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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上市融資獎勵
市財政對我市首家上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企業給予差異化獎勵1500萬元,給予第二家上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企業差異化獎勵1000萬元,給予第三家上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企業差異化獎勵500萬元。差異化獎勵的20%,獎勵給企業上市工作團隊。對在境內主板上市的企業,市財政分階段給予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獎勵。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新三板)實現掛牌和北交所上市的企業,市財政分階段給予400萬元獎勵。對在市縣兩級備案且在省股交中心掛牌的企業,市財政根據掛牌層次給予不同的獎勵。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業,市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對幫助企業實現省股交中心掛牌且完成股改的中介機構團隊給予1萬元獎勵;非股改企業(專精特新板除外),市財政給予3萬元獎勵。
二、小微企業保費補貼
市擔保集團對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三農擔保業務,擔保費率按不高于0.8%收取。市財政對市擔保集團按原擔保費率下降0.2個百分點相應減收的擔保費進行補貼。
三、支持預制菜產業發展
對預制菜企業在生產加工、新建改造冷凍冷藏庫、購置終端冷藏等設施設備方面投資在3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總額20%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預制菜企業新增年產值首次超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獎補10萬元、30萬元、50萬元;對新引進預制菜企業固定資產竣工投資在1億元、2億元人民幣以上的預制菜加工項目,給予100萬元、150萬元獎勵;對參加國家級、省級農產品交易會或重大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獲得金獎的農產品,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2萬元。
四、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
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大數據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五、支持企業升規納統
鼓勵企業升規納統,推動全市規上工業企業總量提升,對首次升規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獎勵采取隔年獎補方式實施。
六、支持企業技術改造
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技改項目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照生產設備投資額不超過5%的比例給予獎補,單個項目最高 50萬元。
七、增強企業技術創新能力
對新認定省級新產品、省級工業精品,分別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省標準化示范企業、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支持企業推進智能化改造,對新認定的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補。
八、支持企業綠色化發展
對新認定的省級綠色工廠,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補。
九、支持企業質量品牌提升
對新認定的“三首”產品、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省級消費品工業“三品”示范企業、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分別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參加“精品安徽”央視宣傳的企業,給予企業宣傳費用最高30%的一次性獎補,與省級獎補資金之和不大于企業宣傳費。
十、支持企業梯度培育
對省級、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補。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培育指導50萬元,統籌用于為全市工業企業申報專精特新“小巨人”提供業務服務。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對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省級小微企業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分別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補。
十一、支持軟件信息服務業發展
對年度軟件業務銷售額首次達到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首次通過CMMI三~五級、DCMM二~五級、ISO27001認證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可達50萬元。對首次通過ITSS認證的軟件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可達15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信息消費創新產品、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二、支持產業數字化發展
對通過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1A(2A)、3A、4A、5A評定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25萬元、35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符合市級認定標準的企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符合市級認定標準的工業互聯網典型應用場景,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獲評的省級“5G+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獲評的國家級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新一代信息技術典型產品、應用和服務案例,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等稱號,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
十三、鼓勵文旅產業創建品牌
(1)對新評定的國家3A、4A級旅游景區,分別給予 1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2)對新評定的省級以上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體育旅游示范基地、工業旅游示范點、研學旅行基地、旅游特色街區,給予 30萬元一次性補助。(3)對新評定的省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省級鄉村旅游示范村(精品主題村、特色美食村等),給予 5萬元一次性補助。(4)對被授予安徽省夜間文旅消費“四個十佳”品牌、安徽省文旅產業“三個十佳”項目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被授予國家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5)對獲評國家級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國家級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示范點、全國旅游演藝精品項目的單位,分別給予20、15、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四、支持旅游商品提升質量
對獲評國家級旅游商品相關賽事,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分別給予10、8、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評省級旅游商品相關賽事,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分別給予5、3、1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五、落實產業配套補助
獲得國家、省引導資金支持的文化產業項目,上級規定須配套補助的,給予相應配套補助。配套補助資金按現行市與各縣區、園區財政體制實行分級負擔
十六、鼓勵爭創文化品牌
對文化產品獲得國家級獎勵的單位或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列入全國重點文化出口名錄的企業和項目,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七、鼓勵企業申報評選
對被授予省級集聚類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單體類省級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稱號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被授予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中心等稱號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被授予安徽省民營文化企業30強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八、支持產業集聚發展
獲評的文化產業類省級特色小鎮等聚集區,經省認可并在全省文化產業考核中加分,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九、推動現代服務業提質增效
(1)對新認定的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集聚示范區、集聚創新區,分別給予運營單位不超過10萬元、2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2)對首次新增入庫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分三年給予9萬元獎勵(每年兌付3萬元,如企業退庫,停止兌付獎勵)。對連續兩年營收增速超過20%的規模以上的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給予不超過3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十、支持現代物流和供應鏈發展
(1)支持物流品牌創建。對新獲批的3A級(3星級)及以上物流企業、網絡貨運企業和冷鏈物流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2)支持物流企業總部建設。對面向全國和區域的營運總部、采購分撥中心、業務單證中心、結算中心的供應鏈物流企業,物流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3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取得網絡貨運經營資格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營業額首次達到10億元、15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勵。(3)支持示范試點創建。對成功創建國家示范物流園區和省級示范物流園區、冷鏈物流基地、冷鏈集配中心的,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供應鏈綜合服務和交易平臺建設,對獲批省級綜合服務示范平臺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4)支持快遞物流提質擴量。對年快遞業務量首次突破1000萬件、1500萬件、3000萬件的快遞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建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示范站點,給予每個站點不超過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對新認定的快遞一級分撥中心,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5)支持物流企業設備提升。對購置安裝現代化裝卸作業設備、自動化立體倉儲系統、自動分揀系統及采購無線射頻識別、物聯網技術、人工智能等先進物流設備,當年實際發生費用超過200萬元的物流企業,對設備購置貸款給予貼息支持,且單個企業貼息最高不超過50萬元。(6)對以在宿州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名稱或以在宿州注冊法人貨代企業名稱報關,由符離集站至上海、寧波、青島鐵海聯運直運的,每個20英尺標準集裝箱獎補900元,每個40英尺標準集裝箱獎補1350元;符離集站至連云港、南京鐵海聯運直運的,每個20英尺標準集裝箱獎補500元,每個40英尺標準集裝箱獎補750元。
二十一、加強質量強市建設
1. 支持提升質量競爭力。(1)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個人,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萬元,3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2)對主動履行召回義務,實施召回并在省級以上召回網站發布公告且經營困難有可能因產品召回而倒閉的企業,經核實確認后,按企業召回經費1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每家企業上限不超過5萬元。
2. 支持企業打造品牌。(1)對新獲“食安安徽”品牌認證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用農產品生產者)、食品生產基地(園區)、食品安全小鎮(餐飲安全街區),分別給予2萬元、3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2)對新獲“皖美品牌示范企業”稱號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3)支持爭取產品認證,對首次獲得綠色產品、有機產品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
3. 支持主導標準研制。(1)對成立國家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的組織,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一次性資助;對成立省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的組織,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一次性資助。(2)對主持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徽省地方標準、宿州市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訂的,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20萬元、5萬元、5萬元獎勵。(3)對主持標準修訂的,按照對應的標準制訂項目獎勵金額的30%予以獎勵;對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徽省地方標準、宿州市地方標準制訂且在參與單位中排名第一、第二位的,按照制定同類標準對應獎勵額度30%予以獎勵。(4)對獲得國家標準創新貢獻獎項目獎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得安徽省標準創新貢獻獎項目獎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通過驗收的國家級、省級技術標準創新基地(中心)、國家級標準應用試點(驗證點),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承擔國家級、安徽省級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并通過驗收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5)對獲評全國企業標準領跑者的,每項給予8萬元的獎勵;對獲得5A、4A、3A級標準化良好行為的單位,分別給予8萬元、5萬、3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十二、加強知識產權強市建設
4. 支持知識產權創造。(1)對新獲“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2)對新獲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組織,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3)對新獲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組織,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4)對新獲馬德里國際注冊的企業,每件馬德里國際商標給予2萬元資助。(5)對申請PCT國際專利的,申報成功每件給予2萬元資助。
5. 支持知識產權運用。(1)對企業以發明專利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補貼。(2)對新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資助。(3)對新獲得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資助。(4)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或示范園區,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5)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6)對當年代理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50件的知識產權產權代理服務機構,分別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代理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30件的知識產權代理服務機構,分別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代理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50件的知識產權代理服務機構,分別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代理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80件及以上的知識產權代理服務機構,最高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7)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分別給予運營機構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8)對當年首次獲得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的企業,給予2萬元資助。
6.支持知識產權保護。專利權人維權成功后,按專利權人維權訴訟費1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資助,國內維權最多不超過2萬元,涉外維權最多不超過5萬元。
二十三、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
根據外商投資對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對商務部口徑(境外現匯、利潤再投資等)實際利用外資500萬美元(含500萬美元)以上企業,按每美元不超過0.02元予以獎勵,最高獎勵50萬元。
二十四、打好外貿組合拳
對進出口額實現正增長且達到全市平均增幅以上或年凈增額達到2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在穩定進出口增長、出口品牌建設、出口信用保險、進出口融資、境外參展等方面給予支持;促進外貿新業態發展;對海關特殊監管場所等開放型平臺建設給予支持。
二十五、支持流通主體做大做強
對首次達限納統的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市場主體,按個體、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萬元、3萬元的獎勵;對于專業市場建立統一結算系統,成立商業公司,成功納統并且年入統銷售總額達到1億元的,在享受本措施前條獎補政策基礎上,再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2024年零售額增速超過15%批發零售企業,且年零售額達到1億元、2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每家企業不超過1.5萬元、3萬元獎勵。2024年營業額增速超過15%住宿餐飲企業,且年營業額達到1000萬元、2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每家企業不超過1.5萬元、3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的“中華老字號”給予不超過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品牌連鎖企業年度內新設立社區直營門店數量達10家或統一標準管理的加盟門店30家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一次性獎勵。統籌安排20萬資金用于市場監測和保供體系建設。
二十六、國家級、省級研發平臺獎勵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研發平臺,分別給予200萬元、40萬元獎勵。
二十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再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市外整體遷到宿州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二十八、科技成果轉化
對市內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宿實施應用轉化、產業化的,以及我市企業購買市外先進技術成果并在宿轉化、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到賬額的10%給予補助,單項成果補助金額最高可達50萬元。探索推廣應用科技創新券,重點支持研發活動清零、研發機構清零、科技保險服務、算力服務、購買科技服務等。
二十九、宿州市科技計劃項目
組織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積極開展市級重大專項,支持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產業技術基礎研究和前沿性創新研究,著力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建立健全“定向委托”“揭榜掛帥”等制度,市財政支持資金最高500萬元。對特別重大的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支持。改革和創新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方式,試行科研經費“包干制”。
三十、研發經費投入獎勵
對年度R&D經費支出達到100萬、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1%以上且較上年為正增長的規模以上企業,按其當年R&D經費投入的0.5%與較上年增長額的2%之和,單個企業獎勵最高25萬元。
三十一、省級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省市級院士工作站備案、市級專家工作站備案獎補
對新獲批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省市級院士工作站,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市級專家工作站,給予20萬元獎勵。
三十二、人才引進獎勵
對成功引進“兩院”院士(含同級別海外院士)、省級以上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的機構或個人,每引進一人(人才團隊),給予10萬元獎勵。
三十三、市級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
每年支持一批市級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對獲批的市級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分A、B、C三類,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股權支持。
三十四、市級研發平臺績效獎補
對市級研發平臺定期開展績效評價,給予10萬元獎勵。
三十五、構建產業科技服務鏈
對在宿州設立從事研發設計、創業孵化、技術轉移、檢驗檢測、科技金融、知識產權、科技咨詢、科學技術普及等領域的服務型企業,在當年技術服務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的基礎上,按年服務收入的1%獎勵,最高不超過15萬元。根據績效評價結果,每年支持一批科技服務機構,每家獎勵10萬元。
三十六、積極培育新質生產力
對入選市級重大應用場景典型案例的,每項給予20萬元獎勵,每年評選不超過10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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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濤集團,2012年成立,為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如公司注冊、代理記賬、專利申請、軟著登記、商標注冊、財稅籌劃、股權設計、軟件開發、高企認定、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科技成果評價、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等一站式服務,在安徽、江蘇、湖北、湖南、四川、陜西等地都有公司,10多年成功服務上萬家企業,在業內擁有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