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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條件、各區縣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補助政策,潁州區、潁東區、潁泉區、界首市、臨泉縣、太和縣、阜南縣、潁上縣對這些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可從下文的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暫行辦法中答疑解惑,也歡迎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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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各區縣申報補助:
1、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補助
對經評審達到標準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
2、界首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獎勵
對新認定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補?!?/span>
3、臨泉縣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獎勵
對認定的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 ?/span>
二、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大力推進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建設,推動制造 業轉型升級,提升我市制造業技術裝備水平和質量效益,根據《關 于印發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遵循企業自愿申報、綜合擇優確定和公開公平公正 的原則,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每年認定一次,具體認定 時間以當年申報通知為準。
第三條 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的認定和撤銷等管理 工作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各縣市區(含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阜陽合肥現代產業園區,下同)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所轄區域的推薦申報、指導管理工作。
第二章認定條件
第四條 申報阜陽市智能工廠的基本條件。
(一) 在我市依法注冊,具有2年以上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 財務管理機構的工業企業,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
(二) 企業通過智能制造新模式的應用在降低運營成本、縮 短產品研制周期、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產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 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顯著成效,并持續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長性。
(三) 通過智能制造新模式的應用,帶動企業研發、制造、 管理、服務等各環節智能化水平提高;企業智能化發展在本省同 行業處領先水平,具有示范帶動作用。
(四)企業在智能制造“離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 制造"、“網絡協同型制造”、“大規模個性化定制”和“遠程 運維服務"5種新模式中,開展一種以上新模式的創新實踐,已 經取得明顯成效。相應模式的關鍵要素綜合評定參考附件1 (《智 能制造新模式關鍵要素及評分細則》)。
第五條 申報阜陽市數字化車間的基本條件。
(一) 在我市依法注冊,具有2年以上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 財務管理機構的工業企業,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
(二) 智能裝備廣泛應用,自動化生產線、機器人等自動化、 智能化生產、試驗、檢測等設備臺套(產線)數占車間設備臺套
(產線)數比例不低于40%。
(三) 車間設備互聯互通,釆用現場總線、以太網、物聯網 和分布式控制系統等信息技術和控制系統,建設車間級工業互聯 網,車間內生產設備聯網數占智能化、自動化設備總量的比例不 低于45%O
(四) 生產過程實時調度,生產設備運行狀態實現實時監控、 故障自動報警和診斷分析,生產任務指揮調度實現可視化,關鍵 設備能夠自動調試修復;車間作業計劃自動生成,生產制造過程 中物料投放、產品產出數據實現自動釆集、實時傳送,并可根據 產品生產計劃基本實現實時調整。
(五) 自動配送物料,生產過程廣泛采用二維碼、條形碼、 電子標簽、移動掃描終端等自動識別技術設施,實現對物品流動 的定位、跟蹤、控制等功能,車間物流根據生產需要實現自動挑 選、實時配送和自動輸送。
(六) 產品信息可追溯,在關鍵工序采用智能化質量檢測設 備,產品質量實現在線自動檢測、報警和診斷分析;在原輔料供 應、生產管理、倉儲物流等環節采用智能化技術設備實時記錄產 品信息,每個批次產品均可通過產品檔案進行生產過程和使用物 料的追溯。
第六條申報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的限制性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資金獎補:
(一) 申報年度及申報上一年度在生產經營中發生重大生產 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存在嚴重產品質量等問題的企業;
(二) 被阜陽市公共信用信息社會服務平臺管理系統納入失 信被執行人的企業或法定代表人;
(三) 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和項目;
第三章認定程序
第七條 擬申請認定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的企業, 按照自愿原則,向所在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所在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納入當地培育計 劃。同時,企業按照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標準,持 續完善自身條件。
第八條 已符合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標準的企 業,可向所在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認定申請。所在 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后,擇優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推薦。同時,各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可結合當地實際情 況,進一步嚴格認定標準、推薦要求,引導企業不斷提升智能制 造水平。
第九條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受理并審查企業申報材料,必要 時,可組織開展現場核實,申報材料一式3份。經審查,符合阜 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公示無異議后,由市經濟和 信息化局發文公布。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條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實行年度信息報送制 度,每年年底企業應總結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運行情況,書面 報送所在各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縣市區經濟和信息 化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本地區詹能制造示范成效和存在的問題, 書面報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撤銷其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 字化車間稱號:
(一) 企業自行要求撤銷的;
(二) 企業被依法終止的;
(三) 企業通過弄虛作假、違反相關規定或有其它違法行為 獲取稱號的。
第十二條因第十條第(一)款規定而被撤銷阜陽市智能工 廠或數字化車間稱號的,二年之內不再受理其認定申請;因第十 條第(三)款規定而被撤銷阜陽市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稱號的, 五年之內不再受理其認定申請。
第十三條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發生更名、重組等 重大調整的,可經所在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市經濟和 信息化局申請更名。
第十四條 駐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督。第五章獎懲
第十五條 各縣市區經信部門應對工業企業開展智能制造加 強指導,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組織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企 業智能制造發展水平診斷,提升企業兩化融合水平。
第十六條 原則上從阜陽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中擇優推 薦申報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
第十七條 上報國家和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原則上從 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中推薦。鼓勵各縣市區對新認定智能工 廠和數字化車間給予支持。
第十八條 對已經實現5G基礎設施與生產場景結合應用的 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項目優先推薦。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 已獲得省級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稱號的企業不 得就同一申報內容申報市級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項目。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阜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二 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