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扎實推進科技強農、機械強農、促進農民增收“兩強一增”行動計劃,努力實現農業農村經濟高質量發展目標,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2年省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兩強一增”行動)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皖農計財函〔2022〕393號)、《蕪湖市農業農村局蕪湖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22年省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兩強一增”行動)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市農計財函〔2022〕60號)和編制上報《南陵縣2022年省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兩強一增”行動)項目總體實施方案》《南陵縣2022年省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兩強一增”行動)項目(市分配資金)總體任務實施方案》,現就項目申報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項目咨詢熱線:19855107810(微信同號),0551-65300113
一、項目資金及目標任務
省財政廳皖財農〔2022〕286號文件下達我縣2022年農業高質量發展資金413萬元,市級再分配資金35.7萬元,合計448.7萬元。
1. 糧食生產發展(50萬元)
(1)實施內容。建設4個優質專用水稻種植示范點;開展苗情監測。
(2)實施要求。生產基地布局合理,管理規范,連片種植優質專用水稻800畝以上。100%按標準生產,實行訂單收購,確保產品單收、單貯、單加工,稻米產品質量性狀一致,實現產品銷售品牌化。財政資金支持優質專用水稻生產的物化投入、社會化服務、關鍵生產技術推廣服務措施等。
(3)實施主體。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縣種植業服務中心。
(4)資金安排。苗情監測列支4萬元,實施主體為縣種植業服務中心;專用水稻種植示范點建設46萬元,有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
2. 支持“158”行動計劃(40萬元)
(1)實施內容。生產、加工、營銷環節建設。
(2)實施要求。2022年基地年產值增幅不低于10%。
(3)實施主體。省級第二批認定的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示范基地。
(4)資金安排。每個示范基地主體申報獎補資金10—20萬元。
3. 發展設施蔬菜(11萬元)
(1)實施內容。支持2家現有蔬菜基地改造升級,擴大設施蔬菜播種面積、提高設施蔬菜建設標準和生產水平。
(2)實施要求?;匾幠2簧儆?00畝。引進、種植優良品種,廢棄物實現資源化利用。配套完善田頭預冷清洗、分級包裝、貯藏保鮮、初加工等設施,提高商品化處理能力。完善投入品管理、檔案記錄、產品檢測、合格證準出制度和進入國家和省質量追溯平臺等,確保產品質量。
(3)實施主體。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同等條件下,優先扶持省級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和疫情期間穩產保供的生產經營主體。
(4)資金安排。每個基地獎補資金5—6萬元。
4. 發展食用菌(34萬元)
(1)實施內容。建立3個食用菌(以香菇為主)種植示范基地。推廣2種類型仿生態栽培新模式。
(2)實施要求。支持食用菌生產主體引進、開發菌菇新品種、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組建技術團隊等。建立林下菌菇種植示范片,其中木腐菌類示范片菌棒不少于1.5萬棒,草腐菌類示范片不少于2000㎡。
(3)實施主體。在縣市場監管局登記注冊的食用菌生產經營主體。
(4)資金安排。建立3個食用菌種植示范基地,每個基地獎補7-10萬元,合計26萬元;建立2個林下菌菇種植示范片,每個基地獎補4萬元,計8萬元。
5. 茶葉綠色發展(4萬元)
(1)實施內容。建立茶葉綠色高效示范基地1個。實施茶葉綠色高質高效示范基地的創建、農藥化肥減量等行動,集成應用先進適用、節本高效、安全優質、綠色環保的技術模式。
(2)實施要求?,F有生態茶園面積不少于200畝,有自有品牌?;赝茝V有機肥替代化肥,嘗試茶園套種綠肥和增施茶葉專用有機肥。全面使用懸掛黃板和性引誘劑。建立茶園投入品負面清單,杜絕高毒高殘留農藥、除草劑進入茶園。
(3)實施主體。縣域內在縣市場監管局登記注冊的茶葉生產經營主體。
(4)資金安排。獎補資金4萬元,重點用于商品有機肥推廣利用。
6. 支持商品有機肥推廣利用(160萬元)
(1)實施內容。推廣應用商品有機肥8000噸,推動全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分別達到98%、92%以上。
(2)實施要求。①供肥企業。應為我縣具有肥料登記證資質的商品有機肥生產企業,年生產能力5000噸以上,2020 年以來未受到行政處罰,有機肥原料來自縣域內畜禽養殖場(戶)所產生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農作物秸稈,有購銷協議。生產的每批次有機肥必須經市級以上行業部門或有資質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檢測質量達到NY525-2021要求。根據蕪湖市及南陵縣市場銷售的商品有機肥價格分析,暫定粉劑商品有機肥的協議價不高于700元/噸,顆粒商品有機肥在協議價的基礎上增加100元/噸。②使用主體。本省內從事糧食、蔬菜、水果等農作物種植的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農戶等(種植面積5畝以上)。購置的商品有機肥價格按照補貼扣除后結算,每畝耕地每年可享受商品有機肥補貼上限為 0.5 噸。
(3)資金安排。按照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間商品有機肥生產企業實際銷售量予以補助,銷售到安徽省域內的商品有機肥每噸補助200元,補完為止。
7. 基層動物防疫資金(18.7萬元)
南陵縣養殖業服務中心組織實施。支付全縣村級動物防疫員勞務報酬,按照100元/月/人標準發放,共計15.6萬元;動物防疫工作經費2.6萬元,主要用于村級防疫員工作的午餐、交通補貼及意外傷害保險,強制免疫的注射器械、消毒用品等物資購置,免疫檔案(臺賬)印制,免疫副反應處置等費用補貼;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0.5萬元,補助資金用于2021年1月1日- 2021 年12月31日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333頭)。
8. 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11萬元)
縣種植業服務中心負責實施。利用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成果,對全縣38個點位開展受污染耕地效果評估監測,16個點位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省控例行監測。依據南陵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成果,在安全利用類耕地開展安全利用效果評估,協同監測農產品與土壤環境質量,按照布點密度為150—1500畝/點共設38個點位。農產品監測以水稻為主,水稻檢測指標為6項,土壤檢測指標為9項。對已設的省控點中16個監測點位開展省級例行監測工作,其中農產品監測以水稻為主,水稻檢測指標為6項,土壤檢測指標為15項。
9. 產品質量安全監管(1萬元)
縣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監管股組織實施。以創建市級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站為抓手,全面推進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能力,提高抽樣和上機操作能力,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檢測水平。
10. 數字賦農(37萬元)
(1)實施內容。建設種植業數字農業工廠2個,開展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術與裝備集成應用,構建數字化管理平臺,實現精準管理,促進節本增效。提升益農信息社能力建設,推進本縣特色農產品上行和農技服務。
(2)實施要求。利用數字化設施設備對環境、生長過程進行控制,通過數字化管理平臺對生產管理、加工、流通營銷等環節實現監測預警、質量可追溯、產銷一體等環節的閉環管理,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運作模式。以植保無人機飛防作業為應用場景,開展北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裝備應用,推動種植業生產過程中植保飛防數字化改造和轉型升級,實現精準農情監測、水稻精準管理、農機作業監管調度、智慧農機裝備等數字化、智能化,構建數字化管理平臺,促進農業生產節本增效。
(3)實施主體。益農信息社能力建設由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實施,無需申報;數字農業工廠由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申報實施。
(4)資金安排。省級數字農業工廠20萬元,市級數字農業工廠12萬元;益農信息社能力建設5萬元。
11. 水稻育秧中心建設(20萬元)
新建2個水稻育插秧中心。配套建設育秧廠房或者達到相應育秧能力的育秧大棚,配置育秧播種流水線及一定數量的配套機械,其中插秧機(含有序拋秧機)總量不少于5臺,年機插秧服務面積達到1000畝以上。該項目已在縣政府網站發布申報通知,不再重復申報。
12. 糧食烘干中心建設(10萬元)
改造提升糧食烘干中心1處。按要求建設烘前處理區、烘干作業區和烘后暫存區。以循環式為核心設備的烘干中心,循環式烘干機批處理量超過60噸(含);以連續式烘干塔為核心設備的烘干中心,連續式烘干塔批處理量超過300噸(含)。該項目已在縣政府網站發布申報通知,不再重復申報。
13. 農事服務中心建設(10萬元)
新建水稻機械化全程服務中心1處。按要求落實用地,建設機具存放及設施用房、農機維修車間和培訓教室;配齊耕、種、收、管、烘等服務農業生產全程的農業機械,各類機具保有量不少于10臺套;年度作業面積3000畝以上;拖拉機、種植機械、收獲機械等主要機具逐步安裝信息化監測終端并納入遠程監控平臺管理。該項目已在縣政府網站發布申報通知,不再重復申報。
14. 平安農機示范創建(10萬元)
開展“平安農機”示范縣建設,強化農機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監管工作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明顯提高。 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實施。
15. 高素質農民培育(32萬元)
培訓高素質農民350人,其中經營管理型人員培訓200名,專業生產型人員培訓100名,技能服務型人員培訓50名。按要求遴選培訓機構,報縣政府同意,2022年高素質農民培訓由縣種植業服務中心、縣農業裝備服務中心、縣養殖業服務中心、蕪湖科技工程學校4單位負責實施。
二、項目申報和管理
1. 項目申報。糧食生產發展、食用菌發展、茶葉綠色發展資金項目,由縣種植業服務中心受理,;支持商品有機肥推廣利用資金項目,由縣養殖業服務中心負責實施,發展設施蔬菜、數字賦農資金項目,由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受理;支持“158”行動計劃資金項目,由局發展規劃股受理。
申報單位需報送紙質版項目文本資料一式三份(附相關附件材料、電子版文本),于2022年7月15日前送達,逾期不再受理。
2. 競爭立項??h農業農村局召集局屬事業單位、機關業務股(室)業務人員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查,并組織專家評審。依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擬支持項目,經縣農業農村局局長辦公會議審定后,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無異議的,下達立項批復文件。
3. 規范管理。項目扶持資金按照“先建后補、以獎代補、??顚S谩钡脑瓌t執行。項目批復后實施內容不得變更,若項目實施內容未完成,或驗收不合格、績效評價不達標,且在規定期限不能整改到位的,取消項目扶持資金,三年內不受理實施單位申報農業財政項目。
三、其它有關事項
1.申報單位及單位實際控制人有不良社會信用記錄的不得申報。
2.申報單位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正常經營,其生產的農產品進入國家或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近年來未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
3.已申報“南陵縣2022年水稻綠色高質高效行動項目”“南陵縣2022年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暨化肥減量增效項目”并立項的實施單位,不得申報本次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