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提高學生社會實踐能力,根據《教育部等11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教基一〔2016〕8號),建設一批彰顯合肥特色的研學旅行基地,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2023年研學旅行基地申報評定工作,現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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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軟件著作權代理(不過包退)、科技成果評價、各類標準化(參編)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化融合、企業信用修復、ISO體系認證等)
一、申報范圍
(一)已取得縣(區)級研學旅行基地資質,且屆滿一年無安全事故的研學旅行基地;
(二)已取得市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科技旅游示范基地且屆滿一年的基地。
二、申報條件
在申報范圍內,且軟硬件設施符合《研學旅行基地建設與服務規范》B34/T2604-2016標準的單位,可自愿向當地文旅、教育部門申報參與本次研學旅行基地評定。
三、申報流程
(一)推薦申報。各縣(市)區、開發區文旅、教育部門在
單位自愿申報的基礎上進行初審,初審符合市級申報評定條件的,由當地文旅、教育部門簽署意見后,由文旅部門匯總上報至市文化和旅游局資源開發處。
(二)專家評審。市文旅、教育部門分別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聯合現場評定組,對照規范對申報資料、現場狀況條件進行評定。
(三)命名授牌。對符合條件的經會議研究,在市文化旅游、教育部門網站公示后,無異議的頒發“合肥市研學旅行基地”牌匾。研學旅行基地管理工作實行動態化管理。對已頒發的研學旅行基地的,每兩年進行一次基地質量評估,對存在問題的,在整改期限內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給予通報、收回“合肥市研學旅行基地”牌匾。
四、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
2.《合肥市研學旅行基地申報表》;
3.《研學旅行基地綜合評分細則》自評打分表;
4.佐證材料(針對《自評表》得分,依次提供相關佐證材料,要求圖文結合)。
五、申報要求
(一)此次申報評定工作是我市第三次組織的申報評定工作,要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堅持《研學旅行基地建設與服務規范》B34/T2604-2016標準,按照“優中選優”原則,推薦本地區最具特色、最具發展潛質的基地參與市級評定。
(二)各單位于2023年8月1日前將申報材料(含文旅、教育部門推薦報告)上報至市文旅局資源開發處,逾期視為放棄,電子版申報資料報指定郵箱(58912190@qq.com)。
(三)根據初審上報情況,市文旅、教育部門確定評定時間,組織專家組赴申報單位進行現場評定。