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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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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價認定范圍
合肥市轄區范圍內的鄉鎮(街道)、社區(村)、企業(含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評價認定數量
全市共評價認定合肥市和諧勞動關系鄉鎮(街道)26家、社區(村)39家,企業1000家(含民辦非企業單位),具體分配名額附后(附件1),其中,合肥市和諧勞動關系示范鄉鎮(街道)5家、示范社區(村)8家,示范企業50家。
縣 區
鄉鎮(街道)
社區(村)
企 業
肥東縣
2
3
50
肥西縣
2
3
50
長豐縣
2
3
50
廬江縣
2
3
50
巢湖市
2
3
50
瑤海區
2
3
100
廬陽區
2
3
100
蜀山區
2
3
100
包河區
2
3
100
高新區
2
3
150
經開區
2
3
150
新站區
2
3
150
巢經開
2
3
50
合 計
26
39
1150
申報和諧勞動關系單位嚴格按照《合肥市和諧勞動關系單位評價認定辦法》進行。由相關單位自主申報,提供申報表(附件2),申報材料一式兩份,縣(市)、區(開發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和合肥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各留存一份??h(市)、區(開發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初審、推薦,合肥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復審、認定。推薦、認定均需公示5個工作日。
被認定為市級和諧勞動關系單位的,合肥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印發確認通報、授予稱號,利用主流媒體進行宣傳報道,組織單位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經驗交流或現場觀摩活動。
四、評價認定時間安排
各縣(市)、區(開發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于2022年9月16日前完成申報單位審查工作,并將申報表及申報材料送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辦公室;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申報單位核定工作。
五、相關工作要求
(一)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加強組織動員,形成工作合力。各級人社部門要主動作為,做好組織協調工作,確保和諧勞動關系單位評價認定工作有序進行。
(二)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嚴格按照標準,堅持實事求是、好中選優的原則開展評價認定工作。對在疫情防控、鄉村振興、平安建設等重點工作中為穩定勞動關系、維護職工權益、促進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的相關單位優先認定。
(三)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嚴明工作紀律,堅持原則,民主協商,集體決策。工作中不得干擾有關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