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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黃山市生物醫藥產業獎補政策實施細則整理,如果黃山市屯溪區、黃山區、徽州區、歙縣、休寧縣、黟縣、祁門縣生物醫藥產業企業想要申請文中補貼資金的話,歡迎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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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我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強化政策保障,優化發展環境,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條本政策適用于在本市進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在生物制藥、傳統和現代中醫藥、醫療器械、醫用材料等領域,從事研發、生產、流通、服務等工作的法人單位和相關人員。市政府整合設立黃山市支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采用事后獎補和投資補助等方式支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投資補助實行競爭性申報,擇優支持。專項資金適用于本政策所涉及獎補和項目補助事項,以及評審評估、績效評價等政府購買服務支出。
第二條對取得藥品注冊批件(含原料藥、創新輔料等)或取得二類、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的企業,在我市實施計劃總投資(不包括土地價款和房地產投資部分)超過1000萬元的生物醫藥產業化項目給予投資補助,補助比例不超過計劃總投資的1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三條支持醫藥合同研發機構(CRO)、醫藥合同外包生產機構(CMO)、醫藥合同定制研發生產機構(CDMO)等產業應用基礎平臺,以及醫療大數據臨床研究應用中心、檢驗檢測中心、轉化醫學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生物醫藥孵化加速器等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建設。對計劃總投資(不包括土地價款和房地產投資部分)超過1000萬元的項目,補助比例不超過計劃總投資的1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四條支持生物醫藥產業鏈式發展,打造產業集群。對新認定為市級新興產業基地的生物醫藥集群,在享受其他市級各產業扶持政策資金的同時,本專項資金再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獎勵資金用于基地內產業項目建設。
第五條鼓勵我市生物醫藥企業研發新產品。A類:中藥及天然藥物1-2類、預防用生物制品1-2類和治療用生物制品1-2類;B類:中藥及天然藥物3-4類、預防用生物制品3-4類、治療用生物制品3-5類;C類:二類、三類醫療器械。研發獎勵標準如下:
(一)完成臨床前研究并取得臨床受理號:A類50萬元/項,B類10萬元/項。
(二)取得臨床批件,進入Ⅰ期臨床試驗研究:A類100萬元/項,B類20萬元/項。
(三)進入Ⅱ期臨床試驗研究:A類150萬元/項,B類40萬元/項。
(四)進入Ⅲ期臨床試驗研究:A類200萬元/項,B類60萬元/項。
(五)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C類):二類20萬元/項,三類40萬元/項。
第六條對新取得中藥經典名方復方制劑藥品注冊批件的,每項給予50萬元補助;對新取得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證書的,每項給予50萬元補助,本條款單個企業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七條設立市級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基金,重點支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鼓勵基金對生物醫藥企業實行股權投資,投資期一般不低于5年。優化基金投資績效考核辦法,適當提高生物醫藥類項目投資風險容忍度。
第八條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對首次進入全國醫藥行業百強或全國醫療器械類行業百強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首次進入安徽省醫藥行業百強或安徽省醫療器械類行業百強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在我市注冊生產,單品種年銷售額首次達到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6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第九條對經認定的生物醫藥企業中,新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經認定后,分別給予每月600元/月、1000元/月崗位補貼,連續補貼2年。同時,對符合條件的人才按規定兌現“黃山人才10條”、高層次人才儲備金等政策補貼。
第十條對生物醫藥企業開展新錄入人員崗前技能培訓、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的,在原市級企業培訓補貼的基礎上上浮50%,上浮部分由本專項資金安排。對我市每年從新安名醫堂的老中醫藥專家中新遴選的中醫傳承指導老師,給予每人2萬元資金獎勵,對出師考核合格的師承人員,給予每人1萬元資金獎勵。
第十一條支持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賬管理。對在申報中有不實行為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當年發生安全、環保等有較大影響事件的生物醫藥企業,不得享受本政策,涉及違法的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并追回已撥付的資金。同時,將其違規信息推送至市信用平臺,納入失信聯合懲戒范疇。
第十二條本政策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