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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3-2024年西咸新區空港新城企業獎勵補貼政策文件,小編在這里給大家整理了出來,那么如果西咸新區的企業朋友們想要申請文中所提及的獎補項目的話,不妨聯系臥濤科技免費咨詢交流,更多企業補貼扶持項目,盡在臥濤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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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空港新城支持秦創原建設若干政策(試行)
為貫徹落實省級、市級、新區關于支持秦創原總窗口建設的相關部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秦創原(空港)臨空產業聚集區和開放合作示范區建設,結合空港新城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一、空港新城支持創新主體在港落地
第一條空港新城支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落地。對通過新區或新城評審并落地在經空港新城認定物業載體的科技成果轉化企業,最高可給予2000㎡廠房或500㎡辦公空間的租金減免,最長不超過3年。
第二條空港新城支持高水平創新項目落地創業。對獲得政府部門主辦的國家級創新創業大賽前三名的落地項目,分別給予承擔項目的科技型企業60萬元、50萬元、40萬元獎勵;對獲得政府部門主辦的省級創新創業大賽前三名的落地項目,分別給予承擔項目的科技型企業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得政府部門主辦的市級創新創業大賽前三名的落地項目,分別給予承擔項目的科技型企業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第三條空港新城支持科技人才聚集。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或瞪羚企業認定的科技企業,新引進博士、碩士在空港新城就業并繳納社保,且簽訂三年期以上勞動合同的,分別給予每人每月2500元、1000元的補貼,獎勵期1年,年底一次性結算。每家企業獎勵不超過50萬元。
二、空港新城支持創新主體梯度成長
第四條空港新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壯大。對首次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連續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2000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認定為省級、市級瞪羚企業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空港新城支持產業鏈高新技術企業聚集。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且符合空港新城航空高端制造及維修、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數字經濟主導產業鏈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六條空港新城鼓勵企業培育技術創新平臺。對獲得市級及以上認定的創新聯合體、新型研發機構、共性技術研發平臺、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技術創新平臺,按其所獲得的上級最高獎勵的5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空港新城支持創新主體技術協同串鏈成鏈
第七條空港新城鼓勵企業開展技術交易。對上年度新增技術合同交易額50萬元以上的科技型企業,按新增部分不超過3%的比例,給予每家每年最高50萬元獎勵。對上年度以委托開發、技術轉讓、獨占許可等方式轉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利技術成果的無關聯關系企業,按實際技術交易額的20%給予獎勵,每家每年最高30萬元。
第八條空港新城對經省、市認定的“科學家+工程師”隊伍,分別給予所在企業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九條鼓勵區內企業參與空港新城創新應用場景建設。每年遴選出不超過3家推廣使用無人駕駛、智慧城市等創新應用產品的企業,按其取得關鍵設備的原始成本的3%,給予每家企業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四、空港新城支持創新平臺育企留企
第十條空港新城支持第三方協同招企。鼓勵第三方服務機構為空港新城新引入準高新技術企業,按照最終通過西安市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每通過認定一家給予第三方機構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十一條空港新城鼓勵區內孵化平臺提質增效。孵化平臺超額完成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成果轉化企業任務的,每超額完成一家,對孵化平臺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獎勵,年度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孵化平臺的在孵企業成功通過市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平臺”認定的,每成功認定一家,給予孵化平臺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年度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五、附則
(一)本政策適用于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及統計關系均在空港新城,無不良信用記錄,且按時上報統計報表,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企業。
(二)西咸新區秦創原創新驅動發展(空港)工作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受理政策申報和評審工作,政策兌現遵循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由秦創原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審核)、綜合評審(由空港新城主任辦公會評審)原則。黨政辦公室(審計)、財政金融部按財政年度對資金兌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本政策由西咸新區秦創原創新驅動發展(空港)工作部負責解釋,同一企業同一事項獲得國家、省、市、新區獎補的,可以疊加享受本政策;同一企業同一事項適應空港新城多個獎補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對于具有較強帶動性的龍頭企業或項目,可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給予支持。
(四)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其中試行期一年,政策有效期滿若未發布新政策或公開宣布政策失效則政策再延續三年。本政策如與國家政策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政策法規為準。
(五)除另有約定外,享受以上政策的企業在空港新城注冊并正常經營時間不得低于十年。若因企業自身原因在十年內遷出空港新城的,已經兌現的獎補資金需全額返還空港新城管委會。
貳、空港新城關于扶持先進制造業發展的獎補政策(試行)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制造強國戰略重要論述精神,全力建設臨空經濟示范區,加速秦創原總窗口建設和科創平臺構建,促進空港新城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省級、市級、新區相關政策,結合新城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政策。
一、空港新城支持先進制造業企業落戶新城
第一條本政策重點支持臨空偏好型、依賴型、友好型先進制造業的發展,包含智能制造與高端裝備、航空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產業。
第二條空港新城給予廠房和辦公用房租金補貼。新引進符合產業導向的先進制造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租賃經新城認定廠房開展生產業務和辦公的,自正式投產之日起一年內,達到規上企業認定標準且次年起連續在庫的,經審核后給予“兩免三減半”租金補貼。
第三條空港新城補貼新區租金差價。新城廠房(辦公)載體租賃金額和新區核定租金存在差價的,由新城對差價部分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空港新城加大企業梯度培育
第四條空港新城培育規下種子企業。已生產投運企業,年產值首次達到1500萬元(含)以上低于20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獎勵。
第五條空港新城鼓勵企業納統升級。首次實現年度升規納統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當年入區當年實現納統的企業,給予40萬元獎勵。
第六條空港新城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首次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七條空港新城培育行業領軍企業。新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培育企業、單項冠軍產品企業稱號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空港新城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第八條空港新城支持企業規模進檔。企業年產值收入首次超過3億元、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九條空港新城鼓勵企業擴大營收。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3000萬元(含)以上、同比增速在30%以上的企業,按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0.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十條空港新城鼓勵制造業企業間協作配套。新城內規模以上企業,采購區內無關聯方關系工業企業所生產的工業產品,經認定,對采購方按照不超過上一年度采購金額3‰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引薦配套企業入駐新城的,配套企業首次納統入庫,當年給予引薦企業不超過上一年度采購金額2‰的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十一條空港新城鼓勵投資機構支持新城企業。注冊在空港新城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其管理的基金當年對區內單個企業實際投資額達到1億元(含)以上的,按照實際投資金額的1%給予基金管理機構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四、空港新城鼓勵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
第十二條空港新城加大技改獎補力度。設備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入庫納統技改項目,投產運營后按實際完成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綜合評審)對國家部委認定的“智能制造樣板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每個項目給予25萬元和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省級部門認定的“智能制造樣板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每個項目給予15萬元和5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十三條空港新城降低技改融資成本。規上企業入庫納統的技術改造項目貸款,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50%給予貼息,且不超過同期基準貸款利率的標準,單個項目最多不超過100萬元。
五、空港新城支持先進制造產業園區做大做強
第十四條空港新城支持園區提升產值。首次年規上工業總產值達到5億元、10億元、30億元以上,分別給予園區投資單位1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十五條空港新城打造小微企業發展平臺。新認定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陜西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空港新城促進融合發展
第十六條空港新城鼓勵信息化融合發展。當年新列入國家級、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且通過考核驗收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補助。獲得工信部認定的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和服務型制造業示范項目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十七條空港新城鼓勵軍民融合企業落戶。首次獲得軍工資質(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保密資質、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武器裝備承制資格證)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保密資質升級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已獲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武器裝備承制資格證的企業通過遷轉方式落地空港,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