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動態
2023年安徽省質量標桿重點領域、申報條件、流程和材料,合肥市 、黃山市 、蕪湖市、馬鞍山、安慶市、淮南市、阜陽市、淮北市、銅陵市、亳州市、宣城市、蚌埠市、六安市 、滁州市 、池州市、宿州市企業申報全國質量標桿了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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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安徽省質量標桿重點領域
請各市對照《關于開展2023年全國質量標桿活動的通知》4個重點領域,以及《全國質量標桿遴選及交流實施辦法》有關要求,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二、2023年安徽省質量標桿申報方式
申報企業登錄中國質量網(www.caq.org.cn)左側“獎項申報”頁面,選擇全國質量標桿申報入口,按要求提交申報資料。在線申報完成后,將加蓋公章的申報書、典型經驗材料和其他證明材料的word版打包壓縮成RAR格式文件,以“申報企業全稱”命名,發送至中國質量協會指定郵箱。
三、2023年安徽省質量標桿申報時間
請各市于9月7日前將申報文件和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將擇優推薦3項。企業須于9月15日前完成在中國質量協會網上的申報和相關材料的提交。
四、全國質量標桿遴選及交流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
行動的指導意見》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制造業產品和服
務質量提升的實施意見》,中國質量協會開展全國質量標桿遴選
和交流活動。為引導和培育全國質量標桿企業,規范遴選和交流
活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質量標桿是指企業通過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
模式創新,運用先進適用的質量管理方法和質量工程技術,在系
統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的實踐過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應、可
借鑒、可推廣的典型經驗。
第三條 開展全國質量標桿遴選與交流活動,目的在于推動
企業進一步轉變發展方式,提高產品服務質量和效益效率,培育
國際競爭新優勢。通過營造“學標桿、創標桿、超標桿”的氛圍,
提高企業質量管理能力,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水平,加快培育和
建設產品卓越、品牌卓著、創新領先、治理現代的世界一流企業。
第四條 全國質量標桿的申報及遴選工作遵循“自愿申報、
擇優推薦、集中評審、跟蹤管理”的原則開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 中國質量協會設立全國質量標桿工作辦公室(以下
簡稱辦公室),負責全國質量標桿遴選及交流活動等的組織管理
與實施工作。
第六條 辦公室依據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及工業和信息化部
重點工作部署等,發布全國質量標桿遴選及交流重點領域、方向
以及相關活動安排。
第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建設兵
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以下統稱“推薦單
位”)負責本地區、本行業全國質量標桿的培育指導評估審查以
及推薦申報全國質量標桿工作。鼓勵開展本地區本行業質量標桿
遴選及交流活動。
第二章 遴選標準
第八條 全國質量標桿遴選依據以下標準:
(一)科學性和創新性
所應用的管理方法(技術)符合科學規律,符合質量管理基
本規律。
所運用的管理方法(技術)能結合企業實際進行應用,并具
有創新性;或是企業結合實際獨創且有效的管理方法。
(二)系統性和示范性
典型經驗應是企業質量管理多年實踐的提煉總結,邏輯清
晰,內容完整,效果顯著。能展示對該質量管理方法(技術)
的系統性應用情況,如在推進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和運營中的愿
景目標、最高管理者作用、組織保障、政策制度、關鍵因素、
資源管理和實施過程等。
典型經驗應對企業質量管理關鍵因素和過程環節重點說明,
包括從中獲得的經驗或教訓,特色和亮點鮮明,具有示范性。
(三)顯效性和發展性
有充分的數據和事實說明,通過應用該管理方法(技術),
企業的質量、效益和效率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并有與同行競爭和
標桿的對比數據,說明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水平或自身具有顯著
進步。
有證據表明,應用該管理方法(技術)提升企業質量管控能
力的典型經驗,在同行業具有普遍適用性和可借鑒性。
第三章 申報條件、遴選對象和重點領域
第九條 全國質量標桿申報組織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近三年連續保持盈利;在誠信、
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無違法行為和不良記錄。
(二)通過 ISO 9001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三)所運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術)和經驗已在本單位成
熟應用,對質量、效益和效率提升有明顯促進作用,在地區和行
業內表現突出。
(四)在不涉及商業機密的情況下,積極參與相關的分享
交流活動。
第十條 全國質量標桿遴選對象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T4754-2017)行業代碼前兩位為 06-46 的工業企業以及交
通運輸業、現代物流業、金融服務業、信息服務業和商務服務業
等生產性服務業企業。
第十一條 全國質量標桿遴選重點領域包括:
(一)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深化運用先進適用的質量管理理
念、方法和工具,實現全員、全過程、全要素、全數據的新型質
量管理,持續提升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實現質量和效益穩步發
展的典型經驗。
(二)通過質量工程新技術、新方法和新工具等實施質量改
進,加強制造過程零缺陷管理,提升產品制造的一致性、穩定性,
不斷提升制造關鍵過程質量控制能力的典型經驗。
(三)通過創新產業鏈供應鏈質量管控模式,協同上下游企
業開展質量瓶頸問題分析、質量共性技術攻關等,推進制造業補
鏈強鏈,強化資源、技術、裝備支撐,推進產業鏈供應鏈協同創
新,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與安全的典型經驗。
(四)通過 5G、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物聯網等新
一代信息技術與企業質量管理融合應用,促進質量管理數字化關
鍵業務場景創新,推動質量管理活動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升
級的典型經驗。
第四章 評審組織
第十二條 中國質量協會組織建立全國質量標桿遴選專家
庫,由質量管理以及相關領域和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庫成員具
有廣泛的專業和行業覆蓋,以確保遴選的質量和水平。
第十三條 辦公室根據申報的實際情況,從專家庫中選擇相
應領域和行業的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實施評審工作。
第十四條 質量標桿評審委員會設主任委員 1 人、副主任委
員 1~2 人。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具有質量領域全面綜合業
務能力的質量專家擔任。
第十五條 根據評審工作需要,評審委員會可設立若干專業
組,實施分組評審工作。各專業評審組設組長 1 人,成員若干人。
第十六條 評審委員會嚴格按照相關規則和標準開展評審
工作,并對申報材料的內容及評審情況嚴格保守秘密。
第五章 遴選程序
第十七條 自愿申報。各單位在自愿基礎上,按照遴選標準
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申報。
第十八條 擇優推薦。各推薦單位根據申報要求和范圍對本
地區(行業)的申報單位進行初步審核,并按照推薦名額擇優推
薦相應數量的申報材料。
第十九條 形式審查。辦公室對各推薦單位推薦的申報材料
進行形式審查,并確認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格。形式審查通過的將
安排進入資料評審。
第二十條 資料評審。評審委員會對通過形式審查的申報材
料分組進行資料評審,撰寫評語并打分,經評審委員會合議后確
定推薦進入答辯環節名單。
第二十一條 答辯評審與現場考察。評審委員會對入圍經驗
分組進行答辯評審,撰寫評語并打分。必要時,對有疑問的企業
組織專家赴現場進行考察評估。經評審委員會合議后形成全國質
量標桿推薦名單。
第二十二條 公示。辦公室將全國質量標桿推薦名單在中國
質量協會網站、全國質量標桿微信公眾號等進行公示,廣泛征求
社會意見。公示期為 10 個工作日。對有異議的經驗進行調查核
實并報評審委員會審議。
第二十三條 結果公告。遴選結果經中國質量協會批準后,
在中國質量協會網站、全國質量標桿微信公眾號及相關媒體發布
全國質量標桿名單公告。
第六章 全國質量標桿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全國質量標桿企業有義務參加中國質量協會
舉辦的經驗交流活動,分享、交流本單位的典型經驗,帶動廣大
企業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十五條 辦公室對全國質量標桿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對
申報材料弄虛作假以獲得全國質量標桿稱號的,或發生質量、安
全、環保、信譽等方面重大責任事故的,撤銷稱號并公告。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中國質量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