持;符合區級技改項目條件的,按建設有效期兩年內設備投資總額6%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同一項目省、市、區同類財政專項資金不重復支持。
3.對獲得市級以上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互聯網+試點示范的項目和市級以上數字經濟產業創新攻關“揭榜掛帥”項目,企業軟件投入100萬元以上,按實際投入的20%進行補貼,單個企業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經國家認定的兩化融合貫標體系評定且上兩個年度兩化融合相關硬件、軟件、研發、服務等投入費用超過100萬元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4.對小微工業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獲得金融機構流動資金貸款的,按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的50%給予貼息,根據年度預算資金控制額度,每年分別最高貼息金額15萬元、50萬元。
5.對獲批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單項冠軍產品,分別給予100萬、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批國家、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在市級撥付資金到位的基礎上,給予最高1:1的配套資金獎勵。
(二)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6.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鼓勵企業申報科技“小巨人”企業,對經認定科技“小巨人”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對首次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庫的企業、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區的省外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市級獎勵資金給予最高1:1的配套獎勵。
7.支持“瞪羚企業”快速發展。對經認定的“瞪羚企業”,按照年度稅收規模,分檔給予最高50萬元經費獎勵。
(1)年度稅收不滿100萬元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2)年度稅收100萬元(含)—750萬元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3)年度稅收750萬元(含)—1500萬元的企業,給予25萬元獎勵;
(4)年度稅收15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8.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做大做強。對稅收達到1000萬元且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規模獎勵或增幅獎勵。
(1)規模獎勵。對年度稅收50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根據年度稅收規模,分檔給予規模獎勵。具體標準如下:
年度稅收5000萬元(含)—1億元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年度稅收1億元(含)—2億元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
年度稅收2億元(含)以上企業,給予150萬元獎勵。
(2)增幅獎勵。對年度稅收10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根據年度稅收增幅,分檔給予增幅獎勵。具體標準如下:
稅收實現正增長,增幅10%以下的企業,獎勵30萬元;
稅收增幅10%(含)—20%的企業,獎勵40萬元;
稅收增幅20%(含)以上的企業,獎勵50萬元;
年度稅收50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可同時享受規模獎勵和增幅獎勵。
9.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的增量,按照最高10%的比例給予支持,單個企業最高年補貼額度為200萬元。
10.支持企業創建國家、省、市科技創新平臺。對新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創新平臺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50萬元、50萬元、35萬元獎勵;對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新平臺考核優秀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11.支持企業承擔國家、省、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對牽頭承擔的國家、省、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完成結題驗收的企業,按照國家、省、市撥付經費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金額50萬元,單個企業年最高獎勵金額100萬元。
(三)支持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產業發展
12.鼓勵企業提檔升級。對規模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千萬、1億元、5億元、10億元、5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25萬元、50萬元、80萬元、120萬元獎勵。
13.支持產業做優做強。對符合洪山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庫條件且已入庫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元。
14.鼓勵企業提升信息化應用水平。對洪山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庫內企業商用互聯網接入資費給予補貼。對商務寬帶100M(含)以上、商務光纖100M(含)以上和專線光纖50M(含)以上的企業,給予年資費50%補貼。補貼金額每家企業最高50萬元。對洪山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庫內上云的企業,給予當年購買云服務費用全額50%的補貼,補貼金額原則上不高于企業在漢繳納社保人數乘以1000元/每人的補貼標準,補貼金額每家企業最高30萬元。
15.支持企業獲得行業資質。對通過中國信息服務標準(ITSS)2級以上認定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通過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能力評估體系(cs資質)3級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對于洪山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庫內企業當年獲得的軟件著作權按照300元/件的標準予以補貼,單個企業年獎勵金額最高6000元。
16.鼓勵企業“拔尖”行動。對于洪山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庫內企業被認定為國家級大數據試點示范項目和承擔國家人工智能“揭榜掛帥”任務的,給予企業一次性50萬元獎勵。
(四)支持眾創孵化平臺建設與發展
17.對眾創孵化平臺服務能力、服務成效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等方面開展年度考核,對考核合格以上的給予相應扶持,最高50萬元。
18.支持眾創孵化平臺提檔升級,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一次性補貼50萬元、25萬元、15萬元;對新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備案認定的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補貼25萬元、15萬元、10萬元。
19.支持眾創孵化平臺集聚優質企業,對眾創孵化平臺引進(轄區外)和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等視入孵企業區級經濟貢獻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50萬元;對高校舉辦的眾創孵化平臺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免費工位的,按照每個工位300元/月給予后補貼;對入駐眾創孵化平臺的優質科技企業給予最高3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補貼,同一企業房租補貼不超過三年。
(五)支持科技成果就地轉移轉化
20.鼓勵企業與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促進成果轉化;對經認定的產學研平臺,給予合作雙方每個單位最高20萬元的資金補貼。鼓勵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落地洪山實施轉化,對院士專家引領的科技成果轉化落地洪山的、對列入市級以上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最高補貼100萬元。
21.支持技術轉移專業服務。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區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站實施績效考核獎勵,最高20萬元。對經報備的科技成果對接、項目推介活動,按規模和成效進行補貼,每場次最高10萬元。
22.支持轄區高校院所的科研團隊、技術轉移服務人員,圍繞洪山區重點企業和產業發展技術需求開展研發創新活動和技術轉移服務活動。對于經備案并認定的技術轉移相關合同,按認定的實際交易額的7%給予科研團隊和對成果轉化做出貢獻的人員獎勵,每人每年最高10萬元。
23.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吸納科技成果,提升發展新動能。對于高新技術企業圍繞主營業務吸納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按認定的實際交易額的8%予以補貼,單個企業年補貼最高100萬。
(六)做好企業綜合配套服務工作
24.對成立5年以上、區級經濟貢獻突出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核心團隊成員,按個人工薪收入對區級經濟貢獻給予獎勵。企業年度區級經濟貢獻在200萬元(含)一500萬元之間的,對其核心團隊最高獎勵5萬;企業年度區級經濟貢獻在500萬元(含)—1000萬元之間的,對其核心團隊最高獎勵10萬;企業年度區級經濟貢獻達1000萬元(含)一2000萬元之間的,對其核心團隊最高獎勵20萬;企業年度區級經濟貢獻達2000萬元(含)以上的,對其核心團隊最高獎勵40萬。
25.支持服務企業活動。對每年輔導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通過國家認定的兩化融合貫標體系評定且獲得區級補貼的科技服務機構,每輔導1家企業給予不少于5000元的補貼;對每年參與輔導區內科技企業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科技服務機構,經提前備案并通過審核的按照通過企業數量給予不少于3000元/家的梯次獎勵,單個服務機構最高獎勵30萬元;對申領市科技創新券補貼的企業,按照獲得市級實際補貼金額的20%給予后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