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動態
寧國市每年設立“科技創新專項資金”4000萬元,用于扶持科技創新企業發展。政策共包含20條獎勵扶持,范圍包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安徽省實驗室、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孵化器、眾創空間、專利等,下面就來看看政策詳情,如果你想申報這個獎勵資金,可以咨詢小編了解如何申請。
寧國市科技創新政策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
一、適用范圍
1.每年設立“科技創新專項資金”4000萬元,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
2.本政策適用于我市依法注冊、納稅的企業法人,為我市科技創新提供外部資源的高校院所、金融等服務機構,以及符合第六、七、九大條款的個人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基層組織、協會。
二、政策內容
(一)強化創新主體培育。
1.對首次認定、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10萬元,鼓勵企業按照獎勵資金不少于10%的比例給予企業內部申報團隊獎勵;當年度成功備案為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給予0.2萬元獎勵;非高新技術企業當年度成功備案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且通過省高新技術培育企業認定的,給予0.5萬元獎勵。
(二)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2.對新認定的安徽省實驗室、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研發(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上述平臺在國家、省組織的績效評價中獲優秀等次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運營獎勵;對當年度通過認定的CNAS(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國家計量認證(CMA)的檢驗檢測中心,給予20萬元獎勵。
3.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寧國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給予10萬元獎勵;對各類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在國家、省績效考核中,獲得優秀等次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寧國市級及以上各類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入孵企業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運營主體1萬元/家獎勵。
4.省內外知名檢測機構在我市設立公共檢測服務平臺的,納入我市一事一議獎補范圍,給予必要的場地、設備購置等優惠政策;已落戶的省內外知名公共檢測服務平臺,按照年度運營績效情況,給予單個公共檢測服務平臺不超過100萬元的運營獎勵。(具體運營績效考核辦法以主管部門與平臺簽訂的考核協議為準)
(三)持續加大研發投入。
5.全面落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研發設備加速折舊等普惠政策。對當年度研發經費投入達到100萬元不足1000萬元、增速達20%的企業,對當年度研發經費新增部分按照不超過3%比例給予獎勵,上限不超過5萬元;研發經費投入達到1000萬元不足3000萬元、增速達到17%的企業,對當年度研發經費新增部分按照不超過3%比例給予獎勵,上限不超過10萬元;研發經費投入達到3000萬元不足5000萬元、增速達到15%的企業,對當年度研發經費新增部分按照不超過3%比例給予獎勵,上限不超過20萬元;研發經費投入達到5000萬元不足1億元、增速達到12%的企業,對當年度研發經費新增部分按照不超過3%比例給予獎勵,上限不超過40萬元;研發經費投入達到1億元以上、增速達到10%的企業,對當年度研發經費新增部分按照不超過3%比例給予獎勵,上限不超過80萬元。
6.支持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購置關鍵研發設備,當年度新購置的單臺套原值達20萬元以上的研發設備,給予不超過15%的購置補助(既可用于研發又可用于生產的設備除外),單個企業單年度補助資金不超過20萬元。
(四)鼓勵關鍵技術協同攻關。
7.對企業承擔的上級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按照上級文件要求,給予配套支持;設立寧國市科技重大專項,引導企業開展新產品開發等關鍵技術攻關,單個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50萬元,當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具體管理另行制定)
8.對企業與高校院所簽訂的產學研合作合同、經全國技術合同登記系統審核認定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合同,按實際支付技術成交額的20%給予補助(需提供合作協議原件、發票原件及匯款憑證原件),單個企業單年度補助不超過50萬元;對寧國汽車產業研究院實施的產學研合作,按照合作經費的30%給予補助,單項合作補助不超100萬元,允許按照不超過最高額度5%的比例先行支付合作項目科研啟動資金。(具體細則另行制定)
9.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單獨或聯合企業在本市創辦先進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形式研發機構的,納入我市一事一議獎補范圍,給予必要的場地、設備購置等優惠政策;對獲得省認定及績效考核資助獎勵的,按省資助獎勵金額1:1配套資助;對高校院所在我市設立研究院或技術轉移中心,當年科技成果交易額達500萬元,給予成交額10%的獎勵,當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五)鼓勵科技成果創造。
10.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自然科學、技術發明、技術合作)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獲得省科學技術進步(自然科學、技術發明、技術合作)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業,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以上科技獎項對我市第一完成單位全額獎勵,第二、第三完成單位按50%、25%獎勵,第四完成單位(含第四完成單位)以后的不予獎勵。鼓勵企業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給予研發團隊獎勵。
11.對當年度發明專利申報達10件及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經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照發明專利培育、授權數量,評選年度發明專利培育前10強企業,每家給予5萬元獎勵;高新技術企業、經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當年度新增發明專利授權達1件及以上的,按照0.5萬元/件的標準給予獎勵;當年度新增發明專利授權達3件及以上的,按照0.6萬元/件的標準給予獎勵;當年度新增發明專利授權達5件及以上的,按照0.7萬元/件的標準給予獎勵。新登記的省級科技成果,給予0.1萬元/件的獎勵。
12.鼓勵企業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宣城賽區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獲得省賽區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參加全國總決賽的給予30萬元獎勵;支持企業參加由科技部門牽頭組織的科技展會、技術交流學習的,給予展位費或學課費50%補助,單次參展補助不超過10萬元/家,學課費補助不超過1萬元/家。
(六)加強農業科技創新。
13.新認定的省級科技特派團、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及科技特派員示范基地(示范點),給予5萬元獎勵。科技特派團、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示范基地承擔的上級科技計劃項目獲得上級績效獎補,按照上級文件要求,給予配套支持。
14.落實省科技特派員工作,對科技特派員實施的科技項目,單個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5萬元,當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5.支持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研究及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示范,設立市本級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項目,單個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10萬元,當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七)強化科技人才培育。
16.企業聘請高校院所專業技術人員擔任“科技副總”,且完成年度工作任務的,按照實際支付的聘用報酬的5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單年度補助不超過5萬元(聘用合同需經組織部、科技局備案,提供聘用協議原件、支付匯款憑證、年度工作報告);支持省內外高校院所聯合我市開展各類形式的人才聯合培養引進計劃,具體支持政策按照市政府與高校院所簽訂的合作協議執行。
(八)強化科技金融融合。
17.寧國市產業投資集團設立市科技創新基金,根據創業團隊及項目綜合評定情況,以股權的方式給予100萬元-1000萬元支持。
18.設立科技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用于推動省科技融資擔保公司、合作銀行以科技信貸等方式給予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對年擔保費率不高于1%的科技擔保業務給予擔保機構1%/年的擔保費補貼;高新技術企業、經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科技貸”的,給予擔保費用全額補貼。
(九)強化公共科普服務。
19.對首次認定的科技系統國家、省級科普示范單位、科普教育基地,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重新認定分別給予2萬、1萬元獎勵);鼓勵參加科技系統科普大賽、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獲得國家、省、市級獎勵的分別給予1萬元、0.5萬元、0.2萬元獎勵。
(十)引導科技服務業有序發展。
20.引導各類科技服務機構創新服務模式,優化科技服務內容,為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對自愿納入市科技局統一評價的科技服務機構,綜合工作業績和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擇優給予不超過10萬元/家的一次性獎勵。(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三、附則
1.同一項目符合多項獎扶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
2.以上獎扶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經市科技局審核并公示后無異議,報市政府批準同意,由市科技局組織兌現;創新主體培育獎勵資金兌付不與工業分類評價結果掛鉤。
3.本獎扶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寧國市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舉措》(寧政規〔2022〕4號)文件廢止,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關于寧國市科技創新政策,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寧國市科技創新政策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
臥濤集團,2012年成立,為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如公司注冊、代理記賬、專利申請、軟著登記、商標注冊、財稅籌劃、股權設計、項目申報、高企認定、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科技成果評價、百度首頁排名推廣、抖音運營等一站式服務,在安徽、江蘇、湖北、湖南、四川、陜西等地都有公司,10多年成功服務上萬家企業,在業內擁有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