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申報解疑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解疑
關于2024年荊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政策、申報對象、申報時間、申報材料、申報程序等細則整理匯編,如果荊州市沙市區、荊州區、公安縣、監利市、江陵縣、石首市、洪湖市、松滋市企業想要申請2024年高新技術企業的話,歡迎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免費咨詢,臥濤科技,專注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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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由受益地財政給予20萬元補貼。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由受益地財政給予10萬元補貼:
1、沙市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
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和5萬元申報經費補助;對重新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首次申請但未通過認定的企業,給予5萬元申報經費補助。對新入駐沙市區的高新技術類項目,如果已在外地通過國家高新企業認定,且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內,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貼,并不受稅收和投資額度條件限制,直接享受工業項目購買或租賃廠房補貼、整體搬遷補貼,現代服務業項目購買或租賃物業補貼、基本裝修補貼等優惠扶持政策。
2、荊州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
當年經科技部備案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5000元獎勵。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給予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補助:(1)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含)以下的,企業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超過5%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實際支出的20%予以補貼,每個企業當年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10萬元;(2)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超過4%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實際支出的10%予以補貼,每個企業當年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20萬元。
3、公安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5萬元;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萬元
4、監利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分三年到位,其中認定當年獎勵10萬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別獎勵5萬元: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貼。5、江陵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外地已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整體轉移到我縣的,可直接認定,并給予20萬元獎勵;對3年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6、石首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補貼;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貼。
7、洪湖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
鼓勵科技創新。對新申報、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一次性獎勵10萬元。
8、松滋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
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創新型企業、省級創新型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5萬元、3萬元。二、申報對象
荊州市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對象為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的,在荊州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納稅且注冊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2021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如需要繼續保持資格,應按本通知重新申請認定。
三、申報時間
即日起,申報企業可在系統注冊。請各企業結合實際情況,在完成匯算清繳后,盡早注冊,盡早提交申報材料,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10月10日。市科技局將于2024年10月14日前完成全部推薦。具體申報步驟如下:
(一)網上注冊
1.政務服務平臺注冊
申報企業登錄政務服務平臺進行法人賬號注冊登記,注冊完成后須進行實名認證。完成認證后進入火炬中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系統”完善注冊時間、所屬區域等信息。
2.“湖北政務服務網”注冊
企業訪問“湖北政務服務網”,完成湖北政務服務網“法人用戶”注冊,注冊成功后登錄賬號。
(二)網上申報
企業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檢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事項,點擊“在線辦理—我已閱讀并承諾”后按要求在線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填寫完成后在線提交。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請確?!昂闭辗站W”高企認定申報系統企業名稱等基本信息與“政務服務平臺”高企認定系統企業名稱等基本信息一致。
(三)審核推薦
各地結合《工作指引》要求,做好本區域申報企業的日常監督、申報材料形式審查等工作,并配合省認定辦做好認定管理工作。
(四)材料報送
2024年企業申報工作,全程線上受理。通過國家認定辦備案的企業,進入“湖北政務服務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系統,打印帶有水印版本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簽字蓋章后提交完整紙質版申報材料一份,報送至企業所屬區域科技(科經)部門,提交時間以當地通知為準。
各地應認真核對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本的一致性,妥善保管,保存期5年。
四、申報材料內容
企業申報材料需按樣式(詳見附件)提供以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
3.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與科技人員名單;
4.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5.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6.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7.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8.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9.科研項目證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
11.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證明材料;
1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證明材料。
特別注意,申報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企業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申報材料相關數據應符合邏輯關系。
五、有關要求
(一)申報企業是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認定中的誠實守信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對照認定條件,組織申報材料,并自行對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申報企業要進行誠實守信承諾,對上傳了合規《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封皮的企業,即視為對提交的材料做出了誠實守信承諾聲明。對于發現存在誠實守信承諾環節缺失的企業,將撤回對相關企業的認定報備申請。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并查實,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其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涉及騙取稅收優惠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處理。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按照國家認定辦有關要求,申報企業需在系統如實填寫出具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相關信息。如委托代理機構編寫申報材料的,應如實填報材料編寫單位相關信息。
(三)中介機構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規范,若存在弄虛作假等違反工作紀律行為,將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
(四)市科技局從未授權、委托或認定任何單位、社會組織或中介機構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理代辦機構。各申報企業應提高警惕,不要輕信任何單位或個人給出的各種承諾,避免合法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