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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武漢市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獎勵扶持政策,小編已經整理匯總了,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東西湖區、漢南區的企業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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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基本條件。
1.在中國注冊的居民企業(不包括港澳臺)。
2.員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3.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
4.企業在填寫前一年和當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嚴重破壞信任的科研行為,企業未列入異常經營名單和嚴重破壞信任的企業名單。
5.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綜合評價指標得分不低于60分,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低于0分。
二、武漢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獎勵補助:
(一)加大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財政投入。
1.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強研發創新。在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中,單列一定預算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每年支持100家以上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引導地方政府單列一定預算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通過多級聯動,加快培養一批“四科”特征明顯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催生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躍升為科創“新物種”企業。
2.優化科技計劃支持方式。積極探索創新省級科技計劃項目評審方式,通過組織“創新創業大賽”“創新挑戰賽”“新賽道專業賽”等品牌活動探索“以賽代評”,完善科技計劃項目“揭榜制”和“賽馬制”,每年支持5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業。對獲得各級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優先推薦至國家相關創新創業項目或賽事。
(二)強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金融服務。
3.加大政府投資基金政策引導。有效發揮省級政府引導基金作用,每年出資不低于1億元參股設立專注于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天使)投資基金,帶動地方政府引導基金和社會資本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力度。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納入對政府引導基金的重要績效考核指標。
4.建立金融資本支持企業創新機制。構建全省科技融資擔保體系,重點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引導銀行信貸資金流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推動設立省級科技創新風險補償資金池,鼓勵引導有條件的地方設立相應的風險補償資金池。深入實施科技金融服務“滴灌行動”,每年聯動銀行、創投等金融機構創新科技金融產品50項,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1萬家。
(三)落實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政策措施。
5.推動惠企研發政策兌現落實。在現行政策基礎上,鼓勵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至100%,落實好技術開發及技術轉讓增值稅免稅、技術轉讓企業所得稅減免、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征等政策。鼓勵各地對入選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庫的給予一次性補貼支持,對入庫后首次通過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結合實際給予獎補。
(四)集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創新資源。
6.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集聚高端人才。深入實施“產業教授”“科技副總”“科技副職”“博士服務團”“科技特派員”“科技專員”等人才計劃,引導科技人才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流動。對培育和引進各類急需緊缺的優秀高層次人才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省級科技創新人才項目給予優先支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用人單位科研人才按規定到科技型中小企業工作或參與項目合作,單位可根據需要自主設置創新崗位和流動崗位,為科技人才提供人事管理、薪酬管理等服務。
7.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建立研發平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參與建立新型研發機構等研發平臺,鼓勵地方政府對本區域內的新型研發機構落地之日起5年內,給予前兩年房租、設備租賃費全免,后三年按照市場價減免50%的租金。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與已建研發平臺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攻關,深入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與湖北實驗室“互進雙促”專項行動,每年組織100名科創企業家走進實驗室促科技成果轉化、組織100名實驗室科學家走進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關鍵技術攻關。
8.推動創新資源服務共享。推進建設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科技服務綜合體,促進科技服務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活動提供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檢驗檢測等各類服務。實施湖北省科技創新券政策,推動科技資源在省內跨區域流通和共享,采用省財政科技資金后補助方式,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向科技服務機構購買相應科技創新服務進行補貼。
(五)創造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應用場景。
9.創造應用場景驅動研發模式。向科技型中小企業開放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創新示范場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與行業龍頭企業、在鄂高校、科研院所組成創新聯合體共同開展示范場景技術攻關,對論證通過的攻關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資金總需求20%的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重大創新產品和服務、核心關鍵技術的政府采購力度,在滿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比例不低于30%。
10.探索更加適應研發的新型園區治理模式。推動高新區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研發、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基地的支持力度,省科技廳對考核評價優秀的中試基地予以獎補支持,符合條件的中試基地優先承擔省科技計劃研發任務。鼓勵高新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持,對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當地政府可按照當年度實際到位資金的10%給予最高500萬元資金配套支持。
(六)夯實支持科技創新創業的基礎條件。
11.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源頭培育。進一步優化“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創新創業載體,對省級以上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等每年開展績效評價,績效優秀的給予后補助獎勵。支持科技人才參與創新創業,對省內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按規定離崗創辦企業的,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期滿后創辦企業尚未實現盈利的可申請延長1次,延長期限不超過3年,工齡連續計算,將企業任職經歷作為高校工程類教師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