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動態
掛牌代理!2023年合肥市企業掛牌獎勵、掛牌條件解析
大家好,小編整理了2023年合肥市企業掛牌獎勵、掛牌條件的相關內容,朋友們一定不要錯過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或是想要代理的,可以直接致電小編咨詢!
11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19855107810(微信同號)
(臥濤科技:高企申請、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軟件著作權代理(不過包退)、科技成果評價、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股權設計等)
一、2023年合肥市企業掛牌獎勵
對企業完成股改、在安徽證監局輔導備案、獲證券交易所受理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企業科創板上市申請獲受理的再獎勵50萬元。對企業直接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在上市后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在境外多地、多次上市的,享受一次補助。對完成新三板掛牌和進入新三板“創新層”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遷入合肥市的省外上市公司、擬上市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政策有效期內與保薦機構簽訂上市輔導協議的上市后備企業成功上市前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支出,按年給予50%最高50萬元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
二、2023年合肥市企業上市掛牌要求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細則》、《中原股權交易中心交易板掛牌業務規則》等法律法規,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及掛牌主要條件如下:
(一)主板上市條件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后,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并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于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二)中小板上市條件
1.股本條件: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
2.財務條件:最新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最新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最新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近一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于20%;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三)創業板上市條件
1.主體資格: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可連續計算);
2.股票經證監會核準已公開發行;
3.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四)科創板上市條件(至少符合一項)
1.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2.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且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2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且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4.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3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5.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藥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準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并滿足相應條件。
(五)新三板掛牌的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最近兩個完整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1000萬元;因研發周期較長導致營業收入少于1000萬元,但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3000萬元的除外。報告期末股本不少于500萬元。報告期末每股凈資產不低于1元/股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六)中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條件
1.交易板掛牌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十二個月。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推薦機構會員推薦并持續督導;
(6)其他條件。
2.展示板掛牌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12個月;
(2)主營業務基本明確,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
(3)管理規范,合規經營,無失信等法律法規限制情形;
(4)最近12個月納稅總額不低于5萬元(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不低于3萬元;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豁免納稅條件要求);
(5)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3.上市后備板
上市后備板是2018年特在中原股權交易中心增設的,主要服務于省市級政府確定的上市后備企業、已在證監局備案企業、非因違規或嚴重虧損摘牌的新三板企業。其特點有:(1)不強制要求股改;(2)不強制要求財報審計;(3)不強制要求會員推薦;(4)不收掛牌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