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申報解疑
其他項目申報解疑
關于2024年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燈塔工廠、專精特新企業、單項冠軍、大數據企業獎勵補貼政策和申報條件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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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領軍型企業獎勵補貼政策
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并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支持政策。對新增“燈塔工廠”、國家級單項冠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按其當年經濟指標增幅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大數據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歷經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法,獲取對其主要商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商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用途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我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商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三、合肥市國家單項冠軍申報條件
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包括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企業。
(一)制造業單項冠軍包括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須滿足以下條件:
1.堅持專業化發展。企業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領域。從事相關領域10年及以上,屬于新產品的應達到3年及以上。
2.市場份額全球領先。企業申請產品的市場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產品類別原則上按照《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8位或10位代碼,難以準確歸入的應符合行業普遍認可的慣例。
3.創新能力強。企業生產技術、工藝國際領先,重視研發投入,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主導或參與制定相關領域技術標準。
4.質量效益高。企業申請產品質量精良,關鍵性能指標處于國際同類產品領先水平。經營業績優秀,盈利能力超過行業企業的總體水平。重視并實施國際化經營和品牌戰略,全球市場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健全的財務、知識產權、技術標準、質量保證和安全生產等管理制度。近三年無環境、質量、安全違法記錄,企業申請產品能耗達到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安全生產水平達到行業先進水平。
(二)申請類別。企業依據自身條件在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中擇一申請(見附件1)。申請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的,相應產品的銷售收入須占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70%以上。申請單項冠軍產品的,只能申請一個產品。
四、合肥市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申報條件
申報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應符合《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避選辦法》(皖經信中小企(2020)72號)中的規定條件和要求,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已被認定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專精特新“小巨人”的(含正在示的第三批“小巨人”企業》,不再電報。1.基本條件
(1)在安徽省內工商注冊登記、經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2)上年度企業營業收入在1億元以上(含1億元)且保持增長,納稅額在100萬元以上。
(3)企業主導產品享有較高知名度,細分市場占有率在全國前5或全省前3。
(4)近2年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平均不低于3%。
(5)企業獲得1項以上與主導產品(技術相關的發明專利,或5項以上與主導產品(技術)相關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
2.專項條件(申報企業至少滿足以下四個特征之一)
(1)專業化。企業在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藝和產業技術基礎等領域,掌握關鍵核心技術,或擁有
填補國內及省內產業布局空白、突破產業鏈關鍵環節的產品。(2)精品化。企業實施精細化管理,擁有自主品牌目具備較強的品牌影響力,主導制訂相關業務領域國際標準或國家(行業)標準。(3)特色化。企業利用特色資源,弘揚傳統技藝和地域文化,采用獨特工藝、技術、配方或原料,實施差異化競爭策略,研制具有地方或企業特色的產品。
(4)創新化。企業屬于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平臺經濟、共享經濟、服務型制造等領域,研發創新能力較強,“上云用數賦智”成效顯著,具有鮮明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特征
五、合肥市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條件
(一)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申報必備條件:
1、已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3年以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24〕300號)規定。
(2)屬于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或重點培育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3)擁有被認定為“專精特新”產品的中小企業以及其他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
2、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
(1)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能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產品以及專業生產的成套產品。
(2)企業主導產品在國內細分行業中擁有較高的市場份額。
3、具有持續創新能力:
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
4、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
(1)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具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
(2)企業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重視人才隊伍建設,核心團隊具有較好專業背景和較強生產經營能力,有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領先企業的潛力。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被推薦:
(1)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2)近三年發生過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的。
(3)有偷漏稅和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的。
(二)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申報專項條件:
1、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申報條件,經濟效益:
(1)上年度企業營業收入在1億元以上,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
(2)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2、專業化程度:
(1)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其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70%以上,主導產品享有較高知名度。
(2)且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如有多個主要產品的,產品之間應有直接關聯性)。
3、創新能力:
(1)近2年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5%。
(2)截至申報之年的上一年底(比如申報之年為2024年,那就是2024年底),擁有與主要產品相關的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2項或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5項及以上。
(3)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科技成果,具備良好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4)企業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具備完成技術創新任務所必備的技術開發儀器設備條件或環境(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5)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4、經營管理。
(1)企業有完整的精細化管理方案,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2)企業實施系統化品牌培育戰略并取得良好績效,擁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質文化遺產、地理標志商標等)。
(3)企業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等,或是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
六、合肥市省級大數據企業申報條件
認定標準。申請認定的大數據企業應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注冊地在合肥市,且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含)以上;
2.企業具備從事大數據業務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以及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人才、技術支撐;
3.企業誠信經營,綜合信用查詢中無不良記錄;
4.企業依法合規開發利用數據,近三年未違反數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
5.上一會計年度企業營業收入不少于100萬(含);
6.企業主營業務在本辦法第二條所規定的范圍內,且上一會計年度企業數據相關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少于30%(含)。
擇優標準。企業滿足本辦法第五條相關要求且滿足以下條件的,擇優認定為大數據示范企業:
1.上一會計年度企業營業收入不少于2000萬(含);
2.上一會計年度企業數據相關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例應大于50%(含);
3.企業在技術創新、人才引培、社會與經濟效益等方面具示范作用。
除特殊說明外,大數據示范企業相關管理要求與大數據企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