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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特色商業街申報時間申報開展,截止時間到于2025年1月15日!合肥市各地特色商業街申報推薦及動態管理認定條件程序等內容整理如下,蜀山區、包河區、廬陽區、瑤海區、政務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濱湖新區、新站區、長豐縣、肥東縣、肥西縣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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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各地特色商業街申報推薦時間流程
一、新一輪“合肥市特色商業街”申報推薦
一是認真組織申報。請各轄區商務主管部門對照認定辦法要求,組織轄區環境設施好、消費熱度高的特色商業街區積極申報。申報的街區按照認定辦法要求,認真準備申報書(格式參照附件2)、即期實景10分鐘視頻等申報材料,報所在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其中申報書用A4紙打印、裝訂成冊、一式九份,視頻用U盤存放、一式一份。
二是嚴格初審推薦。各轄區商務主管部門根據認定辦法要求,會同轄區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城建、市場監管、消防等主管部門對申報的特色商業街區情況進行初審,明確提出推薦意見后,與街區申報材料一同報至市商務局。推薦意見使用轄區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報告附縣區部門聯合初審推薦意見表(格式參照附件3)的形式。
二、現有“合肥市特色商業街”動態管理
一是開展逐一復審。現有46條“合肥市特色商業街”(名單見附件4)將街區2024年度運營情況及發展報告(電子版及企業蓋章掃描版)報至所在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各轄區商務主管部門對街區運營情況逐一調查了解,并對其中27條“合肥市特色商業街”(名單見附件4)進行縣區復審(其余19條街區因同時有省級及以上特色商業街區稱號,納入省級復審,不在此次市級復審范圍),明確提出復審意見(通過或不通過),對于不通過的要注明具體原因,與街區報告一同報至市商務局。復審意見使用轄區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復審報告附縣區復審建議表(格式參照附件5)的形式。
二是嚴格復審要求。各轄區商務主管部門在復審過程中,發現以下情況,給予一票否決:因城市規劃、建設等原因,必須進行整體搬遷和重新規劃建設的;管理不善或經營消費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特色商業街無法正常運營,或無法對街區進行規范管理,未按規定提交年度運營情況及發展報告的;街區出現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影響惡劣,基礎設施嚴重受損的。新一輪“合肥市特色商業街”申報推薦相關材料于2024年12月27日前報送,現有“合肥市特色商業街”動態管理相關材料于2025年1月15日前報送。
合肥市各地特色商業街申報條件
合肥市特色商業街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規劃布局
1.街區定位明確、目標清晰,符合市級商業網點布局專項規劃,有街區發展規劃(或品質提升方案)。
2.“四至”范圍明確,功能分區合理,主街突出、輔街協調、功能互補,有足夠的休閑、體驗等公共空間。
3.交通便利,與周邊路網及地鐵(或公交)站點相銜接,能有效處理好人流、車流、物流的關系,街區內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停放區域劃分明確,慢行系統設計合理,步行舒適、便利、安全。
(二)規模效益
1.街區主街長度不低于300米。綜合型特色商業街總建筑面積40000平方米以上;專業型特色商業街總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以上(對于特色突出、美譽度高的專業型特色商業街總建筑面積可放寬至5000—20000平方米)。
2.街區開業運營時間1年以上,店鋪開業率(開業店鋪面積/街區可租賃面積)80%以上,正在經營店鋪50家以上。
3.商業經營效益高,街區年總銷售額(營業收入)不少于1億元。
(三)環境設施
1.建筑立面美觀、協調,道路地面平整、清潔、防滑,具備消防、照明、排水、排污、排煙等設施和條件。
2.主題景觀、夜景亮化具有特色和創新性,有體現商業形象的地標性建筑或景觀設施,綠化、雕塑、鋪裝、店招等完好整潔、美觀。
3.街區出入口、主要節點設置明顯的標識和指示系統,有位置合理、數量充足的公共休憩空間及設施,合理劃分吸煙區和非吸煙區。
4.街區內合理設置垃圾箱、垃圾站等處理設施并實行垃圾分類,無障礙設施完善,至少設置1處公共廁所。
5.街區內已實現雨污分流,設置符合標準的消防設施、器材,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按規定設置微型消防站,落實防火巡查及隱患整改制度。
(四)功能品質
1.街區業態結構與定位相匹配。綜合型特色商業街業態多樣,有滿足購物、餐飲、休閑娛樂、文化體育體驗等綜合消費需求的經營業態;專業型特色商業街業態集聚,業態特點突出,滿足特定消費需求。
2.門店分布均衡,商業功能關聯度高、商業連續性好,有一定創新性、引領性的業態或首店、旗艦店等,有“老字號”“非遺”店鋪,有納入統計部門統計的限額以上企業(或對應門店)。
3.具有一定文化特色,街區內的歷史文物、名人故居等得到有效保護和利用,街區內有博物館、藝術館、展覽館、美術館、劇院(場)等文化展示及體驗互動場所,能夠實現現代時尚與傳統文化的有機融合。
4.具備智慧服務功能,有統一的信息服務平臺,提供線上線下融合的多樣服務,如智能停車、智慧營銷、智慧導引等。
5.舉辦形式多樣的促消費活動,與街區內文旅資源互動,商旅文融合發展突出。
(五)管理運營
1.街區有統一的管理運營機構,擁有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專職人員,街區管理制度完備,管理規范,能對商家經營行為實行長效監督,能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在街區依法執行公務。
2.街區建立經營統計分析系統,能對街區營業額、客流量、就業人數等數據實現有效統計,輔助街區管理及招商。
3.街區內經營主體誠信守法,證照齊全(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公平競爭、文明經商、秩序良好,街區具備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
市商務局負責合肥市特色商業街認定相關工作,原則上每兩年認定一次。
合肥市各地特色商業街申報程序
申報程序
(一)由特色商業街區管理機構向所在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申報書及即期實景10分鐘視頻。
(二)所在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城建、市場監管、消防等主管部門對申報的特色商業街區情況進行初審,明確提出推薦意見后,報送至市商務局。
認定程序
(一)市商務局邀請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局等部門及行業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對照《合肥市特色商業街評價指標》,采取材料審核、觀看視頻、現場查看等多種方式進行評審,符合評價指標中的基礎條件,且最終得分85分及以上的擬予以認定。
(二)擬認定合肥市特色商業街的街區及對應管理機構名單通過合肥市商務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
(三)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商務局列入合肥市特色商業街名錄并向社會公布。
經認定的合肥市特色商業街,其管理機構可通過多種渠道宣傳該項榮譽命名。市商務局可推薦參加省級特色商業街、國家級特色商業街及其他相關省級、國家級榮譽的認定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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