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關于申報績溪縣2022年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發展項目的公示
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皖農計財函[2022]704號)要求,對2022年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發展項目實行公開競爭申報。項目內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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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名稱:績溪縣2022年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發展項目
二、項目資金總額:項目資金260萬元。
三、實施條件
項目實施主體必須納入績溪縣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農場動態名錄;2021
年已經承擔中央財政該類項目,但未能完成清單任務的,本年度不予支持。同一法人(或夫妻倆)實質上領辦多個示范主體,不得同時享受多重支持;示范合作社(家庭農場)未錄入農業農村部新農直報系統、家庭農場名錄系統的
本年度不予支持;示范主體已停業、經營異常、近三年有違規違紀記錄的不予支持。
四、補助對象
1.制度健全、管理規范、帶動力強的市級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聯合社)。
2.規模適度、生產集約、管理先進、效益明顯的市級以上家庭農場。
五、資金規模及使用方向
資金總額:260萬元
(一)獎勵補助省示范家庭農場和省示范合作社
安排資金86萬元。獎補2021年省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認定的省示范家庭農場和省示范合作社,每家3萬元;獎補2022年新評定的國家級合作社,每家10萬元;獎補2022年新評定的市級示范家庭農場和市級示范社,每家2萬元。根據文件直接獎補。
(二)規范示范家庭農場和示范合作社財務管理
安排資金26萬元。委托第三方開展示范合作社賬務代理和監測,嚴格按照合作社賬務要求處理示范合作社賬目,未按合作社財務管理要求處理賬務的合作社將不納入以后晉級各級示范合作社和項目資金安排對象,防止“空殼社”套取政策補助。全面推進家庭農場臺賬制度,組織填報家庭農場名錄系統,切實完善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規范化運營。
(三)扶持示范家庭農場示范社開展項目建設
安排資金148萬元。資金采取“以獎代補、
先建后補”方式,一是支持示范主體貸款貼息,解決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融資難題。主體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實際支付的銀行貸款利息20萬元以上,按照不超過2022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期間實際支付銀行貸款利息的30%貼息,每家主體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二是支持示范主體發展。主體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固定資產等投資,按照不超過投資額的30%進行補貼(冷藏保鮮設施除外);三是支持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建設和開展“二品一標”認證,對2022年新獲得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有機產品(基地)、綠色食品(基地)的申報主體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對有機再認證、綠色續展獎勵分別獎勵1.5萬元、1萬元。
七、申報審核
各鎮要及時通知所轄范圍內市級及以上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進行項目申報,申報主體要提供當年規范的財務報表和家庭農場臺賬,申報的項目應為2022年已實施完成或正在實施的項目,申報主體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實施方案、發票、合同、照片、相關證明等)。各鄉鎮負責對申報主體進行真實性核查,審查無異議后推薦上報縣農業農村水利局;農水局組織財政等相關部門組成的驗收小組對申報的項目開展驗收,驗收通過后,提交縣農業農村水利局黨組會研究,并在績溪縣政府網進行名單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發放補助資金。
本項目申報資料一式兩份,同時報送電子檔。項目申報材料于2022年10月21日前報送至縣農水局產業化辦,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